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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10-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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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年度工作通知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协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和指导,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考试的组织。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考试组织、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等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属地艺术类统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高校是本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高校校考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规章制度,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二、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相关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要求,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充分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2+1安检”等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携带手机和替考。考试均应通过随机方式编排考场、监考人员和考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场管理,严防试卷错发,对考生考试过程和监考人员监考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组织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确保考试安全。各地各相关高校要制定艺术类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试卷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卷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核对,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室要全程视频监控,安排专人定期回放检查。各地要制订和完善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点、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要加强对舆情和突发事件监测、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偶发事件。对于网上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要迅速处置和及时调查回应。要针对各考点考生人数情况,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等安全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艺术类专业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各地各相关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对相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艺术类考试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严禁开展艺术类考试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点学校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刑法》《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艺术类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相关高校,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相关艺术类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管理规定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五、其他

1.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类别,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类别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艺术类统考类别要求以在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安排在相应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

4.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5.对于可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相关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选择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

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等7个类别。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考、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一、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其中,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各类别统考考试科目、形式、内容、要求、范围和试题示例等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

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部分均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参加相应的统考或联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试;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服装表演类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现场测量计入系统。笔试、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点原则上设在各盟市政府所在地。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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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1.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之一参加考试。其中,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类,相应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否则音乐教育类考试专业总分为零。

考场内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进入考场后,器乐考生摆放好乐器,根据考场提示可直接开始演奏。声乐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得多弹,否则将予以扣分),弹奏完后开始考试计时。考场内不提供其他确定音高的设备。

同一考生的声乐或器乐、视唱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时、单独录音录像,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依次完成。考试顺序为:声乐或器乐、视唱,声乐、器乐都考的考生,先考主项,后考副项。考生须根据自己统考类别的不同选择器乐和声乐之一参加考试,或二者都考。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不得为同1首),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报名时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各选(或上传)1首乐曲,两种乐器同时准备就绪后开始考试,依次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从2025年高考起,音乐类声乐、器乐考试均须背谱演唱或演奏。视唱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考试时长1分钟。

2.考试时间及形式

(1)笔试(含乐理、听写两个科目)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9:00—11:00。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开考60分钟后播放听写科目相关考试内容。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听写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2)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0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如考试时所报器乐或声乐的考试曲目经专家认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其器乐或声乐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舞蹈类专业统考

1.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2.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下同),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0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四)表(导)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2)上传自选文学作品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自选文学作品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自选文学作品上传后可预览、更换,提交确认后,作品将锁定不得更换。未按时上传自选文学作品的,该科按零分处理。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2.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三个科目。

(2)上传自选文学作品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自选文学作品,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自选文学作品上传后可预览、更换,提交确认后,作品将锁定不得更换。未按时上传自选文学作品的,该科按零分处理。

(3)考试时间

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1:30。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1月下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3.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1)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三个科目。

(2)上传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音乐或舞蹈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五)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1.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下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专业统考准考证》。

(六)书法类专业统考

1.书法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两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其中,书法临摹科目:9:00—10:30。书法创作科目:15:00—16:30。

二、戏曲类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拟参加的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

考生须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了解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等。

三、高校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网站。

2.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并须参加我区相应专业的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区适时公布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统考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统考成绩。

2.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专业统考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属旗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对应的答题卡图片和音视频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和录音录像;是否存在漏评现象;是否存在合分错误;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和相应扫描图片以及面试录音录像。

3.我区不发放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成绩分布、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4.戏曲类联考成绩按教育部或有关高校公布的方式进行查询。

5.预计2025年6月中下旬,艺术类校考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立即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5年6月底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更正。

五、招生计划

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物理类、历史类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布招生计划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使用音乐表演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等专业,须标明招收声乐或器乐,以及具体种类。

六、专业统考准考证及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发放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并自行打印《专业统考准考证》,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按照相关高校校考工作办法获取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要求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自治区统考各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兼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

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音乐教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兼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考生,可按所取得的专业统考成绩填报对应志愿。

有关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志愿事宜,另文通知。

八、其他

1.考生应密切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各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招生办法,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2.我区艺术类专业各类别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且不允许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3.艺术类统考类别各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专业统考总分保留2位小数。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届时另文通知。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5.相关政策规定如教育部有新要求、新变化,以教育部最新要求为准,自治区将适时进行公告通知。

