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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高考报名50问解答
2024-10-1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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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高考报名时间如何安排?都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8:00。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2.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高考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其中,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符合报名文件要求的相应条件。

3.哪些人员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答:凡在我区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考试及录取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原高职班,简称对口招生,下同)、高职单招、高职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英才班、物理卓越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等,下同)、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其他单独招生等。

4.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人员。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8)其他事项。考生不得在我区和其他省(区、市)同时报名参加当年高考。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按照公安部、教育部2025年有关规定执行。

5.哪些考生不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答:普通高中应往届生不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6.不完全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是否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

答:不完全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户籍地(或户籍流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名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或户籍流出地)参加报名,也可以在我区报考高职(专科)志愿。在网上预报名时,“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志愿”项须选择“是”,并在现场确认时,签订《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只报考高职(专科)志愿承诺书》。

7.考生应该在哪里报名?

答:(1)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组织下完成现场确认。

(2)高中阶段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等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直接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

(3)在我区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报名。

(4)符合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

8.符合条件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该怎么做?

答:拟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相关招生计划的报考资格。

9.高考报名时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户口簿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预报名表、往届生带毕业证、应届生带高中学籍证明。

另外,以下情况考生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具备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其中,学籍与实际就读证明材料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学籍(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报名时未选择“承诺只报考高职(专科)志愿”的,提交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

(3)选择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在区外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须提交成绩报告。

10.报名时,考生如何进行网上预报名?

答: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点击“高考”栏目并选择“考试报名”,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每一项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认真核对已填写的内容,对填写错误进行修改,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11.高考报名时,网上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完成预报名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已完成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前均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若涉及与之前的缴费金额不一致,则需要重新进行报名费用缴纳,缴费操作与首次缴费相同,多缴纳的报名费用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回原付款账号;在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若确需修改报名信息,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12.考生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有何用途?若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设置的考生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密码,今后在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确认、网上查分、体检信息确认和网报志愿等环节均需使用,一定要注意保存和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高考管理等为由统一设置或收集汇总考生密码。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若遗忘密码,考生可按提示重置密码,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13.报名时,考生如何选择应届或往届?

答:具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的考生,其考生类别应选择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其他考生选择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可参考《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以及报名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是否属农村、牧区范围,并以此来确定考生类别是否属于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

14.考生应如何选择考试类型和报考类别?

答: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考试类型和报考类别,考试类型决定是否需要参加秋季统考以及选择秋季统考考试科目。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体育类包含的报考类别,该类考生如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否则,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对口招生”。

报考五年制高职转段(三二转段)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高职三二分段”,报考类别应选择对口招生类。

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职教师资”。

报考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等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残障生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含(英才班、物理卓越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等,下同)”的考生应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

其他考生的考试类型应选择“秋季统考”。

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等的,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考试类型选择“对口招生”的,安排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其中,特殊拔尖人才拔试点按教育部和招生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不安排文化课全国统考和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

15.“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有什么区别?

答:这是两种组织高考报名的方式,对于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考生,由学籍学校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含往届生、无学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等),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这种报名组织方式为“招办报名”。

16.报名时,考生在外省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如何转回我区?

答:考生在自治区以外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的转入认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过渡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执行,相关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阅上述两个文件。

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取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未转入我区的,须在报名信息填报第二步“教育信息”填报时,按页面提示,录入自治区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成绩信息,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学籍主管部门签章的学籍信息表、省级学业水平考试主管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学籍已经转入我区并且区外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已经转入我区的,无需录入。

17.高考报名时遇到疑问或困难向哪里咨询?

答:“学校报名”考生首先向班主任或学校负责高考报名工作的老师咨询,如未解决可向报名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招办报名”考生可直接向报名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通过官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普通高考/高考公告栏目和官微“内蒙古招生考试”查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

1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是否还可以补报名?

