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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问答
2024-10-2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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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考生需要进行高考报名?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户籍或学籍符合《关于做好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甘招委发〔2024〕14号)报名要求的考生可在甘肃申请报名。

三、哪些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七)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四、什么时候报名?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 “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0月21日至27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15日前完成(其中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5日前完成)。“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11月20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五、考生高考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一)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考生到报考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打印相关表格。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最终确认。

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哪里申请报名?

具有甘肃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七、非我省高中学籍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何报名?

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

八、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如何报名?

如考生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

九、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如何报名?

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十、随迁子女考生如何报名?

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十一、上一年度在我省进行过高考报名的往届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2025年高考报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十二、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迁转户、学籍至我省的考生如何报名?

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在我省进行高考报名。

十三、被收养考生如何报名?

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可在我省进行高考报名。

十四、中职生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二)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三)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四)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但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仅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十五、中职生如何进行高考报名?

中职生到就读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汇总后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十六、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如何报名?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十七、同等学力考生、社会青年等考生怎么报考?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

十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在哪里申请报名?

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报名点办理。

往届生报名时,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考生可不再重复提供。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但需要装入考生档案的相应材料,考生仍须提供给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以免造成档案缺失。

十九、高考报名时,考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社会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材料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随迁子女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二十、报考专项计划或者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回户籍地报名吗?

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及民族班(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上述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二十一、哪些考生具有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须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十二、如何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最终确认。

二十三、考生可以申报几项“照顾加分资格”?

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考生可选填多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至多选填两项,其中:全国性加分选填一项,地方性加分选填一项,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选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分值最大一项。

二十四、报名信息有误如何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考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考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考生报名完成且选定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后,原则上不得申请修改变动。

