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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11-0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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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普字〔2024〕14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25年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能力的考试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服装类七个科类,七个科类全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考生可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音乐类、美术类或服装类考试的考生,须在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和服装类全省统考中选择其中一个对应的专业考试类别报考。

2.报名参加招生高校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全省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3.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各科目考试的命题依据为《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湘教考命字〔2024〕2号);服装类各科目考试的命题依据为《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发〔2021〕46号)。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4个科类非笔试科目的考试流程及有关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流程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4〕13号)。以上文件通知均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查询。

4.戏曲类专业考试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报考了艺术类全省统考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戏曲类考试,戏曲类考试内容、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由有关省(区、市)相关单位另行通知。

二、专业统考安排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人所报考类别考试,并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以下简称“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打印《2025年湖南省艺术类全省统考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凭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一)音乐类

1.普高音乐类

(1)考试要求、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两类,音乐类全省统考设有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乐理和听写考试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视唱、器乐和声乐考试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即先组织考生到考点现场录制考试音视频,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后再组织评委根据考生考试音视频进行评分,下同)。考生要在“考生信息填报系统”准确填报演唱(奏)作品(曲目)的相关信息,考生现场考试时演唱(奏)的声乐唱法、乐器种类、作品(曲目)须与报名时填报的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两首作品(曲目),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考生现场考试时,须按照计算机随机抽取的一首作品(曲目)进行演唱(奏),考生如未按计算机抽取的作品(曲目)进行演唱(奏),该科目记零分。中西打击乐要求选择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音乐类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报考不同类别考试的科目和分值情况如下:

音乐表演类(声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声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2):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声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音乐表演类(器乐),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器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3):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器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音乐教育类,即考生选择的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专业考试代码为A1):

填报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和音乐表演类(器乐),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音乐教育类总分计算公式为:音乐教育类总分=乐理×0.15+听写×0.3+视唱×0.15+主项×1.65+副项×0.7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且主项、副项考试的成绩均为有效成绩(大于零分),否则音乐教育类总分为零分。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后,考生取得的音乐教育类总分可用于对应主项(声乐或器乐)的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可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可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全省统考于2024年12月15日至27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为:①视唱、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生具体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专业考试证》)。②乐理和听写考试统一安排在12月15日上午10:00-11:30,开考前15分钟(15日上午9: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的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2月14日下午18:00-19: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③考试所需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2.对口招生音乐类

对口招生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考试代码A2)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考试代码A3),二者不能兼报。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

(二)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舞蹈类全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当)代舞和流行舞中选择报考一个舞种方向,考试科目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所跳舞种方向须与报名时填报的舞种方向相一致,否则该科目记零分。舞蹈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舞蹈类总分=舞蹈即兴×0.3+舞蹈基本功×1.2+舞蹈表演×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舞蹈类全省统考于2024年12月16日至27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生具体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专业考试证》)。

(三)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全省统考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和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总分=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0.5+形体技能展现×0.5+命题即兴表演,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全省统考于2024年12月10日至13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专业考试证》)。

(四)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全省统考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包括形体形象观测、才艺展示、台步展示三个科目。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总分=形体形象观测×1.5+才艺展示×0.3+台步展示×1.2,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全省统考于2024年12月14日至18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

(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全省统考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和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其中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叙事性作品写作采用笔试方式。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总分=文学作品朗诵×0.5+命题即兴表演×0.5+叙事性作品写作×2,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具体时间安排为:①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叙事性作品写作笔试统一安排在12月7日上午9:00-11:30,开考后15分钟(7日上午9:1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须在12月6日下午17:00-18: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面试于2024年12月9日至10日统一进行,考生具体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专业考试证》)。

(六)播音与主持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具体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播音与主持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播音与主持类总分=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考于2024年12月16日至18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考生具体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专业考试证》)。

(七)美术与设计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美术与设计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美术与设计类总分=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以市州为单位,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市(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所在考点和考室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生须在11月29日下午17:00-18: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3)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须按照高考保密要求,选派相关考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于11月28日下午到我院报到领取相关考务资料。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按照我院的时间安排将有关考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

