关于做好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摘录)
外语口试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组成部分,口试成绩是高校外语、外贸类等部分专业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外语口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口试范围
凡在2016年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外语口试”并已缴纳口试费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口试。
二、口试语种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西班牙语等语种,考生所考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语种为准。
三、口试时间与地点
外语口试于4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进行。全市共设六个考点,即: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各考点组织口试的时间分别为:
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4月16日(周六):8:00-11:00,13:30-16:00;
4月17日(周日):8:00-11:00。
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4月16日(周六):8:00-11:00,13:30-16:0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4月17日(周日):8:00-11:00,13:30-16:00。
北京市2016年外语口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于4月8日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或 )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通知单》。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外语口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口试地点参加外语口试。
3、考生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
4、考生在候考室领取《外语口试成绩单》,对照《外语口试通知单》用黑色字迹签字笔认真填写《外语口试成绩单》上的姓名、口试语种、报名单位、考生号和口试号等内容,并用2B铅笔将考生号和口试号对应的信息点涂黑(务必填涂正确),之后在候考室等候。
5、考生按候考室工作人员的指令按顺序分批进入备考室。
6、考生在备考室按试题内容准备7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进行口试。
7、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语口试通知单》、身份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书包、书籍、纸张等。
8、口试时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回答口试教师的提问。
9、口试完毕后,立即退出考场,退出考场后不得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交谈有关口试内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大声喧哗。
10、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11、4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 或 )查询本人的外语口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