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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2024-10-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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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将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相结合的方式。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为便于考生顺利完成好高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现场资格审核和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各市须于2024年11月1日16:00前完成考生报名的最终确认工作。少年班考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注册入学招生)、保送生招生、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少年班招生等考生。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报名基本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具备报名基本资格,在辽宁省出生(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三)户籍从外省迁入辽宁省的考生(以下简称外省户籍迁入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报名基本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籍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为三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应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证书。

(四)来辽宁省进城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报名基本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三年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初始注册学籍)。随迁子女往届考生还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五)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和经辽宁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民族语文”、“汉语”学科考试。

(六)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七)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相关条件的非应届高中毕业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如需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有关市、县(市、区)招考办将按照高校提供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安排考生普通高考报名。

(八)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定居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申请报名。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到定居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申请报名。

(九)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招考办备案。备案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前。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相关信息,请登录“内地(中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询报考事宜,不需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选考要求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包括2012年至2019年3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A或B或C”等级),方可报考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一)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

(二)考生再选科目对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四科,必须选择两科,经信息确认后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再选科目对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三科,考生至少选择一科;再选科目对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二科及以下的,可不选或自愿选择再选科目数量。

考生自主选择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经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更改。

(三)首选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四)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省2025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考试科目成绩发布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有关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完成考试报名及报考信息确认。

首选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对应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省际联考或校考,可在本次普通高考报名时限内向所在县(市、区)招考办书面申请,并签写《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暂时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承诺书》,经批准可暂时取得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相关考生须参加我省2025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且首选科目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其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其所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省际联考或校考成绩无效。

(五)考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的转入认定,须于普通高考报名前完成。考生需在报名点所在地招考办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或使用Chrome、360(极速模式)、IE9及以上浏览器登录“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网上签订《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首次登录须进行注册)。

考生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并打印《2025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核表》、《2025年外省户籍迁入辽宁省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审核表》、《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以上各表填写并审核后将存入考生纸质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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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仅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不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参加普通高考的少年班考生须选择普通类考生报名,不需参加普通高考的少年班考生须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2.艺术类考生报名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15号)规定,凡属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须参加我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含省际联考),须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

艺术类考生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我省分别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可在艺术类专业加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省统考各科类及方向。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主副项,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主副项内容确定后不允许反向选定。

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体育类考生报名

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加试,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考生报名。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4.单考单招考生报名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少年班(不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后,还须携带招生高校要求的有关证件和我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所取得的普通高考考生号到有关招生高校参加报名、考试等。

5.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及体育专项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相关招生信息。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规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我省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6.网上缴费

不参加普通高考的单考单招考生不需缴纳普通高考报考费用。参加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统考、体育类专业考试、外语口语考试的考生需缴纳普通高考报考费用。

考生网上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在缴纳普通高考报考费用的同时还须缴纳专业统考费用。

(二)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2.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生外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考核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现场确认

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提交《思想品德考核表》(除省内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外的全部考生),交验有效身份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信息,核验本人报名信息。

考生未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普通高考报名。

1.县(市、区)招考办负责打印《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报考证》,须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各市招考办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核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各市招考办最终确认为准。

2.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分配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对考生的报名点明确如下:

(1)我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报名点原则上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确认的应届考生,需经户籍所在地招考办同意。

(2)具有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其他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以及少年班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考生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需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3.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学籍和学历证件审核:我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交验材料,包括学籍注册名单、注册时间等学籍信息;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同等学力证书或最后的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件

(3)具有我省户籍(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考生就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所在市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办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外省户籍迁入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外省户籍迁入考生审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

(5)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随迁子女考生审核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提供考生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基本信息中“加分及照顾政策”栏选取申请类型。

2.残疾人考生申请合理便利,须在报名基本信息中填写残疾证号。残疾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3.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语种分为英语、俄语、日语,考生需在报考信息中“外语口试”栏进行选择。外语口试拟定于2025年3月下旬开始,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4.考生普通高考体检拟定于2025年3月下旬开始,4月底之前结束,各市结合实际确定本市体检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及工作要求另文发布。