2.对口招生美术类

对口招生美术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美术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考点安排等与普高美术类相同。

(八)书法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类全省统考包括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书法类总分满分为 30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书法类总分=书法临摹×1.5+书法创作×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1日。全省考生随机编排在长沙市内若干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安排见《专业考试证》。毛笔、墨汁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备。考生须在11月30日下午17:00-18: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九)服装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服装类全省统考包括服装设计、服装纸样设计、服装工艺三个科目。服装类总分满分为 390分,各科目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计算公式为:服装类总分=服装设计×1.4+服装纸样设计×1.4+服装工艺×1.1,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服装类全省统考于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统一进行。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室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①服装纸样设计、服装设计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30日,考生须在11月29日下午17:00-18: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②服装工艺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安排由考点另行公布。

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三、成绩发布

2025年艺术类全省统考成绩和合格资格线将于2025年1月中旬左右统一公布,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查询本人全省统考成绩,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考生信息填报系统”打印《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四、工作要求

艺术类全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各考点要认真落实考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全省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要成立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明确考务组织、测试评分、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的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要层层压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考点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二)切实加强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承担主考、监考、评委等考评工作,下列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自2024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或担任辅导课教师;自2024年7月以来参与过观摩指导演出、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分等与高考艺术培训机构相关联的一切活动;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开办了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货币、本人身份或亲朋好友名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推荐学生等)入股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或从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分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被聘任上岗;

(三)切实加强考试和评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考点硬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包括评委工作情况)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考评分离”考点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考场建设;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智能安检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要加强对考试材料的保管,对未上交的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考点要对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对面试等测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非考评分离的全省统考类别同一科类的考试应设多个考场,要严格落实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机制。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各考点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考点组织实施的艺术类全省统考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实行回避;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以及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五)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替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湘教考监字〔2021〕21号)的要求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有关违规考生的告知书(存根联)、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证据材料等,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全省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考点学校,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艺术类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其所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

(六)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组考情况、视频监控录像等)。所有测试(面试和笔试等)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要按照《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湘教考监字〔2020〕4号)的要求导出、备份和上报我院监察与督查处。

