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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高教函〔2021〕1号)、《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20〕9 号)等文件编制。
二、各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目录》公布的专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校不得安排招生。凡违规安排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标注“J”的专业,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招收师范和非师范学生的人数。
四、专业代码加注“T”的表示特设专业,加注“K”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加注“H”的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