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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11-2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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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报名工作采用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网上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未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未缴纳专业考试费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课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2016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5年12月6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举行。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美术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5年12月1日至2日,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持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美术类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

主要涉及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及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包括: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1月10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与影视学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具体日期、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辽宁大学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音乐舞蹈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考点院校网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专业考试具体日期、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沈阳音乐学院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施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对校考的各项工作负责。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院校须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因未按教育部规定而引发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高校负责解释、处理。

考生参加校考的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相关信息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在院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四)省统考与校考

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专业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及个别院校特殊表演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沈阳音乐学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余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

省外高等院校在辽宁省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三、成绩发布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结束后,辽宁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免费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和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也可自愿通过168声讯台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考生“2016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查询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时间另行公布。

四、志愿填报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省统考合格或校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批次。艺术类本科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包括其它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除艺术类本科一批外,本科二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规则与原批次相同。“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考生兼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投档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兼报,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投档录取的具体时间在《录取工作通知》中明确,届时向社会公布。

六、录取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录取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1.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辽宁省招考委同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划定的分数线之上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分数线的院校,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及时在本校网站或媒体上公布各专业分数线。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省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和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及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根据历年我省美术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的实际成绩情况,经用标准分方法测算并综合考虑现行的录取原则和各方面意见,我省决定美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部分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有单科分数等要求,考生选择填报志愿时,要查阅院校的招生简章,避免误报。

4.音乐舞蹈类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5.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录取时间均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前。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次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前进行。

六、考场管理

1.为加强艺术类专业统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形象。2016年我省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期间将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严厉打击替考舞弊行为。