五、其他

(一)本工作通知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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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20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建校基础为湖南省宁乡师范学校和长沙艺术实验学校,办学始于1903年,由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周震鳞创办,徐特立、谢觉哉、刘少奇等老一辈革命家以及民主革命先驱黄兴先生曾在学校学习和工作过,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百年老校。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先后开办面向中小学的中等师范教育与面向学前教育的幼儿师范教育,并承担了长沙市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同时开办面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艺术类和信息技术服务类职业教育,以深厚的师范传统、高品位的艺术教育和特色鲜明的信息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享誉三湘,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六万多名,特别是为长沙及周边地市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师资支撑,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67人,其中:正高级教师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5人、硕士研究生126人、“双师型”教师比率达73.5%。教师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55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励6项;在全国教育信息化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省市一、二等奖项240多项。学校办学坚持立足于长沙,辐射长株潭及周边地区,培养幼儿教师、文艺工作者、数字传媒工程师等优秀人才。学校坚持以“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培养阳光自信的职业人”为办学理念。学校目前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舞蹈表演、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七个专科专业,构建了学前教育为主体,艺术教育和传媒技术为支撑的专业格局。学校在长沙湘江新区香山教育城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占地600亩,首期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22万平米。学校坚持内涵发展,启动专业提升、人才培育与引进、科研提质等内涵建设工程,努力打造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学校简介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毗邻省政府,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388亩,拥有一个占地7万多亩的实验林场(湖南北罗霄国家森林公园),校内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办学前身之一是1958年在长沙成立的湖南林学院。1963年,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湖南林学院迁至广州与华南农学院(现华南农业大学)林学系合并,成立中南林学院。陶铸同志亲自为学校确定校址,勾画蓝图,并题写了校名。1970年,中南林学院与华南农学院合并,成立广东农林学院。1974年,学校从广州搬迁到湖南省溆浦县并更名为湖南林学院。1978年学校恢复中南林学院校名,直属原国家林业部管理。1981年学校迁往湖南省株洲市。2000年,原湖南林业学校和湖南林业技工学校并入中南林学院,学校转为湖南省和原国家林业部共建。2003年,湖南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并入中南林学院,学校办学主体迁往长沙,实现了历史性回归。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与原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教学单位,现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12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26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1个,农业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现有教职工233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6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长江学者、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国家优青等国家级人才16人,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人才、芙蓉学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智库领军人才等94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5个、省研究生优秀教学团队16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本、专科学生2.5余万人,研究生4800余人。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及地方输送了21万多名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拥有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建有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64个。图书馆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实体馆藏总量240.2万册(件);各类数据库总库60个,电子期刊5.1万种累计92万册,电子图书累计206.5万册。  近年来,学校主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十三五”以来,获全国创新争先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1项、湖南光召科技奖1项、湖南省科学技术团队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9项,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40项;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600余项,年均到账经费达1.1亿,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46项。获授权专利747件,其中,国际、国家发明专利512件。在SCI、EI、SSCI、CSSCI、CSCD及学校遴选的权威(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7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96部。学校主办4种学术期刊。其中,《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为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刊,《经济林研究》《家具与室内装饰》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学校先后与25个国家(地区)的98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科研合作、联合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师资进修培训、学生联合培养、学生交换访学、专业实践及游学等多形式对外交流。与英国班戈大学联合举办了湖南省第一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学院。学校成立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班戈大学联合研究中心,主导“一带一路”热带干旱经济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共派出1181名各类学生赴国外(境外)交流学习,2021年学校国际学生共有112人,覆盖博士、硕士、本科和访学各层面,学历生比例达到84%。  建校60余年来,学校秉承“求是求新、树木树人”的校训和“包容、诚朴、坚毅、公允”的校风,栉风沐雨,百折不挠,砥砺前行,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立足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强林兴林为己任,贯彻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学校“三四五”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教育国际化水平,确保学校位列省属高水平大学第一方阵,奋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 学校简介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湘南幼专)是2014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处郴州市城北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占地33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闹中取静,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追根溯源,学校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经历了由原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郴州幼儿师范学校、郴州艺术学校、郴州师范学校等多个学校的更名、合并、搬迁和重组。办学至今,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小学教师4万余名,幼儿园教师3万余名,其他专业毕业生1万余名。学校以培养培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主,同时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大中专专业技术人才。学校是教育部确认的全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是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大专层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是郴州市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中心。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经典诵读特色学校”“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等。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生源遍布广东、广西、安徽、云南、贵州、青海、甘肃、西藏、陕西、四川、重庆、湖南等地;有教职工407人,其中正、副教授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7人,特级教师1人。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4个学院,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艺术、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共10个专业。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教育师”的办学宗旨,秉承“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校训,树立“励精图治、精准严实”的校风,“爱岗敬业、博学乐教”的教风,“崇真尚美、重能笃行”的学风,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学科建设为支撑,做强教育类专业,做精艺术类专业,做优服务类专业,突出幼儿教师教育特色,立足湘南,面向湖南,辐射中西南,致力于建设区域性、师范类、教学型的高等专科学校,努力办成同类学校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学校。