答:高考报名工作是高校招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高考报名后,在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全区统一的资格复核,并报教育部进行重复报名筛查和违规报名筛查。同时,在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等各类考试的组考准备工作将陆续开始。为确保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确保组考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无误,实行所有考生同步报名、同步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组考安排,原则上不进行补报名。

19.报名完成后,考生应该在哪里参加高考?

答:考生原则上在报名旗县参加考试,以下3类考生可以申请在就读学校所属旗县报名并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指定旗县集中组织参加考试:

(1)原民族语言授课的考生;

(2)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3)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以外的考生。

20.2025年起,秋季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是如何构成的?

答:2025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秋季统考(含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下同)实行“3+1+2”模式,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必考;“1”和“2”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且只能选择其中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选择2科,且只能选择其中2科。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应按上述要求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各高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21.高考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治区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历史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2.2025年,高考各科目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安排在高考当年6月组织,选择性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同期举行考试。

23.2025年,考生依据什么选择考试科目?

答: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参照《关于发布2025年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最新版)中的选考科目要求,结合高校相关专业(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做出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选考科目一经报名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24.高考报名时,哪些考生需要选择考试科目?

答:高考报名时,以下几类考生需选择考试科目,其他考生按系统默认考试科目参加考试:

(1)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报考类别选择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

(2)考试类型选择对口招生、报考类别选择对口招生类;

(3)考试类型选择少年班考试、报考类别选择普通类;

(4)考试类型选择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报考类别选择普通类。

25.高考报名时,秋季统考(含少年班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考生应如何选择考试科目?

答:(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为考生必选科目。其中,数学科目须选择“数学”或“数学(蒙文翻译卷)”。外语科目须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科中任选一科。外语考试均使用教育部提供的相应语种试卷。

(2)首选科目须从“历史”、“物理”两科中任选一科。其中,物理科目须选择“物理”或“物理(蒙文翻译卷)”。

(3)再选科目须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四科中任选两科,其中,地理科目须选择“地理”或“地理(蒙文翻译卷)”,化学科目须选择“化学”或“化学(蒙文翻译卷)”,生物学科目须选择“生物学”或“生物学(蒙文翻译卷)”。

如统考科目数学选择蒙文翻译卷,则选考科目物理、地理、化学或生物学也应选择蒙文翻译卷;如统考科目数学选择国通语卷,则选考科目物理、地理、化学或生物学也应选择国通语卷。

(4)若“外语科目”选择为“英语”、“俄语”或“日语”,则外语口语考试可选择“是”或“否”,其他科目默认为“否”。

26.考试时,对口招生考生的考试科目是如何构成的?

答:报考对口招生考生的考试科目由语文、数学、专业综合和外语四个科目组成,具体如下:

语文科目默认为“中职语文”,其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择“蒙古语文(中职)”,蒙牧医类默认“蒙古语文(中职)”。

数学科目:默认“中职数学”,其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择“中职数学(蒙文翻译试卷)”,蒙牧医类默认“中职数学(蒙文翻译试卷)”。

专业综合科目:默认对应科类的专业综合。

外语科目:默认“英语”,其中,蒙牧医类默认“不考”。

27.外语语种有哪些?哪些有口语测试?

答:目前,我区秋季统考外语语种有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其中,外语口语考试语种有英语、日语和俄语。对口招生外语语种有英语,不进行口语考试。

28.高考加分项目有哪些?

答:一是烈士子女考生,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四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考生,五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高考加分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高考加分资格事宜。

29.优先录取资格有哪些?

答:优先录取资格有以下6种类型(若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按照有关规定,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优先录取条件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考生应按照本人已经取得或具备的优先录取资格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未选择考生特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任何未申报的优先录取资格事宜。

30.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之间是否可以兼报?

