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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10-1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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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考委:

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的相关规定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教育部2024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对口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护理类、医药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教育类、汽车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

报名参加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还须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审核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招考机构制定。

二、报名办法

(一)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中,在校生确需在学籍地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中学同意,县(市、区)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拟享受地域性加分照顾和拟报考与户籍关联的各类计划的考生均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其中,志远班、宏志班、青航班、富民安康班等考生在就读地县(市、区)报名;没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特殊情况的县(市、区),经所属市(州)招考委批准,可在本市(州)相关实施范围内跨县报名。

从2025年起,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须符合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不能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三州七县一区”具备民族地区加分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

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当地)的“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和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均须考生本人在高考网上报名时主动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拟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高考报名时不用申报,志愿填报结束后,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每日9:00—22:00。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kbm.sceea.cn),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受理。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

各市(州)招考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三)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三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4年10月22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报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1次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各地招考机构应做好补报名考生的登记、提醒等工作。

(四)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华侨港澳台考生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的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六)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所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学籍、实际就读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不再分文理科。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参考《招生考试报▪新高考选科指南合订本》,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选考科目。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照片采集并核验。照片采集、核验完毕后,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及考试类型、报考科目、专业类别等报名信息,认真阅读《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和本市(州)招考机构相关公告、提醒,确认无误后完成电子签名,逾期未经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签名确认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193号)执行,即每生195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考试费)。对口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执行,即对口招生考试每生13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每生每专业200元。其中,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兼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

照片采集过程中,若人脸核验不成功,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通知到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及材料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成功后再行完成网上缴费。

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转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和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委负责。各地要按照报名条件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省民族宗教委、省监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26号)和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号)的要求和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统计、民族宗教、招生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共同审核、共同把关的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乡村振兴计划、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等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强化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加强对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分类别认真履行申报程序,严格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按规定时间和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强化户籍、学籍管理,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严防“高考移民”、违规报名等事件的发生,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真实可信,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应往届属性,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的统计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界定考生城乡户籍属性,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有疑问的族别进行认定。

民族地区加分“三统一”资格审核时,考生户籍情况由报名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据实核准;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由报名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籍所在中学负责核准。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当地高中连续学籍年限、是否实际就读及实际就读年限,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其中,对申报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在农村。

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和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招生实施范围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资格审核时,县(市、区)公安部门还要负责审核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否在农村,考生本人取得现当地户籍的年限。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乡村振兴计划等各类计划报考资格如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对跨县报名考生,有关市(州)要制定资格审核专门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确保资格审核工作质量。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条件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

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市、区)招考机构出具情况介绍,呈报市(州)招考机构,由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复查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4月30日前结束。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市(州)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由省招考委指定的终检医院作出最终裁定。

