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洋学院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我校学生奖、助学金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下列奖、助学金待遇。
一、 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可享受的奖、助学金待遇: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度每生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度每生5000元;
3.国家特困生助学金,每学年度每生4000元;
4.国家贫困生助学金,每学年度每生2500元;
5.厦门市特殊困难学生助学金,每学年度上报评定一次,可享受5000—8000元;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由学校和政府财政贴息的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
7.应届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可享受三个学年度共24000元的学费补助;
8.还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临时性物价、生活补贴。
二、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和非统招学生均可享受的奖、助金待遇:
1.符合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规定的学生,可享受每学年度评审一次的一、二、三等学生奖学金;
2.二、三年级和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创业的,最高可享受60000元的学校“百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补助;
3.二、三年级和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创业的,最高可享受100000元的“慧赢教育创业基金”支持;
4.在校表现优秀、获得各类奖项等学生,还可获学校的相关特殊奖、助学金
关于大学生创业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的发放情况
有无大学生创业基金?
答:2005年,厦门南洋学院设立“百万大学生创业基金”,校方设立创业基金的初衷是,意在支持、鼓励、资助那些脚踏实地、勤奋拼搏、执着进取、勇于创业的南洋学院在校生和已经离校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帮助他们早出成果,快出成果,早日报效祖国和人民。
学校成立了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创业基金的学生,应事先提交详细的创业方案和可行性报告,经校基金管理委员会评估审核通过后即能获得基金款项。资金为无偿借给创业的学生,每年申请的人数没有限制,获得创业基金的学生应在获得基金后3~5年内把钱归还,以保证后来的学生能继续获得创业基金。
03届毕业生廖江湖,04届毕业生郑智勇已各获得基金款项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