5.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重要依据,考生须确保本人普通高考报名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在资格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6.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普通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普通高考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二)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四)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4.擅自泄露、出售、偷换、更改考生信息及其他有关材料。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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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学沈阳市皇姑区
    学校简介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学校占地面积2222亩,校舍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辽宁大学源起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专门商科高校。1953年,东北商业专科学校合入东北财经学院。1958年,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的部分科系与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6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8万余人,硕士研究生7400余人,博士研究生近880人。现有教职工2599人,其中专任教师1550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双聘院士4人(特聘教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6人,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3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54人;有国家级和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11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31人。 学校设有27个学院,62个研究院;有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统计学、中国史、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哲学8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A类行列。 学校“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有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2个CTTI来源智库。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智库、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设有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等。图书馆总面积达4万平方米,馆藏文献363万册(件),其中古籍善本书800余种,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联合国出版署指定的联合国文件托存图书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1.6万余号生物标本。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与33个国家的138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培养长期留学生18000余人,短期留学生4900余人;精心打造孔子学院品牌,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面向未来,辽宁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康复技术、健康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辽宁省医学科学院,创建于1978年。1984年成立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199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分立,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学院主校区坐落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毗邻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本溪校区位于沈本新城。校园总占地面积55.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5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86.4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5.35万册。学院设有医学技术系、药学系、护理系、康复技术系、健康管理系、爱尔学院、医学基础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个院系部,30个专科层次的高职专业。现有在校生12135人,专任教师31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53%,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82%。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优秀教师3人,教学团队4支,专业带头人2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人。学院注重内涵建设,现有省职业教育高水平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示范专业5个,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同时获批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助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0个,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央和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共4项,建有符合高职人才技能培养实际的校内实训基地及专项实训室。此外,还在全国各地联合建立了265家稳定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毕业生质量逐年提高,近五年就业率均在97%以上,学院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大幅提升,在国家、省市及行业学会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学院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近年来在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中,成绩再创新高;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多次获得省市奖励。学院作为辽宁医药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大力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有限公司、香港嘉宏国际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南京金斯瑞生物科技公司、北京速康智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医链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春和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鲲鹏义齿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型二级学院、实训基地、人才共育、订制培养等建设,与十余家企业开展了订单式培养。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学院坚持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充分利用我院现有的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辽宁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等平台,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专门人才万余人次,多次荣获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沈阳教科系统服务沈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将坚持“育素质、强技能、重合作、争一流”的办学理念,秉承“修德笃学、尚能济世”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医药高职强校。
  • 沈阳科技学院沈阳市浑南区
    学校简介沈阳科技学院,始建于1999年,前身为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6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6794人。 ●宜学条件=“绿牌”专业+实力师资+优质资源 “绿牌”专业为先导。建校二十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密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需要,陆续开设了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五大学科门类的31个本科专业,重点培养精细化工、生物制药、新型材料、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经济管理等方面应用型紧需人才。其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于2016年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制药工程、金融学两个专业入选全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分类培养”,即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设立基本相同的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生在经过一到两年左右的学习后,可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个人兴趣爱好,自主选择所在大类包含的专业,避免“因一考而定终身”。 实力师资是基础。学校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专兼结合型师资队伍,并逐年扩大队伍规模、优化教师结构,有力保障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7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50人,硕士以上学位249人。2020年,我校《“要素入手,能力本位,双线并行,五步推进”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探索与实践》《强化工程技术应用能力培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转型发展研究与实践》获得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我校28个课题成功申报为省市相关科研立项和学术奖励;陈慧珍和李贺两位老师分别编写的教材《工程制图与CAD基础》《国际金融》被评选为辽宁省首届省级优秀教材;《电工学》《有机化学》等8门课程通过校级优秀建设课验收,全校优秀建设课数量达到了34门。学校还鼓励教师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同时,深入企业行业实习实践,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聘请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先进技术和企业管理人员到校授课,积极培养引育造就“双师双能型”专业教师队伍。 