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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3-1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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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1〕6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89号)等精神,稳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各类型招生对象和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委会、招生院校和考点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各项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招生院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招生院校要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压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今年,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将首次使用。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网上报名和平台使用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考试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要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要落实考风考纪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纪律要求

各招生院校、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培训。各中学要教育引导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违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违规事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附件:1.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

2.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3.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三、报名与考试

所有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执行。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5日8:00至27日18: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日8:00至18:00。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四)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3月28日至29日进行,录取工作于3月31日至4月1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4月3日进行。4月4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4日至7日招生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附件2

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中职升学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成绩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养4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为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以各类别的三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主。

(二)职业技能

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省教育厅推荐,参加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并获奖(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组织的比赛除外),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执行。

(二)文化素质考试安排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编排,具体考试组织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牵头,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实施。考务管理参照《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考试实行“裸考”,统一使用文具,由各市(州)统一管理。编排考场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数据转至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会同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制定印卷计划,各市(州)教育局须于5月6日前将《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专业考试试卷订购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考试命题、制卷、评卷、统分及成绩公布等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考试数据(见附件5)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三)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与地点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为5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

甘肃.png

(四)职业技能成绩测试

中职升学职业技能成绩的计分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类别科目及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20〕42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审核和加分,并对专业技能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的专业技能成绩签字盖章后报送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两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三)投档原则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由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四)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在普通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具体录取时间及批次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附件3

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以下简称“单考单招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测试

1.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

2.未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招生院校以笔试形式在本校举行,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测试说明由招生院校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由招生院校结合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学生意愿和特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执行。其中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

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

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二)考试

单考单招招生考试由考生所填报志愿院校组织,考试须于8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公布。

四、体检

单考单招考生体检工作由考生录取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院校可凭体检结果按照招生章程专业受限要求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内部调整。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招生院校负责装入学生档案。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单考单招录取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二)志愿填报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8月26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4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物理、历史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招生院校线上择优录取,其中在高考高职(专科)批录取过程中第一次投档及两次征集志愿投档均未满额的院校除外。高校名单在填报志愿前公布。