2.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进入考场。考生进入统考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七、违规违法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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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工业大学锦州市古塔区
    学校简介辽宁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51年,历经“锦州工学院”“辽宁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7年3月更名为“辽宁工业大学”。学校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获批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中心),全日制在校生14500多人,其中本科生12709人,硕士研究生1269人。学校占地面积6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3.19亿元,图书馆藏书 134万余册,数字资源量达到56万余册。学校秉承“砺器悟道”的校训精神,培育和发扬“严谨求实、勤学进取”的优良学风,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10万名优秀人才。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平台建设。拥有辽宁省一流学科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8个;建有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汽车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7个,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3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2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专业带头人4人,辽宁省教学名师20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兴辽英才计划”攀登学者1人、特聘教授1人、青年拔尖人才7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59人,辽宁省特聘教授5人,辽宁省中青年社会科学人才百人层次3人,辽宁省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3人。3人连续多年入选“科睿唯安”发布的全球高引用科学家榜单。9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8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人才成长计划,15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8个,省示范专业4个,省特色专业3个,省本科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7个。获批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获批省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高校实训培训基地1个,省汽车制造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52门,省级精品课15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29门,省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32门,辽宁工业大学MOOC在线教学资源平台上线运行课程1100余门。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省教学改革项目11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3项,省教材建设奖11项,省级精品教材、规划教材8部。 学校坚持打造特色创新创业教育,引领和推动人才培养质量高质量发展。学校现有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5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6万平方米大学生实验实训中心1个。构筑了以创新实践训练为主体的“实践创新、创新选育和创业孵化”三级进阶式培养平台,构建了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创建了“学业、创新创业、职业和就业”的“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立了长效的驱动激励机制和保障制度。以提升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着力打造创新创业课程,大力开展校级大学生创新团队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选育项目和孵化创业项目计划,强化提升创新创业竞赛水平,形成了“创新﹒创业﹒创青春”的校园文化。中国大学生汽车方程式大赛连年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屡次收获国家级一等奖,各学科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奖项年均突破百项。2017-2021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获奖排名分列全国高校第132、141、112、100和115位,多次单年度进入全国高校百强,位次持续均居于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前列和辽宁省省属高校首位。 学校重视发挥科研引领支柱作用,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近五年共完成了包括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5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8项。多次入围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百强高校,2篇论文获国际计算智能协会杰出论文奖(Outstanding Paper Award)。学校秉持“开放办学”理念,加强校地融合,产研融合,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建立了“辽宁工业大学海城研究院”“辽宁工业大学-万得汽车未来技术研究院”“辽宁工业大学-维森智慧城市研究院”“辽宁工业大学智能包装装备研究院”“辽宁工业大学应急装备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10余个,推动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完成科技成果转化400余项,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国际化,深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先后与韩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新西兰、泰国、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2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在2017-2019年连续三年获批“中欧学分互换”项目,2017年和2020年获批“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目前,学校共有来自50多个国家近600名留学生,其中学历留学生数量占90%以上。 巍巍辽工,煌煌其著,砺器精湛,悟道深远。70年的改革发展,学校积淀了深厚的办学历史,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质量人才、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向前!
  • 学校简介 沈阳化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多科性综合大学,是国家最早在东北设置的化工类高校,是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小211”)、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全国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发源地,胡锦涛同志(时任团中央第一书记)和李克强同志(时任团中央候补书记)曾先后到学校视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2年,校名为沈阳化学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新中国化学工业和兵器工业的重要领导者、曾任石油化工部副部长和第五机械部部长、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化学工业管理局局长张珍兼任学校第一任校长。1953年,更名为重工业部沈阳化学工业学校,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1956年,转隶化学工业部。1958年,升格为本科,建立沈阳化工学院,为全国六所专门培养化工类高级人才高校之一。1960—1962年,更名辽宁科学技术大学,隶属中国科学院辽宁分院。2010年,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校园融“学术、艺术、园林于一体”,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绿化近40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馆藏图书142.4万册;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餐饮中心等办学基础设施,以及宽带校园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资源。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3人;外籍院士、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等腾飞学者6人,振兴学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11人次;省优秀专家、省攀登学者、省领军人才、省特聘教授、省“兴辽英才计划”、省“百千万”人才等130余人次;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90余人次;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教师团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15个。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有省“双一流”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8个,ESI世界排名前1%学科1个。设有学院(部)16个,招生本科专业47个。其中,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一流示范专业3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本科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特色专业)6个、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7个。 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落实“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建立“113”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科教融合、产教协同,培养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各类教育教学平台34个以及省级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基地10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6项。在全国“挑战杯”、化工设计等大赛中获国家奖60余项,多次被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挑战杯”高校优秀组织奖,获评“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为国家和化工行业培养输送逾10万名优秀毕业生,获评“辽宁省就业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学校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创建“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三定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新模式,被国务院列为向全国推广的典型案例;入选国家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科技部学科创新平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32个,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建有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平台,组建大学科技园、新型产业智库、产业技术联盟、校企联盟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省部级一等奖15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课题、国家发改委创新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央军委科技委军民融合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数百项,落地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工程数十项,入选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10强高校,服务辽宁“两全”振兴发展和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学校入选全国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面向社会培养化工安全类人才;建设的菱镁产业学院入选国家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推动辽宁“原字号”菱镁产业高质量升级发展;与中国科学院共建“科教融合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建有1个俄罗斯院士工作站,建有中国科协“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平台及教育部备案的俄罗斯研究中心、非洲研究中心,与27个国家35所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理工大学开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联合办学。现有留学生来自世界40余个国家。