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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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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发〔2021〕22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我省启动实施2021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该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车辆工程、农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财务管理。

二、招生计划

2021,我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6068人。其中,结合教师厅〔2021〕3号文件要求,我省40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详细名单见附件1)的相应招生计划同时列入教育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以下简称省级优师专项),具体如下: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348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021人。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536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235人。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84人,类型分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78人。

根据我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以及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高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2-9),现予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附件10)。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

1.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乡村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附件11),并将《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

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附件12),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七、有关政策

详见《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13)。

八、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确保我省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二)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填报志愿考生的户籍确认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招生培养学校要积极配合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四)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结合所承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加强培养需求调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师范生培养综合改革。要加强学籍管理,加强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和教学实践技能教育,突出实践环节,积极探索培养高中、初中、中职专业课教师的规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切实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筹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全过程安全顺利。

附件:

1.湖南省40个脱贫县名单

2.2021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省级优师专项)

3.2021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省级优师专项)

4.2021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来源计划表(省级优师专项)

5.2021年湖南省40个脱贫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省级优师专项)

6.2021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

7.2021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 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 业)

8.2021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县市区分专业)

9.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市  州分县市区分专业)

10.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

11.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

12.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

13.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14.2021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

15.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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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办学73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2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91.2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85个,其中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学院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78个。建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14个,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实践和创新创业基地8个。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1个实验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8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近7000人。建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共6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部一流课程54门。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3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8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46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公安部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青年教学能手45人。学校认真贯彻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不断增强创新引领力。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教科研究基地3个,大数据智慧警务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依托学校师资、技术优势组建了湖南省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协同创新研究院、湖南公安智库和湖南公安科学技术研究院。近年来,学校师生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获得专利授权200余项,软件著作权近300项。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近年来,共承办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学员3万余人,承办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班和香港警队国情教育培训班,出色地完成了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坦桑尼亚、刚果(布)、波黑等9国警察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警务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了学警总队,建有情报研判分析、公安大数据、网络犯罪侦查、视频图像侦查等四个服务实战分队,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安保和假日执勤、维稳处突,有力支撑公安机关的实战需求。学校对学生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人社部发〔2015〕97号、106号、人社部发〔2016〕5号文件精神,学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组织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录用公务员考试,入警率达到95%以上。学校坚持对接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22个市县(区)公安局、国内30余家企业建立了院局、院企深度合作关系。近年来,为全省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与咨询1000余次,制定各类系统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上百份,协助或联合侦办大要案件200余起,协助追缴资金超过200亿元。配合公安“大数据战略”,为全省“智慧警务”研发各类系统或装备50余款,在全省14个市州60多个县(区)公安局推广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以及北京、江西、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警察学院开展友好合作办学,与英国伦敦警务学院、加拿大哥伦比亚司法学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师生赴国外进行访学、研学活动,扩大了湖南公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平安高校”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体育比赛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等奖项100余项。
  • 学校简介——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首批全国“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院校——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湖南省卓越校培育单位——湖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湖南省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基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株洲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9年,1986年更名为湖南省株洲中医学校,1990年更名为湖南省中医药学校, 2004 年升格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湖南省政府举办,行政管理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业务主管为湖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福地、动力之都、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株洲市,距省会长沙仅30分钟车程。现有株洲芦淞校区与云龙校区两个校区,占地共700余亩,总建筑面积 23.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3.3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5.8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余种,电子图书近50万册,电子期刊5000种,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已建成。校园环境优美,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及大礼堂等文体设施齐全。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高级职称2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0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达60%以上;有二级教授3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225”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3人,有省级医学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省市名中医、核心专家等30余人。学校下设中医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康复保健学院等7 个教学院(部),开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中药学、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1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人。