二十五、报名时须填写哪表格?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须填写《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具有相应政策照顾的考生需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表格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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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96年。建校之初为甘肃省国防中等专业学校,由教育厅批准成立,甘肃省计委、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省军区共同主管,办学采取军队院校管理模式,培养军地两用人才。2013年5月,经省政府、省教育厅综合评估,通过教育部备案,更名为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层次升格为高等学历教育,2014年纳入国家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学院占地面积230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标准化塑胶田径运动场、网球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基本设施完善。设有4个教学单位,开设15个专业。在校生1814人,教职工145人,教师总数94人。其中护理和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分别由兰州大学医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中国航天第九研究院第十六研究所教授及博士讲授,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35%,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把办学基本条件建设作为发展的基础工程,建成省内高职院校第一个高新技术综合实训基地,涵盖了口腔医学技术、生命科学(基础医学)、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工智能焊接、康复治疗技术等多个“高、新、特”专业学科,并全部投入使用。其中人体生命科学馆是省内馆藏标本最多、病理标本最全的医学专业实训中心,也是甘肃省唯一一个对外开放的生命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和科普基地;工业机器人技术实训中心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第十六研究所承建,是该所在筛选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工业机器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项目”“工业机器人示教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也是西北地区高职院校规模较大、机器人型号最全的实训中心,校内实训中心总数达到35个。馆藏纸质图书11.1万册,生均92册,办学条件优越。学院始终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生涯拓展能力。确立了“人文立教,内涵立学”的办学理念和“立德树人,格致精业”的校训,形成了“风清气正,教学相长”的校风,“有教无类,致知力行”的教风和“学问思辩行”的学风,紧跟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着力构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先后荣获“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园林化单位”和“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办学成效得到社会认同。2017年,在甘肃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被评为“5A”级单位。
  • 学校简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是整合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前身是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的原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始建于1951年)和隶属于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甘肃省政府批准,两校合并改建为我国西部第一所资源环境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3月,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将国家重点中专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始建于1951年)整体并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 永不放弃”的办学精神,不断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凝炼形成了“和谐教育”的办学理念、“品质至上”的校训、“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德树人”的教风和“知行合一”的学风。在7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发展质量和效益创造了甘肃高职教育的“资环样板”,学校的办学历程成为甘肃职业教育敢为人先和艰苦创业的“一面旗帜”。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的全国56所之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甘肃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省部共建院校,甘肃省政府确定的省级“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荣获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示范校、教育部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甘肃省第一届文明校园、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工作示范院校、甘肃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800人,高职生18800余人,中职生500余人。现有4个校区,1个产教融合示范园,占地面积2307亩,建筑面积43.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254万元,与政府、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0个,建有校内实训室191个(含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图书馆藏书143万册。学校主要面向全国气象、民航、煤炭、地质、安全、冶金、水利、化工、珠宝、财贸等行业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自建校以来,学校办学规模稳步增长,社会美誉度不断攀升,生源质量同步提高,整体录取分数保持在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被表彰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甘肃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在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代表高职院校就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经验作了交流发言。学校是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应急与安全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会员单位。学校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2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73人、副高级职称30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专任教师比例为79.8%。1名教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名教师获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劳模,10名教师获省级园丁奖,2名教师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7名教师获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教师获甘肃省青年地质科技奖。建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8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错位设置、非均衡建设、星级管理、专业群发展”的专业群建设策略,形成了气象、冶金、环保、安全、财贸等紧密对接甘肃产业人才需求的资源环境类特色专业布局。现设置14个专业群,含22个职业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各2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在线精品课程26门。学校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研导向,重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多年来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合作,组建了甘肃省资源环境职教集团、甘肃省水利与水电职教集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产教融合研究院、甘肃省军事专业人才培养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先后立项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53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110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772万元,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近2400篇,授权各类知识产权387项,获得市厅级以上各类科技奖励17项。学校重视社会服务,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建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国气象局干部培训学院甘肃分院、全国有色冶金技术“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甘肃应急管理学院、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甘肃省大学生海外就业服务中心、甘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兴陇兰州牛肉拉面国际商学院、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煤基产业学院等社会服务平台30多个,每年为社会提供各类专业培训2.5万人次左右、服务到款额2300万元以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努力培养理论基础实、操作技能好、创新意识强、信息素养高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助力区域产业升级,形成社会服务高地;增加技术附加值,形成技术创新高地;服务“一带一路”,争做职业教育向西开放的先锋,朝着建设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奋斗目标坚毅前行。
  • 学校简介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13年开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思路与目标】学校秉承“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谋发展”的精神,立足自身实际,紧跟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工程技术、商务管理、文化体艺四大类应用型专业群,明确了立足陇东南、服务甘肃省、走向全中国的办学定位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路,确定了建设西部一流、国内知名、师范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院系设置】学校下设1个书院、17个二级学院,64个教学系(部)。【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670亩,校舍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40万册,中外文期刊1331种,数据库40种;教学仪器设备值2.41亿元,固定资产10.69亿元。【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384人(其中专任教师740人),有教授(研究员)111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06人,有博士学位教师210人(含在读)、硕士学位教师690余人。师资队伍中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扶持计划人选等11人;有甘肃省领军人才、优秀专家、飞天学者、师德标兵、园丁奖获得者、教学名师、4个一批人才、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陇原青年创新人才扶持计划人选等100余人。【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研究生近800人。已为社会培养了数以十万计的以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学校因“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奖励。学校建有甘肃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大学生科技园1个,甘肃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奖100余项,省级奖800余项,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甘肃赛区)中,连续六年位列省属高校第一名;法学专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三年居全省高校前列;女子曲棍球队连续六届蝉联“宏奥杯”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冠军;考研率在省属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科专业】学校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群,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体育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现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2门、精品课程2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科学研究】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2个省级科研机构,1个院士工作站。近5年来,学校共获得各类科研项目8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省(部)级项目190余项;先后有170余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获省(部)级奖励43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46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2100余篇,其中,SCI、CSSCI源刊物300余篇。