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各地招考委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体检结论完整准确,保证体检工作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2025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和加分改革“三统一”政策落地实施之年,各地要明确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强化各类风险排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有序实施。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核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结合往年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报名点及时加强各环节管理,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流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采集有关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核对确认、缴费等各项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要再次组织考生本人对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认真复核,并要求考生纸质签名确认。要进一步优化资格审核信息报送监管,确保工作人员熟练使用报名系统,落实好逐级把关、分工负责的审核机制,严格进行数据核对,避免漏报、错报。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切实做好高考报名指导工作。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培训,抓好报名“最后一公里”。要组织专题宣讲会、培训会,积极运用多种媒介,大力宣传2025年报名办法,确保考生、报名点工作人员知悉明晰报名的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使用办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和指导,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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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肇始于1951年,201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学校坐落于成都天府新区,占地面积730亩,现有教职工612人,其中专任教师486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占比39.95%、硕博学位教师占比52.63%、"双师"素质教师占比76%。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11346人。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铸造未来"的办学理念,坚持"办一流高职、育大国工匠"的办学定位,秉承"以德润身、技臻至善"的校训,大力实施"依法治校、改革兴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四大战略,坚定"瞄准产业、对接行业、牵手企业、成就学业、创新创业、促进就业的""六业并举"的发展思路,对标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标准,努力建设"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特色高水平工科高职院校,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强全省"主干",唱好"双城记"、夺取"双胜利"提供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学校紧盯省市重大产业,构建专业集群。立足"中国制造2025",紧贴四川成都"5+5+1"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专业链与产业链融合,构建装备制造、轨道交通、汽车工程、信息工程等7大专业集群,开设工业机器人、装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信息安全与管理等31个专业,每年为成都市重点产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3000余人。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办学体制。围绕重大产业功能区,走进园区办学,把学校建到园区,把课堂搬进厂区,在成都蒲江、龙泉驿、青白江、青羊分别设立装备制造、汽车工程、跨境电商、财经工贸4个产业分院,采取"政府投入、园区承载、企业参与、高校运营"的模式,零距离为产业园区培养人才。近两年为所在产业园区输送人才1300余人。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多元育人。整合政行企校多方资源,牵头领办成都市轨道交通、现代物流、汽车、建筑、财经商贸等5个专业职教集团,吸纳区域内62所学校112家企业和行业协会,推进集团内"师资培训、课程体系、教材开发、学生实训、考核过程、评价标准"六统一。引企入校,与成都铁路局、中国中车、中兴通讯等知名企业合作共建现代轨道交通应用技术实践中心、现代装备制造技术实训中心、中兴通讯ICT人才培养基地等校内实践实训中心27个,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订单式"培养,实现"招生即招工"。学校坚持国际引领,搭建高端人才培养平台。与德国工商大会(AHK)深度合作,引入德国巴斯夫(BASF)、戴姆勒-奔驰、西门子等企业,借鉴德国先进职教理念,建设"中德(四川成都)跨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师资培养、鉴定认证和技能竞赛。累计600余名师生获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为一汽大众、京东方等大型企业培养国际化高端技术技能人才1000余人。学校对接国家战略,推动社会服务纵深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为肯尼亚蒙内铁路培训当地技术人员;服务"精准扶贫"战略,突出技术技能扶贫,为甘孜州石渠县、阿坝州红原县、简阳老龙乡培训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面向成都产业工人、离岗再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年均培训、技能鉴定近2万人、各类认证考试12万余人。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其中,80%在成都地区就业创业。2016年,日本、韩国等7国主流媒体驻华记者团来学校参观访问。2017年,学校"基于技术应用理虚实一体的国际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入选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首批21条经验成果并向全省推广,人民日报以《职校里如何走出大国工匠》报道学校改革实践。2018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学校召开"四川省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场推进会"。2019年,"学习强国"和《中国教育报》分别以《构建"大思政"一体化育人体系》报到学校育人经验。学院现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首批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工业文化普及基地、成都市天府文化特色学校、成都市国际化示范窗口学校。