  • 长沙学院长沙市
    学校简介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学校坐落于浏阳河畔,占地约1970亩,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被誉为“最美大学校园”。学校距长沙火车站10公里,距高铁长沙南站15公里,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25公里,地铁3号线设“长沙大学”站,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36亿元,藏书148万册。现有14个学院,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5632人,已累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423人。学校秉承“力学笃行”的校训,弘扬“崇德求真,实干担当”的长大精神,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坚持“两型”(教学型和应用型)“两性”(地方性和多科性)和“一体两翼”办学定位,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有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7个、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拥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拥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省级实践教学平台34个,建有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0门。我校现有教职工11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2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38%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拥有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20余人次,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省科技领军人才、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中青年专家、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省100个科技创新人才、省青年芙蓉学者、省湖湘青年英才、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芙蓉教学名师等90余人次。学校重视和鼓励本校学术骨干兼任外校研究生导师,目前有85位教师被省内外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协同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200余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服务省委省政府“两山”(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与湖南广电、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共建马栏山新媒体学院,取得了较好的人才培养效果。学校生源质量好,高分段考生数量逐年增加。2020年我校在湖南省内进入本科一批招生录取;2021年湖南省实施新高考,我校在湖南省历史类、物理类各专业组平行一志愿投档线均位列省内新升一本院校首位。近五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和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3197项,其中全国性一等奖144项、二等奖245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2021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我校在2017-2021年的综合排名中,居全国第218位、全省第7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14位;其中,我校2021年单年在全国排名第110位,比2020年排名上升了159位。近五年,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近90%,居全省高校前列。2014年至2020年,连续三届荣获“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称号。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建有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6个。2010年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共计2052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近2亿元。学校教师承担国家自科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2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科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828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6项,其中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国家级)1项,省科学技术奖18项(包括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6项、省自然科学三等奖7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4项(包括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文化和旅游部优秀研究成果(旅游类)优秀奖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50项。学校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和使命,紧密围绕现代化长沙建设的战略目标,近五年来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项目415项,实现本地转化应用205项,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累计70余亿元。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依托长沙智能制造之都、东亚文化之都和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的国际影响力,聚焦“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格局。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国外近30多所高校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接收培养外国留学生100多名。近年来先后有200多人赴海外访问、留学、进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展望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服务湖南省强省会战略,服务省市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三升三大”发展战略,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国家教学标准编制单位★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光伏发电系统控制与优化湖南省工程实验室★ 特种机器人控制技术与装备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光伏技术应用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群★ 湖南省新能源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湖南省新能源师资培训基地★ 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区,校园精巧别致,绿树成荫,书香四溢。现有学生6500人、专兼职教师500人,开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工业机器人、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工程造价、会计、动漫设计等19个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招生,是一所融理、工、文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是一所正在发力成长的高职后起之秀,初创于1978年,四十载砥砺前行,新时代破茧成蝶。2015年划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后,坚持创新引领,注重特色办学,突出内涵发展,致力打造湖南职教新湘军,步入全面发展快车道。学校紧贴市场、产业,紧扣职业、就业,优化整合、全新组建了新能源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和管理艺术学院。按照“学校紧密对接产业园,专业深度融入产业链”的思路,与湘潭协同建设湖南省公共实训基地,与株洲携手打造中国动力谷学院,与京东集团联合组建京东学院,与长沙积极谋求产教融合新突破,“有核无边、多点办学”的职教新模式有序推开。学校已从昔日养在深闺的“小家碧玉”快速出落成了备受青睐的“大家闺秀”。学校专业拔尖,供需两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重点建设新能源、智能制造、管理艺术等特色专业群,营造专业高原,打造技能高峰。近年连续摘取光伏电子工程设计与实施、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制造单元智能化改造与集成技术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不断实现湖南省在全国赛事奖项上的新突破,体现了学校雄厚的专业实力和学生过硬的技能水平。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节节攀升。学校师资卓越,产教互促。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开放建设一流“双师型”教师队伍。依托内培外引,做优做强核心师资。依托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整合社会知名师资。依托京东集团、北汽、中电48所、中国明阳风电、华航唯实、南方测绘等业内名企,打造德技双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学校教书育人,德技兼修。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悉心培育具有理工核心情怀的一流应用人才。推出《理工书单》,倡导“每周一书、每人一语、每课一讲、每日一记”,着力引导学生读书明理、知书达礼,培育学生勤学、俭朴、乐观、诚信、合作、自律、敬业、专长、创新的理工职业情怀,引导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倡导者和模范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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