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 ( 湖南省直中医院 ),系三级甲等医院,是全国首批示范中医医院,有编制床位1200张;有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等协作型附属医院3家,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等教学医院20家,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训中心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130余家。学校以“卓越一流,强校升本”为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中医药院校办学规律,适应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了适合中医药专业发展特点及行业产业需要的专业群与课程体系,社区中医健康服务专业群、中药产业服务专业群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中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及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及教育部健康类示范专业,推拿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建设学科。《推拿手法技术》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医护心理学》《推拿手法学》《经络腧穴学》《中医外科学》为省级精品课程,《医用计算机基础》等11门课程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主持完成了国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项目—针灸推拿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及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针灸推拿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工作。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300余项,获市(厅) 级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30余项,其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项目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5项;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被SCI、CA、CSCD、CSSCI和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转载近100篇。教师共公开出版教材教参300余部,其中主编100人次,副主编90人次。学校主办有全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医药导报》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学校以“仁和、精诚、笃行、致远”为校训,继承发扬炎帝开拓进取、求索创新、奉献为民的无私精神,积极培育中医药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学校坚持以“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突出技能、全面育人、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面向基层、中医药行业及康复保健机构培养了大批医药、护理、康复技能型优秀人才,已成为我省基层中医药适用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至今已为社会输送了5万多名人才,诞生了一大批杰出校友:有株洲市人民医院院长李康华、湖南易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跃能博士、汉方国药董事长杨勇、最美护士何瑶、最美乡村医生潘检根和大学生“村官”李黎、“青春正当时、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刘礼龙等。学校毕业生年内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比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近些年来,学生参加全国、湖南省、株洲市等各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多次获团体及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的好成绩。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多家企业、医院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益丰大药房、秀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湾罗丽芬集团等合作开办有“订单班”;与广州美莱医院开展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附属第一医院、株洲中医伤科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湖南盛康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人才培养;与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湘雅附二医院合作开展“ICU”、“呼吸师”、“造口护理”等专科护士人才培养。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千金药业有限股份公司、岳阳秀媛堂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妇幼保健院为湖南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学校简介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地处湖湘文化独厚的望城内,依巍巍麓山,临浩浩湘水,与麓谷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脉相承,科技产业发达、生态气息和文化氛围浓郁。校园环境幽雅,是求学修业的理想之处。学校开设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护理、药学、学前教育、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应用、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23个专业,并建成与电子信息产业紧密对接的智能电子技术,智能电子商务,智能小区建设与服务三大专业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两个市级重点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办学理念先进学校秉承“专家治校、名师治学”的办学理念,以 “厚德强能 求是致远”为校训,以“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校风,努力办成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优越生态化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校园主体建筑呈现英伦风情的风格,廊台亭苑,小桥流水,中西文化完美糅合。学校综合实力雄厚,建设有电工电子实训中心、机械技术加工实训中心 、新能源汽车实训中心、华为网络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等多个高规格的校内实训基地,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坚实保障。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打造了一支以专家教授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名师团队,并聘请中南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资深专家、教授和知名企业核心技术专家执教,充分保障了高水平的教学质量,现有包括企业技术专家在内的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近年来主持省部级教研课题30余项,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0余项。教学就业双优学校与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签订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并与其开展深度合作,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真正让学生找到满意对口的工作。多次获得“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院校”、“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示范院校 ”等殊荣,先后为社会培养了中高级技能型人才6万余人,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2%以上,特色专业毕业生就业更是供不应求。
  • 学校简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毗邻省政府,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388亩,拥有一个占地7万多亩的实验林场(湖南北罗霄国家森林公园),校内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办学前身之一是1958年在长沙成立的湖南林学院。1963年,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湖南林学院迁至广州与华南农学院(现华南农业大学)林学系合并,成立中南林学院。陶铸同志亲自为学校确定校址,勾画蓝图,并题写了校名。1970年,中南林学院与华南农学院合并,成立广东农林学院。1974年,学校从广州搬迁到湖南省溆浦县并更名为湖南林学院。1978年学校恢复中南林学院校名,直属原国家林业部管理。1981年学校迁往湖南省株洲市。2000年,原湖南林业学校和湖南林业技工学校并入中南林学院,学校转为湖南省和原国家林业部共建。2003年,湖南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并入中南林学院,学校办学主体迁往长沙,实现了历史性回归。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与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教学单位,现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12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26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1个,农业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现有教职工233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6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长江学者、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国家优青等国家级人才16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芙蓉学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智库领军人才等94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5个、省研究生优秀教学团队16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本、专科学生2.5余万人,研究生4800余人。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及地方输送了21万多名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拥有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建有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64个。图书馆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实体馆藏总量240.2万册(件);各类数据库总库60个,电子期刊5.1万种累计92万册,电子图书累计206.5万册。  近年来,学校主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十三五”以来,获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1项、湖南光召科技奖1项、湖南省科学技术团队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9项,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40项;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600余项,年均到账经费达1.1亿,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46项。获授权专利747件,其中,国际、国家发明专利512件。在SCI、EI、SSCI、CSSCI、CSCD及学校遴选的权威(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7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96部。学校主办4种学术期刊。其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为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刊,《经济林研究》《家具与室内装饰》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学校先后与25个国家(地区)的98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科研合作、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师资进修培训、学生联合培养、学生交换访学、专业实践及游学等多形式对外交流。与英国班戈大学联合举办了湖南省第一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学校成立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大学联合研究中心,主导“一带一路”热带干旱经济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共派出1181名各类学生赴国外(境外)交流学习,2021年学校国际学生共有112人,覆盖博士、硕士、本科和访学各层面,学历生比例达到84%。  建校60余年来,学校秉承“求是求新、树木树人”的校训和“包容、诚朴、坚毅、公允”的校风,栉风沐雨,百折不挠,砥砺前行,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立足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强林兴林为己任,贯彻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学校“三四五”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教育国际化水平,确保学校位列省属高水平大学第一方阵,奋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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