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以上,高职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高职扩招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由成信天府集团公司主办的高等职业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招生代码:5785
三、办学性质:
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国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四、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工,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报网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现场确认:11月8日-11日17:00前采集考生信息,现场确认。
2、考试时间:11月17日—20日12:00前登陆学院网址查询考试地点、考试时间。11月28日上午报到,下午考生熟悉考场,11月29日全天考试。
3、考试地点: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86号,学院教学大楼、实训大楼。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
不考试文化知识,分专业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50分。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10月20日在学院官网公布考试大纲,11月20日公布考试须知。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申请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
2、考试要求:严格按照省招考委的要求进行,确保考试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高职扩招的相关规定和考试纪律,按时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12月1日在学院官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准考证在网上查询成绩,对分数有异议的12月4日前可电话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电话号码: 028-37393338、028- 37393339。有异常的成绩复核结果12月4日15:00前电话通知考生,无异常的不通知。
九、录取规则
参照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管理办法执行。免试生优先录取。参加考试的考生分类分专业按计划划定控制线,12月4日公布分专业控制线。录取原则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数段录取规则:分专业以抽题问答、考官提问、自我介绍分数排位。预录取时间12月5日,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12月10日向省考试院上报拟录取信息,省考试院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2021年春季开校时新生报到入学注册。
十、新生入学
新生2021年春季入学,按照学院《报到须知》要求,到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报到注册。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学制与修业年限:学生学习年限最低为3年,修完所要求的课程,获得相应的学分,可领取毕业证,最长者不超过6年(含休学);按照国家政策服兵役者,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培养模式:开展"1+X"培养模式,为学生取得-项或多项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我院辅助学生考取汽车装修工、汽车维修工、汽车智能自动化、工业4.0智能制造工程师、金融理财规划师、银行从业资格证、电子商务师、软件开发工程师、应急抢修、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应急工程施工、 应急装备操作维修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借助四川省应急厅在我院成立的特种行为考试中心,组织学生开展应急专业资格认证(国际顶级认证、国内相关专业认证)。
十二、收费标准
每年实收费用及标准为:学费8000元。退役军人按国家资助政策执行。
十三、学籍管理
扩招学生具有全日制学籍,毕业生获得全日制毕业文凭,在籍学生享受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待遇,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贷款,就业服务、专升本、出国留学、毕业证等。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严守招生纪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考生资格审查,命题工作,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考试工作,考风考纪工作,评卷工作,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处理。
(三)本章程由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处
(二)学校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大学路286号
(三)咨询电话:028-37393338、028- 37393339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15928723437
(五)学校网址:www.tfic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