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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通知
2019-05-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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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现将《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电子档案信息采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5月7日

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方案

为便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采集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信息,建立和管理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信息标准和建立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的技术规范与管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采集内容

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包括高考报名信息、体检信息、优惠信息、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诚信记录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共九项,通过对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优惠资格审核表、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考生志愿表、考生成绩、考生考试诚信记录和应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的采集、转换、汇总,形成考生的电子档案。

二、信息采集场所设置、设备配置和管理人员配备

1.信息采集场所

各报名点须设置信息采集场所(电子阅览室或计算机教室等),配置高速宽带上网,免费提供给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

各市州考试院、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点须设置专门的计算机室用于信息采集工作。

2.硬件配置

报名点设备的最低配置:计算机(CPU 双核 3.0GHz以上、内存4G、硬盘500G)、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高像素数码摄像头或数码相机、宽幅高速激光打印机、高速宽带上网。

县市区招生办设备的最低配置:计算机(CPU 四核3.0GHz以上、内存4G、硬盘1T)、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DVD光盘刻录机、高像素数码摄像头或数码相机、宽幅高速激光打印机、高速宽带上网。

市州考试院的设备配置要求与县市区招生办基本相同,打印机可配置彩色宽幅激光打印机。

3.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 系列操作系统。

应用软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分为“WEB版”和“客户版”)、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以下简称“考生系统”)、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9.0及以上版本)、Visual FoxPro 数据库管理系统、防病毒软件等。

各部门要按上述要求配备或更新设备并专机专用,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确保设备使用稳定安全。

4.管理人员配备

各市州考试院、县市区招生办主要负责人为信息管理责任人,同时确定1名具体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为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要求参加过我院统一组织的招生考试信息管理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信息采集办法

考生的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实行平时与实时、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由报名点(中学)、县市区、市州、省四级分工负责,采用自下而上逐级采集、汇总的分级管理模式。

1.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

考生应在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高考报名点办理报名(含缴费)手续,上网填报报名信息。

报名点按《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采集和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汇总所辖报名点考生的报名信息。市州考试院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考生的报名信息,经检查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WEB版)”上报我院。

2.考生体检信息的采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有体检条件的医院或医疗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主检医师和体检医院(医疗单位)在施检和填写《考生体格检查表》时,要做到结论准确、规范,字迹工整;凡需修改的,责任人须在修改处签名,以示负责。体检工作结束后,在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的配合下,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使用“管理系统(客户版)”,对照体检表逐项录入考生的体检信息,并进行校对、确认。

市州考试院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考生的体检信息,经检查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WEB版)”上报我院。

3.考生优惠信息的采集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到所在报名点领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民审表”),并持“民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须将“民审表”交县市区招生办,由市州考试院汇总,我院统一组织对“民审表”进行扫描并采集优惠信息。

享受其它高考加分(降分)政策的优惠信息,由市州考试院通过“管理系统(WEB版)”采集并将考生优惠资格审查表汇总,由我院组织统一审核。

4.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信息的采集

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所在报名点领取《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并持“资格审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将“资格审核表”交县市区招生办,由市州考试院汇总,我院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核表”进行扫描并采集资格信息。

5.考生志愿信息的采集

考生志愿信息由我院统一采集。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生系统”上网填报和修改高考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先通过“考生系统”将配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动态口令卡”(以下简称“口令卡”)与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绑定。考生填报或修改完志愿信息保存时,根据系统提示刮开“口令卡”上相应密码的覆膜,将该密码输入系统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志愿信息方可生效。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无需再到报名点进行签字确认。每批次志愿填报截止,考生不能再填报和修改本人该批次的志愿信息。

市州考试院、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点负责对本辖区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清理和统计,谨防考生漏报志愿。

6.考生成绩等其它信息的采集

考生文化考试以及各类专业考试的成绩信息、考生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应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我院统一采集。

四、信息确认

考生的电子档案是网上录取的基础。要使考生的电子档案符合网上录取的质量要求,考生的各项电子信息采集必须准确、完整,并且要与纸介质档案完全一致。为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采集、校对、确认考生信息时,一定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1.报名信息的确认