优质资源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96.2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2.2万册;建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与教学相适应的网络多媒体教室123个;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200余家。校内实验、实习实训环境能够满足基础性、过程性、功能性实验的要求,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实训课开出率达到100%。学校成立了精细化工、化学工艺与催化技术、化学分析检测、高分子材料、环境生态、机械电子工程、信息产业创新等9个校级和5个系级科研院所,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学校与美国玛丽华盛顿大学、英国阿斯顿大学、英国提塞德大学、澳大利亚乐卓博大学、韩国庆星大学等积极开展广泛的校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更多选择。 ●宜居环境=区位优势+怡人景色+舒适住宿 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学校坐落在辽宁省沈阳市新行政、文化核心区域——浑南区,毗邻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和沈阳南站,未来也将有建成的地铁4号线(预计2022年底试运行)途经北侧校区。校园周边科技产业、高校林立,具有独厚的区位优势和浓郁的文化氛围。 生态校园景色怡人。学校本着“生态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的规划,依傍在全运二西路西段南北两侧建设而起。校区整体占地面积达41.96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3.9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3.13万平方米。其中,南侧校区于2014年9月建成并交付使用,并配有方便师生日常生活的咖啡厅、健身房、电影院、餐饮中心、超市等;北侧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于2019年投入使用,另有容纳万人体育场、实验实训中心等现代设施正在分期规划建设中。 学生公寓设施完备。学校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20栋,光纤入户、环境舒适、设施俱全,充分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并于近两年进行了宿舍改造工程。目前,主要以精装4人间公寓为主供学生选择,公寓内为上床下桌、WiFi覆盖,配备了空调、电视、洗衣机、浴室、活动室、24小时热水等。 ●宜业品质=科技创新+校企合作+孵化拓展 科技创新引领完成学业。学校在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3年理论学习和1年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探索开创了一条借助科技创新与创业大赛来引领学生完成学业,培育技能型人才的新路子,全面促进了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和工匠精神的养成。2020年,我校累计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633项。其中,国际级奖励4项、国家级奖励22项、省级奖励607项,获奖总数比照往年增长两倍有余;积极承办了“辽宁省首届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邀请了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等行业知名专家以及部分高校专家参与大赛评审,多个维度保障大赛主题鲜明、阵容强大,并评选出一大批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赢得了全省参赛高校和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与良好评价。此外,学校还多次获得了优秀组织单位,年度获奖师生均数在辽宁省处于领先水平。 校企合作保障精准就业。在面向就业时,学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先后加入了辽宁省“石油化工产业校企联盟”、“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生态环保产业校企联盟”、“软件产业校企联盟”、“机器人产业校企联盟”等,与东北制药集团、中德新松教育科技集团、华晨宝马、东软睿道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精准实习、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有效确保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同时,学校与沈阳化工大学等省内知名院校共建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为学生日后考研构筑桥梁纽带,每年约有10%的毕业生顺利考取到心仪学校继续深造。 孵化拓展助力大众创业。学校坚持秉承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于2011年9月成立了辽宁首家创业学院,于2017年下半年设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此为载体在全校范围内全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多年来,学校通过建立起专业的创新创业导师库、成立科技创新与创业学生组织、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举办创新创业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各种竞赛与科研活动以及协调发挥社会力量等方式方法,充分挖掘了在校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现了对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精神的启发、养成,并逐步引导学生将创业想法孵化为实际行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面落实。 在未来的几年里,学校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初心,继续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积极进取的姿态诠释“博学笃行”的真谛,以务实重行的作风开掘出“种德修身”的新知,全力创办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教育模式,构筑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办学格局,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家长放心、学生喜欢、社会满意的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为青年学子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起坚实舞台!
  • 辽宁何氏医学院沈阳市浑南区
    学校简介这是一所颠覆传统教育的大学。我们致力于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进行思维、能力和身份的转变,赋予学生探索能力并发现问题之间联系和解决办法。追求学生人格的心理、道德、审美等要素统一和协调。培养学生们人文精神、感恩情怀、艺术积淀、社会责任、身心健康和价值观,注重学生们的专业实践、专业教育、专业基础、专业导入,赋予他们沟通表达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独立研究创造能力。打造完善的荣誉体系,让学习成绩不再是获得奖学金的唯一标准。设置学术奖学金、人文素养奖学金、社会责任奖学金、共建校园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培养热情、勇敢、诚信、正直的学生,肩负责任与使命,服务于社会,并成为未来的领导者。这是一所深度医教研产、医艺工融合的大学。我们致力于培养以视觉科学为特色,跨界、融合、协作的大健康领域应用型人才。通过设置教学、科研、医疗和产业转化单元,实现医教研产一体化,并打造“医学、艺术、工学”相融合的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借助沈阳眼产业技术研究院智库作用,拓宽学生知识广度,实现多学科融合、跨界,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建立国际科研合作以及发改委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实验室、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眼基因库、辽宁省眼科干细胞组织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根据学生科研机构和成熟公司中实战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教学内容,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转化,提高学生就业能力。这是一所拥有更多创新创业机会的大学。我校位于由国家教育部、工信部等九部委提出建设的沈阳眼产业特色小镇中心,小镇将被打造成为集精准医疗、精准营养、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立足东北、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一流生态小镇、人文小镇、科技小镇。随着小镇将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与生态相融合的科技创新、眼健康发展、国际合作交流的示范基地,这里的10余家研究院所和30余家创业公司,与学校多家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实习医院一起,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以及更多的创业和就业机会,最大程度发挥学生们的创新精神。这是一所真正国际化的大学。始建于1999年的辽宁何氏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风景秀美的沈阳市棋盘山风景区,拥有国内外在校学生10000余人。我们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聘请近百位国际知名学者和两院院士为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名誉院长。聘任著名科学家为学科带头人,曾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为学生教授开学第一课。目前已与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Eindhove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意大利比萨大学(University of Pisa)、匈牙利森梅威斯大学(Semmelweis University)、法国里昂第一大学(Université Claude Bernard Lyon 1)、日本国立九州大学(Kyushu University)、匈牙利罗兰大学(Eotvos Lorand University)、南非开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Cape Town)等国外大学长期深度合作。此外,与匈牙利NutriPharma International公司的全面战略合作被正式纳入一带一路“16+1合作”项目中。目前学校已为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培养大量眼健康领域的医学、公共卫生人才。同时学校作为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从2018年起召开每年一届的“中非眼健康发展论坛”,向以非洲为主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出眼科精准扶贫模式。对开设的26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业和5个留学生专业,我们采用学部制与学院制管理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并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开展留学生教育,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东北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锦州医科大学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研究生教育。学生来自国内24个省市以及国外的14个国家。我们重视他们的不同背景、文化和经历,尊重、支持、理解、鼓励和包容学生的多样化,实现学生们各种思想并存和融合,并为社会做出独特贡献。 我们,以“梦想、感恩、学问、坚毅、结果”为校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培养的学生,将会是具备理性思维、独立人格、拼搏精神、知行合一的民族复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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