2.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单考单招招生计划按照参加过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和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的报考比例进行分配,当某一类别考生数量不足时,计划可向另一类别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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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前身是1919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正式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铸就了“奋进求是”的校训精神,基本建成了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有全日制在校生29975人,其中本科生22632人、研究生6398人、国际学生448人。有兰工坪校区、彭家坪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16万册、电子图书122万册,实验室面积5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6亿元。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4个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基础理论实、专业口径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远大理想、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有7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3门课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1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西北恶劣环境下土木工程防灾减灾研究”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学院入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在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好评。入选全国首批99个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18个省份实现一本招生。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被教育部授予“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学校现有教职工2309人,其中专任教师1478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00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6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33人,博士学位教师652人。有共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0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35人、“飞天学者”33人。有中国焊接终身成就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2人,有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省级荣誉称号70余人。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面向”,以国家发展战略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科研方向,建设科研和成果转化平台基地,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放管服”改革,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在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先进加工、高端装备及数控加工设备、新能源技术及装备、石油化工流程装备、工业控制及信息技术、土木工程及防灾减灾等研究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解决了一批西部和行业发展的关键工程技术问题,为我省更具竞争力产业格局做出“工大创新”贡献。现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基地5个、教育部科研基地7个,高新技术成果推广中心是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有经工信部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十三五”期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35项,发表高质量论文3580篇,以第二单位在Nature、Science发表文章各1篇,累计实现科研经费6.9亿元,获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省级科技一等奖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9项,专利授权项数806项,软件著作权登记254项。学校主动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与20多个省内外城市、20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了黄河流域水生态与水工程研究院、敦煌设计形态学研究院、酒泉先进技术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钴金属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西北低碳城镇支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参与组建了中国通用机械行业智能制造等技术创新联盟,与华为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浙江巴顿焊接研究院、宁夏共享集团等多家企业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为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1600余项,学校省级智库甘肃省工业经济发展研究院深度融入甘肃省“十四五”时期工业“三化”改造工作。学校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空间,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获批建设乌克兰文尼察国立技术大学孔子学院。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与国外4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与澳门科技大学、台湾中原大学、昆山科技大学、静宜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是东南大学对口支援高校。近年来500多名教师出国(境)交流学习。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通过首批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来自46个国家的400多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喜人,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入选教育部首批示范性网络社区(易班网)试点高校,获批建设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学院入选全国高校党建“标杆院系”,3个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1个党支部获得教育部“两学一做”支部风采荣誉奖。在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工作中,学校获评“示范院校”,3个院系获评“标杆院系”。2020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十四五”期间,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校、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推动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师资、一流成果建设,全面提高育人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开好局、起好步。
  • 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市安宁区
    学校简介【办学历史】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机构设置】学校设有15个学院,建有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研究基地13个,独立设置的在编科研机构5个,校级非在编科研机构6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5个,各类智库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40.0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5.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22.83万元,现有纸质图书143.14万册、电子图书98.83万册,建有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建有专业教学本科实验室65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95个,能够满足办学需要。【人才培养】自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目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08人,其中本科生10902人,硕士研究生1567人。2016年以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近两年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9项。【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学科专业相适应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60.1%,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占比达91.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5人,甘肃省优秀专家3人,甘肃省“飞天学者”15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13人,“甘肃省园丁奖”11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甘肃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2人,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1人,陇原师德先进个人1人。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甘肃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2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33人。【学科专业】学校现有3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有法学、信息安全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9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同时建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等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另建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7项,其中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2017年-2021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基金项目33项。主办《甘肃政法大学学报》《西部法学评论》2份专业学术期刊,其中《甘肃政法大学学报》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国内国际合作】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人文大学、哈萨克斯坦法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外高校及吉林大学、青岛大学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加入了亚洲法庭科学学会,作为成员单位发起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2017年10月,经教育部决定,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我校。【智库建设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主动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疆治藏治边方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实用人才支撑;二是发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开展国别法治比较研究,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四是发挥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等科研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公正司法提供科技服务。【办学定位】办学类型定位:高水平政法大学。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办博士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发展定位:打造法学高峰学科,强化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特色学科,大力发展公共管理、国家安全学科,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实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整体推进学校专业水平,加强“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文科与理工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培养具有远大抱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崇尚法治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面向定位:立足甘肃,面向全国,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发展目标定位:西部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 学校简介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肇始于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建的民族学院,后民族学院并入延安大学,1949年延安大学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0年8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基础上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文献等406万余册/件(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余元。历经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黄土地”和“黄河”为表征,以“朴实无华,甘于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和“志存高远,奔流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19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25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3个,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师生3万余人。学校拥有“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6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7个,在甘肃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为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为特色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民族教育研究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和协同创新中心11个。建有国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4个,其他省部级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10个。定期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CSSCI来源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其中《西北民族研究》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我最喜爱的优秀甘版期刊”。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00余项,先后2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编纂出版《格萨尔文库》,成为新时代《格萨尔》研究的学术重镇。出版英、法藏敦煌文献,被誉为敦煌文献整理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学校民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入选“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一批骨干企业”,为国内新冠肺炎病毒灭活疫苗提供了70%以上的生产用血清。学校先后同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等数十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交流。在玉树地震救灾中,中国语言文学学部师生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嘉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学校附属医院选派32人白衣执甲、驰援武汉,彰显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团结大爱。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荣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高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模范之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特色智库,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6年的甘肃省交通学校,迄今已有66年办学历史,是甘肃省唯一一所交通类普通高职院校。目前在校生10000余人,2022年入驻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千亩校园。学院现为省级文明校园、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双高”建设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首批合作院校”……设有6系1院1部1中心等教学单位,开设37个专业;有省部级骨干(特色)专业13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省级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技术标兵10人。 校企合作紧密 学院与上汽大众、苏交科、甘肃公交建、华为、中兴、奇瑞汽车、顺丰物流等众多知名企业深度融合,开展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积极探索“混编师资、分段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来来师生在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300余项,先后有多名毕业生荣获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鲁班奖”“飞天奖”等奖项。 构建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学生入学即入职,毕业即上岗。目前,由学院牵头,分别组建了甘肃省交通运输职教集团、甘肃省信息技术职教集团、甘肃省电梯职教集团,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及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校校紧密合作,迈出了更加坚定有力的步伐。 招生就业两旺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拓就业渠道、积极建立就业保障体系。目前,已建立了西北、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华北等地区的就业群,与全国120余家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学生就业和实习合作关系。近三年,学生就业率分别为95.18%、97.18%、97.77%,高居同类院校前列,用人单位满意度为100%。近年来,学院专升本人数和成绩,均居同类院校前列:2020年,610名同学参加考试,577人被本科院校录取,录取率为95%;2021年,877名同学参加考试,800人被本科院校录取,录取率为91.22%。学院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新西兰、韩国等10余个国家高等院校交流,签署国际合作办学协议。2017年,首批留学生入校,2021年,首届17名巴基斯坦留学生的毕业。目前已累计招收留学生36名,服务“一带一路”沿线5个国家。 文化底蕴深厚 学院历经66年发展,大力弘扬“铺路石”精神,积极培育工匠人才,在实践中形成了“厚德、勤奋、尚能、笃行”校训,“传承创新、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德树人、言传身教”的教风、“知行合一、砺技强能”的学风,明确了“立足交通行业,推动校企融合,服务区域经济,打造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确立了“特色成校、质量立校、发展兴校、人才强校、和谐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和“抓机遇、讲团结、比奉献、突特色、树品牌”的交院精神。近年来,逐渐凝练形成思政教育“123456”工程(一个主渠道,两个面向,三项主要任务,四项工程,五支队伍,六个平台),构建起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思政教育工作体系;围绕“四大板块”打造校园文化,学院13项校园文化建设成果被评定为甘肃省职业教育文化品牌。 发展前景广阔 “筑丝绸新路,架智慧芯桥”,“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建成1052亩的新校区智慧校园,建成国家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可交流”的高水平高职学校。成为智能建造、智能检测、智能养护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地;成为推广新技术、促进传统交通产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创新服务平台;成为能够推广智慧交通所需要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岗位、新要求的培训基地;成为“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校企合作的典范,形成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的鲜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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