本考试说明中各艺术类统考类别涵盖(适用)专业,最终以我区2025年艺术类相关文件和2025年正式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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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学院概况: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0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为办学目标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农林、畜牧兽医、乡村建设与水利工程、信息技术、健康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等七大专业群。开设畜牧兽医、护理、园林技术、水利工程、大数据与会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27个专业。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引领,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新农科”为专业建设重点,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倾力打造“理念先进,开放共享,德技双馨,民主和谐,环境优雅”的新型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学院坐落于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口,位居城区,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规划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20.82万㎡,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场、餐厅等教学基础设施,2023年全面竣工。学院投资1.2亿元用于实训室建设,现有实训室70多个,实训设备3万余台(套)。目前已建成校内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40多个,附属医院1所。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新校园建成后将是一所空间集约、功能复合、生态健康、设施齐备、自由开放的花园式、智慧型、文化型校园。“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对学校的发展寄予厚望,并为学校题写校名。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名师、省市级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骨干,专业客座教授为补充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124人,硕士研究生76人,外聘客座教授和技能大师40余人,建有4个大师工作室。教学模式:学院秉承“以就业为中心,以技能培养为主线” 的教育理念。摒弃以知识单向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建立与岗位能力和职业标准相对接的课程体系,采取“项目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推动“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减少理论课时,加大实训和实践力度,让学生走出教室,在实践中历练技能,形成本领。管理模式:学院牢固树立新型学生发展观,办适合的教育,坚持“成才先成人”的思想,践行“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德育理念,把“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落到实处。实施提升学生自信的“亮点工程”,挖掘每位学生的优点,重塑学生信心。开展以育人为本的学生活动和多种多样的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拓展爱好、发挥特长、锻炼技能的平台,让学生在其中放飞自我,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构建民主、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氛围,打造活力四射的青春校园。
  •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学校简介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大兴安岭南麓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的地方,素有“内蒙古延安”之美称。兴安学院_副本.jpg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自治区级示范校,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201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现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兴安盟行政新区,用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2.51亿元,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现有教职工610人,有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职称213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机构16个、教辅机构3个。2015年以来,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扶贫开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中国摄影函授学院兴安盟函授站挂牌成立。建有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8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现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院校合作办学,设有本科招生专业12个,开设文、理、农、工、医五大类52个专业,其中绝大多数专科专业均有升本机会。与蒙古国东方省联合互派留学生,牵头组建了中蒙俄三国(区域)职教联盟,依托中外9所学院成立了“中蒙俄东北亚国际旅游商务学院”,较好地遵循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需求、有效衔接、多元立交的基本要求。在校学生规模11629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42%。学院主动承担起兴安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技能培训任务,依托学院建立的自治区东部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每年承担各级各类培训任务15000余人。学院大力推行“双证书”制,每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4000余人。学院秉承“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学生即学徒、教师即师傅、课堂即车间、毕业即就业”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先后与包商银行、北方汽修、富特宝足协、华西希望集团特驱集团、莱德马业等著名企业签约合作培养人才,已基本形成“一个院系一个行业规范引领、一个专业一个龙头企业衔接、一项技能一个企业师傅带领、一个学生多项特长保障就业”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格局,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人才支撑基地。服务新时代中小学研学旅行的需要,学院在著名旅游胜地阿尔山市建立了研学旅行基地,努力打造新形势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研学旅行品牌。学院本着立足兴安、面向兴安、服务兴安,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努力办好新形势下的适应社会需要、办学特色鲜明、创设自主品牌、服务地方发展的应用技术型高校,把学院建设成为兴安盟职业教育的龙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成人继续教育基地和地方社会事业名片。
  • 学校简介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脚下,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具有鲜明化工和建材行业特色及技术优势的国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由原内蒙古石油化工学校和内蒙古建材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终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坚持以市场需为求导向,植根化工、建材产业设专业,立足地方,面向全国,构建了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保留中职教育,完善和提升职业本科教育,加大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院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能力培养为宗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先后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最受欢迎职业院校、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就业与培训先进院校、全区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校训:厚德博学,自强不息。学院占地827亩,建筑面积30.8万㎡,现有教职工563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99人,副高以上职称189人,有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突贡专家2人、自治区级劳模3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2人,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专业教学团队14个。2014年“开发大型现代煤化工教学工厂,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现有在校生11078人,累计培养7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化工和建材行业特色及技术优势明显,构建了“煤炭加工与利用为龙头专业的化工特色专业群”“以化工装备技术为龙头专业的机电特色专业群”“以食品营养与检测为龙头专业的农畜产品特色专业群”3个特色专业群,建成了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1+X”试点专业8个。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建设教育强国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从未来五年到2035年,是我国由教育大国成为教育强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与国家发展同步,也是学院建设现代化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历史机遇期。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加快西部地区发展,也为我们抢抓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有利时机。我们要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化危为机,实现历史性发展,努力把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高水平职业本科院校,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能源为特色,建筑、交通服务等专业协同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创于1997年,其前身是内蒙古电力培训学院,2010年经内蒙古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为国家统招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能源类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三千余人,来自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处于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景观带、自治区70年大庆主会场中心区,市级景观星罗棋布,森林环抱,周边环境优雅。学院占地360亩,建筑面积60000㎡,十几种乔灌木错落有致,杏桃园春花、夏绿、秋果,景色怡人,各种花草姹紫嫣红,争相斗艳,鹿鸣宛金鹿跃动,黑天鹅引颈天歌,别有情趣,花园式、氧吧式书院为千万学子营造了优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数字化图书馆、现代化电教中心、综合大楼、教学楼、带电梯高标准学生公寓,超标准五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大型室内文体馆,校园网络全覆盖,实现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建设目标。学院下设电力工程系、新能源应用系、石化资源开发系、交通运输系、建筑工程系、商企文化系、中专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及继续教育部,开设城市热能、石油煤炭、光伏风电、燃气化工、电力管理、财会等20余个特色优势品牌专业群及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82名,专职教师49名,高职称11名,兼职教师均为自治区本科院校及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紧紧围绕能源大省(区)优势,精心打造风电、太阳能光伏、燃气工程、油煤化工等特色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教学模式,探索项目式、问题式、导向式、研讨式、实践式、情景式、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作品、成果、模型制作、实操效果的学习成绩评价法,实习及顶岗实习,注重操作水平技能演进、师傅、班组评价,形成多维立体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多年来,毕业生职业素养、服务企业社会能力大幅提升,毕业生广泛就业于国内知名能源行业企业,赢得广大学生家长的充分信赖和企业社会的高度赞誉,形成了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求真务实”理念为核心,凝练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和“见贤思齐,自信包容”的校训。坚持以文化人,把立德成人放在一切教育的首位,推崇只有人格高尚,才会有责任担当,才会知行自觉,才会知行正确的理念,学院师生精神追求和行为方式正在发生质的飞越。学院能够推陈出新,率先提出“创新、创业、创收”的“三创”教育理念,并将其融于学院教育经营活动中,相信随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项工作的日臻完善,我们办自治区一流、国内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目标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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