答: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等7个专业考试类别。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实行自治区统考,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艺术类自治区统考各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类别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如考生既有音乐演唱特长,准备参加音乐类考试,又有戏曲演唱特长,还想参加戏曲类考试,考生报名时直接选择音乐类,这样自治区音乐类统考将为考生安排音乐类统考相关考试,考生也可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戏曲类省际联考报名和考试。此类考生如果报名时选择了戏曲类,则自治区音乐类统考不为其安排音乐类统考相关考试。

31.艺术类考生选择专业考试类别前需要注意什么?

答: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对应情况、获批的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等相关要求。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参加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自治区统考且成绩合格。高校招生专业对应统考科类、校考专业安排等详见各校公布的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

32.艺术类考生正确选择专业考试类别的依据?

答: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参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中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结合报考院校对考生拟报专业的统考类别要求和其他专业考试要求等,选择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

拟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参照上述本科专业的设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拟报考院校的相关规定,选择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

33.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采用什么方式?

答: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部分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笔试和面试考点均设置在考生报名所在盟市政府所在地。

34.戏曲类省际联考采用什么方式?

答: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戏曲类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

35.音乐类考生申请报名时如何选择艺术类报考类别?

答:音乐类包含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四个报考类别,考生仅可择其一进行报考。

36.音乐类专业中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如何兼报?

答: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音乐教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音乐表演类考生不能兼报音乐教育类专业。兼报志愿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进行投档和录取。

37.舞蹈类考生应如何选择报考类别?

答:舞蹈类包含舞蹈类(中国舞)、舞蹈类(芭蕾舞)、舞蹈类(国际标准舞)、舞蹈类(现代舞)、舞蹈类(流行舞)五个报考类别,考生仅可择其一进行报考。舞蹈类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的自备剧目舞种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否则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38.表(导)演类考生申请报名时如何选择艺术类报考类别?

答:表(导)演类包含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等3个报考方向,考生可同时报考1-3个方向,据此共设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七个报考类别,考生仅可择其一进行报考。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表示考生参加戏剧影视表演和服装表演两个方向的统考,以此类推。

39.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各类别内相同考试科目是否需要重复参加考试?

答:音乐类、表(导)演类各类别内如有相同考试科目则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计入对应的艺术类统考总分)。

40.音乐类考生申请报名时如何选择曲目?

答: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以及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的考生须选择声乐唱法,并选择三首不同歌曲且标明调号(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选择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以及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的考生须选择器乐乐器的种类,并选择两首不同乐曲(练习曲和演奏曲均可),其中拟报中西打击乐专业的考生,需选择两种不同的打击乐器,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一首,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

41.报名系统中不存在所选曲目,音乐类考生应该如何应对?

答:若报名系统中不存在考生要选择的曲目,则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英文名称)和曲作者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对应的计算机编辑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不得上传人工手写乐谱图片。

42.音乐类考生申请报名及参加统考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若同一考生选择或上传的多首曲目乐谱内容相同、考试时演奏的乐器种类与报名选择的乐器种类不符、上传的乐谱暴露考生个人信息或有明显标记等有违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情形,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资格和统考成绩。考试时,考生未按照现场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或演奏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43.对口招生类的美工设计类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艺术类自治区统考?

答:对口招生类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和形式及时长、考试要求等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执行。

44.2025年高水平艺术团是否从艺术类中选拔?

答: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已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45.体育类考生如何正确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类型?

答:体育生有普通高中体育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体育生两类。体育招生包含四种类型:

(1)全国统考体育招生,即普通体育类,亦称体育省考,参加高考文化课统考并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考,报考类别选体育类,考试类型选秋季统考;

考生报名时还须选择体育专项,该专项仅在录取时供考生报考院校参考使用,不对该专项组织测试。

(2)对口招生体育类,参加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并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考,报考类别选对口招生体育类,考试类型选“对口招生”;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即“体育单招”,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体育专项测试,报考类别选体育类,考试类型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或“秋季统考”。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完成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和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报名考试有关事宜考生可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了解。

(4)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参加高考文化课统考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体育专业测试全国统考,考试类型选秋季统考。

46.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有哪些?