牵头组建中国化工学会工程热化学专委会、中国菱镁行业协会科技委员会、辽宁省工程热化学学会等学术组织,负责组织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工程热化学奖以及中国菱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学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履行“四个服务”的时代使命,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高水平党建引领、推动和保证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党委先后被授予“辽宁省先进党组织”“沈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入选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拥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等7个。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沈阳化工大学秉持“守正创新抓党建、化工报国育英才、科技兴国助振兴、教育强国创一流”的光荣传统和“艰苦奋斗、知难而进、追求卓越、守正创新”的新时代化大精神,统筹推进“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三步走”的战略布局,为走出内涵式创新型特色化办学之路,为实现腾飞之梦、强校之梦、名校之梦,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闻名全国著名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由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沈飞校区和黎明校区两个校区,两校区分别独立管理)。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院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由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局办理派遣手续。 学院位于东北重工业装备中心城市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公园北侧,毗邻具有中国“歼击机摇篮”之称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3年11月,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坚持为航空、军工行业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的办学宗旨,瞄准国防现代化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战场,强化就业导向,优化专业建设,实行产、学、研结合,校企结合,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学院是融职工培训、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基地,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重点技工学院”、“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机电项目)培训基地”、“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多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企业职工培训先进单位”,“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沈阳市优秀技工学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2010年获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 2013年学院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定点招生学校。 学院拥有一支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学术水平较高、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87人,专任教师112人,其中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64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82人;具有硕士学位(含在读)的教师3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3人,多人在各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状元”、“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 学院开设专业有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铣工方向)、焊接加工、工量具制造与维修、焊接加工、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应用、数控加工、飞机铆装钳工、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航空电子设备与维修、航空机电设备与维修(航空机务)、飞机制造技术等,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数控加工技术为省级精品专业和示范专业,航空电子设备与维修、航空机电设备与维修(航空机务)、飞机制造技术为航空特色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达6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1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12000平方米,实验楼面积1500平方米,实习基地9000平方米,图书馆面积850平方米。学院建有航空特有工种实训基地、常规机加实训基地、数控实训基地、电气智能技术应用实验室、数控编程室、仿真加工机房等多种适应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需要的实训基地。有各类机床设备100余台,电工电子实训设备20套,电气智能综合实验设备21台,有钳工、铆装钳工、钣金工、焊工实训工位240个。 学院秉承“讲诚信、重技能、抓素质”的办学宗旨,贯彻 “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能力教育为核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强化“企业办学、航空专业、管理规范、质量立校”的办学特色,为企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学院长期以来与众多航空制造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及空海军部队建立了密切良好的用工合作关系,学生就业状况良好。 多年来,学校培养出大批受企业欢迎的高素质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其中不乏省、市级劳动模范,如方文墨、王刚均是我校优秀毕业生的杰出代表。方文墨为沈飞集团公司钳工,高级技师,创造了“0.003毫米加工公差”的“文墨精度”,获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誉为“全国最好的钳工”,荣获辽宁省特等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2013年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王刚为沈飞集团公司铣工,高级技师,获得全国技工大赛的铣工冠军,荣获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中航工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和首席技能专家的殊荣。
  • 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市沈北新区
    学校简介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走完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全程并在长征中继续办学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其前身为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1932年学校更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1940年9月在延安,经毛泽东同志提议,中共中央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1948年11月,在沈阳接收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前身为满州医科大学,1911年由日本国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建立),合并了辽宁医科大学(前身为盛京医科大学,1883年由英国苏格兰教会建立)。中国医科大学是原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2000年改为省部共建学校。2015年获批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中国医科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10万多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的著名领导干部和医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据不完全统计,担任副部级以上职务百余位,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正、副部长10位,将军40多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7位。学校现有沈北、和平2个校区,设有15个学院(学部)、4个研究院。在医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哲学和管理学等6学科门类拥有学位授予权;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等7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5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7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普通本科专业22个,有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辽宁省一流本科示范专业;国家级教学项目有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1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十二五”规划教材16本,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省级教学项目有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重点支持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2个,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1个,精品课程4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教学团队1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跨专业实训平台1个,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8个,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1个,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十二五”规划教材4本,18本教材获批首届辽宁省教材建设奖。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6个,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7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33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2个,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5个;辽宁省精准医疗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3个,辽宁省医疗中心50个。学校现有3所附属综合性医院和2所专科性医院,开放床位11332张,牙科综合治疗椅273张。学校在职教职工9103人。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7.7%,全校教授级900人,副教授级1439人,研究生指导教师2006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484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214人,其中博士生1252人,硕士生(含七年制)5514人,普通本科生9407人,预科生23人,外国留学生1018人。学校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人(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人选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讲座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3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选1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0人;“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1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领军人才4人次,辽宁省优秀专家34人次,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23人次,辽宁特聘教授45人次;“兴辽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6人、青年拔尖人才13人;辽宁省普通高校专业带头人5人,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名师1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14人、千人层次124人。在中华医学会担任主任委员(含名誉主任委员和候任主任委员)6人,担任副主任委员6人;现有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10人。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合作成立了中英联合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丹麦、西班牙、朝鲜、芬兰以及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地区的107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关系,与世界银行(WBG)、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MB)、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等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学校是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简称“111计划”)。有434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学校荣誉职称,近年来开展了113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38个CMB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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