  • 学校简介校训:志在四海 起航长江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位于城东文化产业创意园区核心区域十陵立交外侧,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港资背景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校被授予四川省首届文明校园,四川省首批、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 1+X 证书试点院校,四川省首批研学实践系列标准试点单位,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成都集训分基地,成都市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教融合发展联盟成员单位。学校长江书院入选第一批全省高校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培育项目)。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典型案例连续四年(2018- 2021)入选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 学校现有智能工程学院、教育与设计学院、商贸与融媒体学院、城市学院、鼎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学前教育、通信技术、软件技术、护理、动漫制作技术、社会体育、会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程造价、酒店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等76个专业及方向。学校现有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32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立项专业3个、省级立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立项科研项目72个。成效为本(课程思政)试点课程65门。2018年12月我院“深化多方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实践”案例入选四川省“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典型案例。”这是一所都市地铁旁的高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是目前成都高校新校区离市中心最近的高校,是已运行的成都地铁四号线出口和规划的地铁九号线换乘站;一墙之隔,中国地产业领头羊万科地产的高档商住楼盘拔地而起;向东,青龙湖风景休闲区景色怡人;向南,成都火车东客站日渐繁忙;向西,是成都规模最大的高档商业群落华润万象城;门前地铁4号线、公交全覆盖,十分钟Hold住春熙生活圈,让我们零距离感受蜀郡繁华。在这里,学校以就业为导向,利用成都东三环地铁旁的地理优势,以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依托“大学生香港行”项目促进人才培养;倡导和鼓励学生以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现代师徒制、订单培养、教学见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加强职业能力培养,增强学生实践动手和创业创新能力,实现实训-实习-毕业-就业无缝对接。这是一所具有港资背景的高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把“大学生香港行”社会实践活动纳入了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在香港尖沙咀繁华商业区设立了学生访港栖息之地——“长江之家”,家虽小,装备俱全,访港学子称赞这里是住好、吃好、学好、分享好、体验好的大HOUSE。学校期望,让更多的学生借由香港行,接触、体验、经历不一样的人生,经香港而行远方,开拓视野而立观世界之志向。 “大学生香港行”社会实践活动已由四川省教育厅列入全省高校交流项目,并得到了香港特区政府青年事务委员会的资助和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的支持。学校在港建立了四川之友协会,在川建立了香港之友协会,并同香港各届青年组织建立了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关系。四川学生到港与香港学生到川交流、考察、实习、读书、就业的同时,双方的同学们分享两地生活学习差异,共同探讨学业就业困惑,增强认知,共圆梦想。学校依托独有的香港资源优势,大力推动川港教育交流与合作,与川内知名高校、香港高校、行业优势企业共建有12个川港特色创新发展中心:川港金融实验中心、川港动漫与创意多媒体发展中心、川港社会体育发展中心、川港通信与网络安全实验中心、川港不动产发展研究中心、川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川港教育与城市服务发展中心、川港VR/AR实验中心、川港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川港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川港学前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川港青年企业家发展中心。这些特色创新发展中心具有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境内外合作、学生实训与企业实际运营相结合的特点,为学生了解行业、融入专业、走进企业开辟了独特的渠道与途径,也使学校成为川港青年交流的基地、川港教育交流合作的窗口。这是一所专注品牌的高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以学科知识为主的通识教育,因为这是整个知识领域的基础,也是人的全部素质的基础。优质教育、人文关怀、专业水平、就业创业、社会声誉等是学院品牌战略的重点。倾力使学校成为长江学子精神的、心灵的、回忆的、思念的永远的故乡。温馨的母校校园、可爱的师弟师妹,名家讲座,社团活动,我的成都梦、个人创业梦、家庭致富梦不再是遥不可及的"I have a Dream!"这是一所国际化的高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与美国、英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合作,引进优质教学资源,推出留学、夏(冬)令营、短期学习考察、出国就业等学业拓展项目,为出境学习与就业量身选择提供全面咨询与服务。国际交流与环境成为校园学习生活的一部分。学校倡导以“世界眼光,中国情怀”去寻找自己的热爱,超越感性的自我,承担社会的责任,做一个有国际视野和社会需要的职业人。这是一所关注学生差异的高校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为学生构筑了宽广的专业平台:从空中乘务到互联网通讯、从建筑工程到艺术设计、从会计理财到休闲体育、从人力资源到酒店管理,多种专业及方向,任你选择!多功能实训室和职业化的教室,以项目为载体、“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方式使学习不再枯燥;“以生命影响生命,用智慧点燃智慧。教学生如何做梦、圆梦,将自然生命转化为价值生命”的教学理念使学习不再是高中三年的那些事。 学校以多元智能理论做指导,实施有差异的教育。以社会需求为起点,着重于学生“自我管理、与人交流、与人合作、解决问题、信息处理、技术应用、创新思维”等职业核心能力的养成。倡导“多为学生想想,再多为学生想想,还多为学生想想”,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 “面对有差异的学生,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 学校简介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四川省江油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的,西南地区第一所以培养幼儿、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人杰地灵的中国科技城绵阳市。2015年,学校与绵阳工业技师学院强强整合,实行一校两牌办学。 在近百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曾被评为“全国红旗学校”“国家职业教育质量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四川省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省级优质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被教育部表彰: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 学校在绵阳、江油设有三个校区,占地970余亩,建筑面积26.27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747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33人,具有硕博士学历学位教师225人。在绵阳、江油办有两所附属幼儿园。 学校现有19个招生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幼儿保育、音乐表演、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智能产品开发、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技术。 学校是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指委中小学教育专委会主任单位,四川省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和绵阳市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是全国幼教舞蹈素质与能力培训项目培训基地,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前教育专业获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 学校弘扬“艰苦奋斗、立德树人”的学校精神,秉承“厚德、尚美、砺能、乐业”的校训,坚持“多元融合、尚知笃行”的办学理念,走内涵型开放式发展道路。坚持 “综合+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着力培养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创新创业意识强的卓越幼儿、小学教育师资和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体类、工业应用技术类高技能人才。近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机遇,立足绵阳、面向四川、服务全国,努力把学校建成全省领先、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幼儿师专。
