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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2-06-01 15: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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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857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邮编:253034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学院概况

  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独立颁发文凭,招生列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7135余人。校园占地面积1249.05亩;校舍建筑面积33.54万平方米;图书信息中心藏书72.5万册,生均101.6册,另有电子图书38万册。建院以来,学院在省市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先后被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就业实训工程示范单位”、被德州市教育局授予“德州市职业教育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被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予“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被山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授予“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被中国商业技师协会授予“全国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培训基地”、被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授予“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单位”等数十个资质、资格。我院学生在各级各类大学生技能(设计)大赛中屡获佳绩,先后获得全国及山东省大赛第一名和一等奖8个,三等奖以上奖项100余个。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四年名列全省高校前茅。目前学院已成为山东省有较强影响力、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职业院校。

  ★师资力量

  学院突出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成立了由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专家朱传礼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先生、德国职业教育专家迪特先生、中国制冷协会秘书长杨炎如先生、吴元炜教授、中国电子专家王尧先生、教育专家刘玉柱教授等对华宇学院的学科建设、教学教研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以其高深的专业造诣指导着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奉献和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共有教职工514人,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92人,两者合计占专任教师的3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44人,占专任教师的40%。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2人,省级教学名师1个,省级优秀教师5人。★培养模式

  学院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根据学生就业和发展的需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更注重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形成了独具华宇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教学安排上,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50%以上。学生多证毕业,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社会认可度高的一个或多个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形成了独具华宇特色的、基于“六六工作制”架构下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模式。目前,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高,已经成为学院工作的亮点和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专业设置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瞄准市场需求,经过科学论证,开设了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建筑工程管理、电子商务、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连锁经营管理、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等25个专业。

  ★实训条件

  高水平的实训条件已经成为我院办学条件的一大优势。学院建立了数量充足、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6056万元。目前已建成可以满足各类专业需要的实习实训场室127个,另有6个大型校内实训中心。其中配备供学生实习的教学专用电脑2514台;电气实训楼内电工、电子、数电、模电、电子工艺、彩电、音响等电子专业实训室一应俱全,充分保证了电子专业的各种实训需要;配置先进的可编程控制器实训室、变频技术实训室、单片机技术实训室、电拖实训室和工厂供电实训室,涵盖了传统继电控制、现代PLC控制和计算机控制,使机电一体化类专业学生的实训由浅入深,既可适应当前企业需要,又为以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学院为机械、汽车类专业建立了金相实验室、力学实验室、机械设计实验室、液压气动实验室等8大专业实验室及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汽车检测中心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五大校内实训中心。其中投资2千多万元的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拥有先进的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立式加工中心及其他机械加工设备120余台套,所有实训设备均是目前机械加工行业中先进的生产型设备。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内建有钳工、焊接实训场、特种加工实训场,各种设备及工、量、刃具与实习耗材规格齐全,数量巨大。学生实训中一律使用钢、铁、铝、铜等金属类真材实料。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具备汽车构造、汽车电气、汽车综合、汽车总成检测、各类汽车发动机等全套维修与检测设备及整车实习条件。学生实训用各种品牌整车100多辆,成为集教学、汽保、汽车检测与维修于一体的现代化汽车实训基地。另外学院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山东省一级驾校,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在这里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学院还建立了汽车检测中心,在满足学生实习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汽车检测服务,目前德州市各类车辆的年检工作都由该中心承担。

  建筑、能源类专业建立了工程预算实验室、建筑测量实验室、配合比实验室、力学及地材实验室、中央空调实验室、压缩机检测实验室等专业实验(训)室28个,配有各种先进的实验(训)仪器设备568台。学院还专为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投资一千三百多万元建立了国家级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该中心在全国高校中也属罕见。此外,学院建有皇明太阳能公司、中国德州亚太集团、德建集团有限公司等校外实训基地12个;可以充分保证建筑、能源类专业学生的实战训练要求。

  经济管理类专业建成了由电子商务实训室、网络创业实训室、ERP信息化实训室、物流模拟及仿真实训室、商品检验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及会计电算化实训室构成的校内模拟仿真实训室群簇,形成了以工作过程为引导的实训教学条件体系,满足了国际贸易、网络营销、会计电算化、货运代理和制造业信息化管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迎合了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大潮。

  投资近亿元、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的的华宇实验、实训大楼正在兴建中,将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该实验实训大楼将涵盖机械制造、电工电子、经济管理、建筑能源、汽车、计算机六大专业群实习、实训项目,是我院又一标志性建筑。

  ★校园文化及奖助学措施

  学院十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的业余生活,本着为学生全面发展、终生发展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德育教育。学生每年开展“文化节”、“科技节”、“体育节”等各项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同学除颁发奖学金外还给予多种单项奖励,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除发放助学金外,还实行学费减、缓、免等助学政策和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救助措施,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就业措施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明确提出了“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培育成学院重要竞争力”的战略目标。认真实施“以提高就业质量为核心,追求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个满意,抓好就业指导教育、就业市场开发和就业网络建设、就业跟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工作“一、二、三”工程。把就业指导教育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体系全程实施,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多措并举,加大就业市场开发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提高就业质量,现已经与省内外近千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合作单位中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企业和订单式培养单位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学生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全部推荐就业,并承诺终生免费就业服务。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4年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就业质量高已经成为学院的一大办学优势,与此同时,学院对已就业学生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彻底解除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标准:理科:6000元/年;文科:56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及特困生帮扶措施。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高等院校大学生资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缓免、“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对表现优秀的同学除颁发奖学金外还给予多种单项奖励;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救助措施,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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