答:(1)报考条件。2025年,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2027年起,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2)考试评价。2025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3)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4)录取后专业就读要求。2025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我区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考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47.拟报考健美操、啦啦操等项目的考生如何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答: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此类考生考试类型选择秋季统考,报考类别选择体育类。此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统考并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考。

48.每名考生都需要参加高考体检吗?如何参加体检?

答:所有考生均应在报名地点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简称体检),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初至4月中旬,具体工作另文通知。

49.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是否需要高考报名?

答: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所有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按照当年高考报名文件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50.区内院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区内院校高职单招工作流程为:考生高考报名、院校公布高职单招工作方案、院校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院校下载考生信息、考生领取院校发放的《准考证》、院校组织考试、院校公示考生成绩、院校公示拟录取名单、院校上传拟录取名单、履行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热门院校

  • 内蒙古艺术学院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自治区政府提请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2017年1月,自治区党委任命首届校领导班子。2017年12月,完成校内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工作。 办学特色 自建校以来,依托自治区丰富的民族艺术资源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扎根内蒙古、传承发展民族优秀传统艺术与文化的鲜明办学特色,累计为内蒙古自治区及部分省市区培养了5万多名各级各类艺术人才。这些毕业生活跃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许多人已成为艺术院团、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业务骨干,有的在国内外艺术领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作曲家阿拉腾奥勒、歌唱家德德玛、拉苏荣、腾格尔,民乐演奏家李镇,指挥家娅伦格日勒,作曲家兼音乐制作人三宝,舞蹈家敖德木勒、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电影演员萨仁高娃,影视导演康洪雷等。为了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特别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学校推行民族民间艺术进专业、进课程、进教材,开设了长调、呼麦、马头琴世界“三大”非遗以及蒙古舞、蒙古族民歌等专业方向,设立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合唱基地班”),引进了“安达组合”,成立“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开设了“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可复制的具有民族艺术传承创新传播功能的民族人才培养模式。在舞蹈教学方面,建立了蒙古族舞蹈教学实践框架,总结出基础练习、技术技巧、传统舞蹈表演组合及教学剧目等有机结合的蒙古族舞蹈教学体系,在蒙古舞教学研究、艺术创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 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0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门类为主,涵盖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文化产业管理1个二级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26个本科专业,其中,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专业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蒙古舞)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蒙古舞)1门;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自治区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个,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3个。现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现已列为自治区6个重点提升基地之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文化与旅游部外联局“中国—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与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教育联合实施的“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基地”;获批建立了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重点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等教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组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内蒙古艺术创作研究》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对自治区艺术研究具有重要理论贡献。2020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学报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师资队伍目前在编教职工6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1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14人,专任教师442人。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培养人选10人,自治区文学艺术突出贡献奖 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5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自治区级“四个一批”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对外交流多年来,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美国佛蒙特艺术中心、美国伊利诺大学、丹麦皇家美术学院、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蒙古国音乐舞蹈学院、蒙古国国立科技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启明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签署了2+2、3+1合作办学协议,并举办了中美“马文化周”、“文化艺术活动周”活动等。与泰国格乐大学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连续10多年举办了“中美东方之旅”艺术交流活动,多次参与中俄艺术联盟、中国东盟学校艺术联盟艺术交流活动,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为扩大民族文化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国际影响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学校简介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脚下,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具有鲜明化工和建材行业特色及技术优势的国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由原内蒙古石油化工学校和内蒙古建材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终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坚持以市场需为求导向,植根化工、建材产业设专业,立足地方,面向全国,构建了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保留中职教育,完善和提升职业本科教育,加大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院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以能力培养为宗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先后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最受欢迎职业院校、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就业与培训先进院校、全区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校训:厚德博学,自强不息。学院占地827亩,建筑面积30.8万㎡,现有教职工563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99人,副高以上职称189人,有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突贡专家2人、自治区级劳模3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2人,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专业教学团队14个。2014年“开发大型现代煤化工教学工厂,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模式”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现有在校生11078人,累计培养7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化工和建材行业特色及技术优势明显,构建了“煤炭加工与利用为龙头专业的化工特色专业群”“以化工装备技术为龙头专业的机电特色专业群”“以食品营养与检测为龙头专业的农畜产品特色专业群”3个特色专业群,建成了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1+X”试点专业8个。