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2010年11月25至12月22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www.goto.buct.edu.cn)的,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2.书面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用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三张表缺一不可),申请者将申请表、个人陈述以及成绩单原件等申请材料用A4纸标准装订成册,于2010年12月2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状况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核录取: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2.由专家评审组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1年1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务必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或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完成缴费的考生需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考试。
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不分文理),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和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4个小时。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的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3. 我校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划线,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和拟录专业,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保送生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该入选考生名单同时报送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保送生录取资格。我校将向获得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邮寄《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保送生预录资格证书》。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监督机制: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学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五、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月5日至11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 2011年2月19日到我校报到,2月20日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的保送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1年3月上旬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六、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