在完成校对、修改后,由县市区招生办统一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表中除学校填写的内容须经校方签字盖章确认外,其余内容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经确认无误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由县市区招生办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袋。

2.考生体检信息的确认

在完成校对、修改后,由县市区招生办统一打印《考生体格检查表》,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交由县市区招生办或体检医院(医疗机构)盖章。盖章后的《考生体格检查表》打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考生体格检查表》原件由县市区招生办统一存底备查。

3.考生优惠信息的确认

我院统一组织市州考试院办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材料进行甄别、确认。经审查确认后的考生优惠资格审查表,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装入考生档案袋。

4.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信息的确认

我院统一组织市州招生办对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甄别、确认。

5.考生志愿及成绩信息的确认

在录取结束后,由县市区招生办统一打印出考生的《考生志愿表》(含各批次的征集志愿表,其中考生高考成绩信息由我院提供),经县市区招生办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袋。

6.考生考试诚信记录信息的确认

我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核实、确认和处罚,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并报送教育部。

7.应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确认

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我院统一确认,并转换为电子档案表提供给投档高校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五、考生电子档案的管理与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是体现国家意志的政府行为,其网上录取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属于国家级事务信息系统,受国家有关法律的保护。

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各级招生部门一定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考生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仅用于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录取依据,所有从事档案管理和维护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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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学院在教育部办学条件专项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2007、2008年在湖南省独立学院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在全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专项检查中获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二、组织管理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招生就业办、后勤办、团委等管理机构和文学与法学系、外语与商务贸易系、经济与管理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体育系等6个教学系,教学和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学院制订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体制完备,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三、办学理念学院遵循“面向学生成才、面向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至真、至善、至美”的院训,依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利用优质的办学资源,实施“基本素质+特长”的基本培养目标和“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一体化特色,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四、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06亩,校舍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有标准化田径场、现代化体育训练馆、多功能演播厅、美术楼、音乐楼以及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语音室等。校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五、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教授41人,副教授131人,博士25人,硕士157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2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5 人。近三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均在96.3%以上。在省教育厅组织的独立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中,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近五年来,我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0余项。学院教师出版专著30余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六、办学成果办学17年来,我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7000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湖南省独立学院之首。“十二五”期间,学院在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绩斐然,多项教学科研课题获得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立项资助。我院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竞赛或技能比赛中获奖8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3项、国家铜奖1项,省级一等奖23项、二等奖20项、团体一等奖2项、团体二等奖2项。七、办学特色学院坚持实践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专业素质”和“实践创新”三大平台以及“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10个模块,设计了“2+N”的人才培养框架,充分发挥了独立学院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学院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重视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设立了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建设基金,强化网络课程建设,开设了“自主学习服务平台”。学院与美国乔治福克斯大学长期开展友好合作,近年来有近30名学生赴该校攻读,并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有10多名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后在美国就业。学院与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格拉豪预科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我院学生可赴德攻读硕士专业项目(3+1+2)和学士专业项目(2+0.5+2),毕业后可获得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学位证书。八、发展目标立足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形势与要求,全面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活力、办学影响力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
  • 湘潭大学湘潭市
    学校简介湘潭大学简称“湘大”,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同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华国锋、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年9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jianjie1.jpg 建校以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4个国防特色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10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拥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中国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2个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有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个湖南省自科基金创新研究群体,3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首批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首批湖南省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单位。jianjie3.jpg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4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76%;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25%。汇聚了包括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5人,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万人计划”人选4人,“长江学者”6人,国家杰青、优青基金获得者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国家教学名师3人,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等一大批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队伍。学校近年来国家级项目立项成绩突出,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高校前26名左右;社科论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和综合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3%;7个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名单(CTTI)。科研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120余项。建有院士工作站、创新研究院等高层次产学研基地,近五年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600余项,授权专利2351件。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3433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8886人。拥有3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培养近31万毕业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校友,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的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30多个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方入选高校和“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入选高校,分别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韶峰高,湘水长,人文胜地科教殿堂……”。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湘潭大学重要批示精神,弘扬牢记嘱托、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湘大精神,扎根伟人故里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加速推进“双一流”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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