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建设教育强国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从未来五年到2035年,是我国由教育大国成为教育强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与国家发展同步,也是学院建设现代化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历史机遇期。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加快西部地区发展,也为我们抢抓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有利时机。我们要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化危为机,实现历史性发展,努力把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高水平职业本科院校,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 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先后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72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219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049.33万元,各类图书文献205.63万册(种)。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卫生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信息学院、护理学院(卫生技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医学模拟中心等17个教学单位,有8所附属医院,11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4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6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中医(蒙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中医(蒙医学)1个博士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医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3个本科专业中,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蒙医学、中药学和蒙药学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蒙医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蒙药学、口腔医学、麻醉学、药学、法医学专业获批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19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25人。其中,本科生11780人、专科生1581人、硕士研究生2254人、博士研究生14人、留学生96人,民族预科生80人、附属中职班学生220人,本科各专业面向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现有骨科、神经外科和普通外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蒙医脾胃病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蒙医学、蒙药学、伤寒学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有中医学(蒙医学)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骨外)和民族医学(蒙医学)5个自治区重点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血液病)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有1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2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有内蒙古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蒙药药效物质与质量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蒙医传统疗法操作技术及器械研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附属医院医学模拟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蒙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其中,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设在我校。学校紧密依托蒙医药学院和药学院的教学资源支撑、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医疗资源支撑、内蒙古蒙医药博物馆的馆藏文献资源支撑、蒙药研究所和GLP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力打造蒙医药学科与专业特色,使该学科成为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被自治区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蒙药学重点实验室和蒙医药博物馆(蒙医文献学科)获批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巩固了学校该学科在世界范围内的领跑地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6人。其中,正高288人,副高309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430人,硕士学位人员4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92.99%。有硕士生导师863人,48名教师入选学校博士生导师库。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8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医大师”2人,“全国名中医”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8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6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108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3人次,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2人,创建了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7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137项(一等奖8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6项、二等奖51项、三等奖7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8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34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17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21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一贯坚持开放办学方针,重视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日本、蒙古国、美国、俄罗斯、泰国、澳大利亚和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医药院校或科研单位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医学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 学校简介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座落于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的大青山脚下,占地面积875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有完善的办学条件和良好的教学设施。学院总规模可达到6000余人,现有在校生2600余人,教职工107人,固定资产总值过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万余册,长年聘请5名外籍专职教师授课。   学院立足区内,面向全国,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学院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使命。20年来,学院各级领导始终牢记使命,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设置和调整专业,建立了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设置了会计金融系、外语系、经济系、艺术系和继续教育系,开设了23个专业,培养了1.5万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20年的办学过程中,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在教育教学管理每一个环节,注重对学生的体察和关注,不断体现“用心承诺、用爱负责”的人文关怀。2005年,学院先后无偿投入60余万元,率先在全区建立了两个专业的贫困学生大专班,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立德树人的精神内涵,受到自治区领导、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称赞。2007年,学院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评为“全国民办院校先进单位”、“全国民办学校‘守诚信、重教学质量’双保障示范单位”,2009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委员会评为自治区民办教育“示范学校”。   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确立了“专家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就业兴校”的战略发展之路。已成为自治区同类院校中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合理,办学水平、教学质量领先、综合实力较强、办学特色鲜明、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高职院校。   学院坚持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教师的“双师”结构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通过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不断改革人事分配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一批优秀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一流师资队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35%,研究生以上学历占70%,双师型教师达30%以上,教学质量始终站在全区同类院校的前列。