  • 学校简介“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优秀等级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定向培养士官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高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培养士官高校国防教育特色高校国家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单位国家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单位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西部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邮电通信类高职院校。六十多年来,学校秉承优良办学传统,坚持“面向邮电,服务社会;立足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背靠行业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办学活力,探索形成了“邮电高职四川模式”。坚持“服务驱动”理念,探索形成了“政府举办、企业主管、行业支持、共建共享”的办学模式;采取“一元双轨”的内部运行管理模式,“职前高职学历教育和职后员工培训”双轮驱动,以应用性项目研发为载体,实现师资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自身造血能力的循环提升。经过持续努力,学校成为具有央企办学特色模式、服务数字经济特色专业、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特色品牌、军民融合特色学校,为建成社会广泛赞誉、师生倍感自豪的高水平特色高职学院,最终建成全国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特色高职学院打下坚实基础。学校现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内,紧邻成都东客站,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拥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6000余人。2019年,学校成功入围“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被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4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目前,学校是全国邮电通信高职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示范(骨干)和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是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是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高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火箭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学校立足邮电,围绕邮电通信与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设有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金融科技应用、电子商务和大数据与会计等23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四川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优秀专业2个,建有一大批省级精品课程及在线开放课程。校企融合发展,实践环境优越。学校拥有与通信运营企业同步的实验实训环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生均使用的仪器设备值超过1.6万元。建有教育部认定通过的移动通信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以及通信工程设计、数字媒体创意与设计等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有“通信工程综合实训平台、移动通信综合实训平台、物联网与电子信息综合实训平台、信息技术及应用综合实训平台、财经商贸综合实训平台”5个综合实训平台。近年来新建了5G实训室、云计算实训室、智能车联融合创新实训平台、VR/AR校企协同创新中心、物联网工程实训室、动力环境集中监控实训室、财经商贸多专业实训室等70余个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129个。人才结构科学,师资力量强大。学校实施“三大工程”(“引智”工程、“提升”工程、“名师”工程)。建设高水平“三师”专业教学团队,即教师专兼结合、校企结合,教师不仅是教师、工程师,又是培训师。实施“引智”工程,建有四川省首批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四川省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4个,聘有“长江学者”、行业专家、企业高管等一批领军人才,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达87%,有工信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实施“提升”工程,建立校企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按照专兼结合、人才共享的原则,扩大外聘教师的数量,特别注重聘用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校任教。实施“名师”工程,成立工作室,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实施专业校企“双带头人”制度,打造了两结合的“三师”型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学生综合发展,就业渠道广阔。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共性教育,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及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重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单位主要为部队、通信运营商及支撑服务企业、信息和软件技术服务业、现代商务服务业等产业链主导企业,就业质量高。培训优势突出,服务能力显著。学校设有四川省、成都市两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授权的四川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成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授权的成都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与各高校合作授权成立北京邮电大学网络学院四川学习中心、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函授站,建立了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自考助学点,面向邮电通信与信息企业员工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资格认证、学历提升等服务,为行业企业提供职前职后一体化人才与智力支撑服务。面向地方区域开展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民生工程。学校安全教育中心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以及安全生产各类咨询业务。国际交流广泛,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菲迪大学合作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方向)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技能人才;先后与美国、新加坡、德国、英国、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国际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短期培训,进行交流互访;与中兴公司合作共建国际ICT产业学院,联合一带一路国家的高等院校共同培养东南亚沿线国家本土化ICT技能人才;开展境外教师培训和学生访学,与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新西兰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合作,实施了师生境外学历提升项目,学校国际合作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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