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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18-06-13 1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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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高等职业教育要抓住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机,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对接产业链需要,适应市场需求,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为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调整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任务。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疆职业大学在自动化类、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等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订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章 报 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招收三校毕业生)。

2、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餐饮管理类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的要求。

4、服务管理类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传染病。

(2)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

另,空中乘务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3)需取得新疆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0日- 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考生填报时必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3、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修改,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新疆职业大学2018年单独招生9个专业,计划675名,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55名,学制均为三年(民语言另预科一年),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明细如下表:


专业大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合计

其中

汉语言

民考汉

双语班

民语言

自动化类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理科

3960

101

40

5

35

21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960

98

40

5

35

18

服务管理类

600405

空中乘务

9000

30

30




640101

旅游管理

3480

30

15

2

5

8

640105

酒店管理

3480

93

30

5

30

28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480

63

35

5

23


餐饮管理类

640201

餐饮管理

3480

58

23


35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3960

152

40

10

42

60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3960

50

50






合计



675

303

32

205

135


第四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公布资格

学校根据网上报名资料于2018年2月28日前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xjvu.edu.cn)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名单,请考生查询并做好面试准备。

二、考试安排

1、领取准考证

2018年3月9日到新疆职业大学北京路校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一份;

(2)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1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3月10日(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后3月11日体检,费用300元)

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详情见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

1、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面试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方法能力等方面,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2018年3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网址:http://www.xjvu.edu.cn),

7、2018年3月22日-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8、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9、2018年4月1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4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职业大学学籍规定》处理。

第七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八个工作组。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招生办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网址:http://www.xjvu.edu.cn

2、新疆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鲲、阿不都艾尼·乌甫尔

联系电话:(0991)3785328

3、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刘宪平

联系电话:(0991)3785320

4、新疆职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人:程莉

联系电话:(0991) 3739204、13579928754

5、新疆职业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0991)3785356、15999168355

6、新疆职业大学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多力坤·阿不力米提、杨斐

联系电话:(0991)3716140、3791733、13565938393、1363996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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