2011年,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校本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等六项在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得到了专家组高度评价,列为同类院校之首。目前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具有聘请外教资格、设立全国大学四六级英语考试点、具有全国统一刊号院报的民办高职院校。   学院积极拓宽办学渠道,先后与华东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与北京东方领航教育集团等30余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搭建实习就业平台。学院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台湾育达商业大学、韩国安东科学大学和首尔基督大学等10几所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为学生开阔视野和继续深造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近年来,学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人数连年刷新。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6%以上,引领全区同类院校,连续获得自治区教育厅的表彰,很多毕业生已经成为各行业精英骨干和领军人物,充分展示了他们所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始终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标,建立了一整套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教学的学生管理模式,经过多年的积淀,逐步形成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引导学生学习、生活、成长和就业。以团委和学生会为核心,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组建了各类学生社团10多个,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充分显示自己的个性和才华,体验成长、成功的喜悦,营造了文明自律、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和谐校园文化氛围。   面对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发展、新任务,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将团结一致、同心同德,以全新的教育理念、先进的办学模式,抢抓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机遇,兼容并蓄、博采众长,使莘莘学子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为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建校精神:勤俭朴实 自力更生   校 训:博学 修身 自强 进取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 服务学生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哈路六公里   电 话:(0471)3337168 6572534   传 真:(0471)6572534   网 址:http://www.nmgjwy.com   E - mail :info@nmgjwy.com   邮 编:010070
  • 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承载历史使命,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为内蒙古财经学院,1962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干部进修学院,1965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学校,1979年恢复本科招生,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建内蒙古财经学院,2000年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2006年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并入。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财经类高校。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创新“传承财经本色、强化融合底色、打造数字特色”人才培养理念,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协调发展,构建“专、数、创” 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创业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数智化新财经人才,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服务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充分发挥学校在乡村振兴、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政产企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 学校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凸显,目前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MBA)、金融(MF)、会计(MPAcc)、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法学)、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电子信息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了一批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的专业,构建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开设59个本科招生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财政学、法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学、投资学、工商管理、资产评估等1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贸易经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英语、审计学、行政管理等9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8门自治区一流课程,3个自治区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其中,《“石榴籽工程”铸魂财经人才培养-新文科背景下培养模式重构》获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2900多人。目前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学校将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形成全员参与就业、全年解决就业、全程指导就业的工作格局,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于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牢记立德树人初心、坚守人才培养使命,累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8万余名,毕业生已经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审计系统、金融系统、税务系统、工商系统中的骨干与中坚力量,为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56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8人,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配套推进教学内容改革及课程建设,全面强化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并实践“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双证”培养模式、合作培养模式、拔尖创新人才(基地班)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现有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高端智库),7个自治区级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平台,8个自治区级学术创新团队,12个校级创新团队,25个校级虚体研究机构。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项目12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均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管理学科的突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项目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大攻关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18项,各级各类项目逐年稳定增长。发表各级各类论文3400多篇,其中发表在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640多部;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4项。学校《财经理论研究》是全国高校社科百强期刊,也是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扩展版期刊之一,《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是自治区优秀学报。 学校占地总面积98.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办学条件处于自治区高校一流水平。学校下设19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8个教学辅助机构。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计实验室、计算机公共实验室、硬件实验室是自治区“双基”合格实验室。图书馆馆藏图书30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64多万册,电子图书207余万册、电子期刊65余册,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EBSCO、超星移动图书馆、CSSCI、SSCI等66个主要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数据库,全馆采取大开放格局,设立集藏、借、阅、咨询、检索一体化的阅览区,提供了借阅和座位管理“一站式”自助化服务,实现了多元化、多形式、高效、快捷便利的现代化知识服务体系。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创新发展,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方位。学校将围绕“大财经、大整合、大开放、大发展”持续谋篇布局,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坚持把科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奋发有为践行建校初心使命,为全面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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