主办的学术刊物《天水师范学院学报》先后多次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陇右文化研究”栏目多次荣获“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称号。【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120余家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对口帮扶和合作关系;与天水华天电子集团、东旭集团、天瑞重工等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甘肃省高校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院”“光电显示材料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10余个平台,联合攻关技术瓶颈服务产业发展;建成“高加索地区研究中心”“中白生态环境研究所”2个国际合作平台,围绕“一带一路”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研究;与英、美、法、德等国的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自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已培养了来自21个国家的留学生200余名。依托甘肃省农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累计为区域培养农村新型技能人才6000余人。【校园文化】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红色文化教育体验馆为阵地赓续红色基因,以天水旋鼓舞、天水雕漆等为抓手推广发展地域文化,以张鸿勋等师德楷模为引领培育德育文化,以全国百强人文社团瀚海潮文学社为示范丰富社团文化,以校史馆、博物馆、霍松林艺术馆、雷达文学馆、校艺术馆为载体彰显美育特色,构建起“五位一体”的文化育人体系。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获评首批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1年获批甘肃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
  • 学校简介陇南师专是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成县师范学校(1937年)和礼县师范学校(1973年)合并为陇南师范学校(2001年)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2013年,学校先后通过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12月,学校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专科学校。2015年1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学校加挂“陇南电子商务职业学院”牌子。2019年12月、2020年7月,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先后在我校设立“初等教育学院”、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培养工作。2020年12月,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省水利厅、教育厅等单位评为“节水型高校” ;被省语委评为甘肃省语言文字达标校、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1年9月,学校被国家语委、教育部评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小学教育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学校占地1036亩,校舍建筑面积32.3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1亿元。共设有14个二级学院、15个职能部门,2个教辅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5个校级科研机构。开设有47个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32个,实习实训基地13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76.5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95.5万册、电子图书34.5万册,各类期刊794种。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人,其中专任教师537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146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1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领军人才8人,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7人,陇南市“园丁奖”教师10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人,外籍教师1人,客座教授61名、特聘教授6名。在校学生10661人。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众创空间各1个,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厅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和教改项目共24项。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5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7项、省级项目30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414篇(其中:SCI、EI、CSSCI、CSCD收录期刊以及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共425篇);出版学术著作51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93种(部);授权发明专利2项、外观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170余项;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65项。学校在白马藏族、早期秦文化、陇蜀古道及特色产业、资源开发等地域经济文化研究领域成果较为丰硕,形成了一定特色和优势。学校在85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了7万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被誉为“陇南基础教育的母机”和“基层干部的摇篮”,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代,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师范教育优良传统,全力提升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打造专业特色,力争早日建成师范类普通本科院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前身是1919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正式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铸就了“奋进求是”的校训精神,基本建成了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有全日制在校生29975人,其中本科生22632人、研究生6398人、国际学生448人。有兰工坪校区、彭家坪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16万册、电子图书122万册,实验室面积5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6亿元。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9个学科门类,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4个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有2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基础理论实、专业口径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远大理想、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有7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3门课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1门课程入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西北恶劣环境下土木工程防灾减灾研究”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学院入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在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专家好评。入选全国首批99个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18个省份实现一本招生。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被教育部授予“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学校现有教职工2309人,其中专任教师1478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00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6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33人,博士学位教师652人。有共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0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35人、“飞天学者”33人。有中国焊接终身成就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2人,有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省级荣誉称号70余人。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面向”,以国家发展战略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科研方向,建设科研和成果转化平台基地,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放管服”改革,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在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先进加工、高端装备及数控加工设备、新能源技术及装备、石油化工流程装备、工业控制及信息技术、土木工程及防灾减灾等研究方向形成了鲜明特色,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解决了一批西部和行业发展的关键工程技术问题,为我省更具竞争力产业格局做出“工大创新”贡献。现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基地5个、教育部科研基地7个,高新技术成果推广中心是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有经工信部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十三五”期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35项,发表高质量论文3580篇,以第二单位在Nature、Science发表文章各1篇,累计实现科研经费6.9亿元,获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省级科技一等奖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9项,专利授权项数806项,软件著作权登记254项。学校主动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与20多个省内外城市、20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成立了黄河流域水生态与水工程研究院、敦煌设计形态学研究院、酒泉先进技术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钴金属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西北低碳城镇支撑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参与组建了中国通用机械行业智能制造等技术创新联盟,与华为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浙江巴顿焊接研究院、宁夏共享集团等多家企业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为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1600余项,学校省级智库甘肃省工业经济发展研究院深度融入甘肃省“十四五”时期工业“三化”改造工作。学校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空间,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获批建设乌克兰文尼察国立技术大学孔子学院。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项目院校,与国外4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与澳门科技大学、台湾中原大学、昆山科技大学、静宜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是东南大学对口支援高校。近年来500多名教师出国(境)交流学习。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通过首批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来自46个国家的400多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喜人,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入选教育部首批示范性网络社区(易班网)试点高校,获批建设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1个学院入选全国高校党建“标杆院系”,3个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1个党支部获得教育部“两学一做”支部风采荣誉奖。在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对标争先”创建工作中,学校获评“示范院校”,3个院系获评“标杆院系”。2020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十四五”期间,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校、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推动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师资、一流成果建设,全面提高育人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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