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专业志愿代码 |
专业名称 |
就读校区 |
招生对象及计划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三校生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
退伍士兵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嘉定 |
10 |
32 |
1 |
|
2 |
数控技术 |
嘉定 |
5 |
16 |
|
|
3 |
汽车电子技术 |
嘉定 |
4 |
13 |
|
|
4 |
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技术) |
嘉定 |
4 |
13 |
1 |
|
5 |
汽车定损与评估 |
嘉定 |
4 |
13 |
1 |
|
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嘉定 |
4 |
13 |
1 |
|
7 |
汽车运用技术 |
嘉定 |
4 |
13 |
1 |
1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嘉定 |
4 |
13 |
|
|
9 |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 |
嘉定 |
4 |
13 |
1 |
|
10 |
通信技术(移动通信) |
嘉定 |
4 |
13 |
1 |
|
11 |
电子商务 |
青浦 |
4 |
13 |
1 |
|
12 |
国际商务 |
青浦 |
4 |
13 |
1 |
|
13 |
会计 |
青浦 |
10 |
32 |
1 |
|
14 |
酒店管理 |
青浦 |
4 |
13 |
|
|
15 |
旅游管理 |
青浦 |
10 |
32 |
1 |
|
16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青浦 |
4 |
13 |
1 |
|
17 |
物流管理 |
青浦 |
4 |
13 |
1 |
|
18 |
应用日语 |
青浦 |
4 |
13 |
1 |
|
19 |
应用英语 |
青浦 |
4 |
13 |
1 |
|
20 |
文秘 |
青浦 |
4 |
8 |
1 |
|
21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嘉定 |
8 |
25 |
1 |
1 |
22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艺术类) |
嘉定 |
5 |
12 |
1 |
|
23 |
应用艺术设计(数码艺术)(艺术类) |
嘉定 |
4 |
12 |
|
|
24 |
应用艺术设计(室内及展示设计)(艺术类) |
嘉定 |
4 |
12 |
1 |
|
25 |
应用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类) |
嘉定 |
4 |
12 |
|
|
26 |
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艺术类) |
嘉定 |
4 |
12 |
1 |
|
合计 |
|
|
128 |
400 |
20 |
2 |
注:1、我院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 2、2名退伍士兵招生计划,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 3、嘉定校区就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青浦校区就读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
八、录取规则 |
(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专业校考,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合计为200分。(3)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B、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先看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看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10门学业水平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50%+校考成绩*2.5+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校考成绩素描和色彩两门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先看素描成绩,后看色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10门学业水平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3)退役士兵的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三校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于2014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学校于2014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色彩,科目满分合计为200分。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划定不同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次序和高低排序进行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1.5+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先看素描成绩,后看色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 (三)以下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即可录取(免笔试录取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 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 3.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二等奖以上者。 4.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5. 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6.获得两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7.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一等奖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并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校级三好学生确认时需提供学校“三好学生”名册) 8.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9.获得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者 10.6门学业水平成绩为3D以上,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有1门或1门以上B者。 11.6门学业水平成绩为3D以上,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有2门或2门以上C者。 12.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际运动健将或运动健将称号者。 (四)加分政策(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不同类别的加分可以累计,凡符合加分条件者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类别 |
加分项目 |
相关证件 |
分值 |
评优证书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证书原件 |
30分 |
高中(中职)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证书原件 |
20分 |
技能竞赛获奖及职业技能证书 |
市级个人科技发明创造获奖者或市级学科竞赛个人优胜奖 |
证书原件 |
30分 |
区级个人科技发明创造获奖者或区级学科竞赛个人优胜奖 |
证书原件 |
20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三等奖 |
证书原件 |
30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单项一等奖 |
证书原件 |
30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团体一等奖 |
证书原件 |
30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团体二等奖 |
证书原件 |
20分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团体三等奖 |
证书原件 |
10分 |
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
证书原件 |
30分 |
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 |
证书原件 |
20分 |
获得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获得者 |
证书原件 |
30分 |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二级合格证书者 |
证书原件 |
20分 |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者 |
证书原件 |
10分 |
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绘图”、“CAD”或“三维效果图”中级证书者 |
证书原件 |
30分 |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或1门以上A者 |
|
30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3门或3门以上B者 |
|
30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2门或2门以上B者 |
|
25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B者 |
|
20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4门C者 |
|
30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3门C者 |
|
20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0门D或D以上者 |
|
20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9门D或D以上者 |
|
15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8门D或D以上者 |
|
10分 |
运动员称号 |
一级运动员称号 |
上海市体育局证书 |
20分 |
二级运动员称号 |
上海市体育局证书 |
15分 |
政策照顾 |
烈士子女 |
区民政局证明 |
20分 |
少数民族 |
区民委证明 |
10分 |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区侨办证明 |
10分 |
统战对象子女 |
区统战部证明 |
10分 |
加分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
九、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非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5]014号) |
住宿费标准 |
1700-2000元/学年(4人/间)以物价局、教委批复文件为准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 |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十一、联系电话 |
021-59587531、021-60675958-1024 |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
021-59587329 |
十三、网址 |
http:// www.xq.sh.cn |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刘浩清先生、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五、其他须知 |
(一)报名与考试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12、13日。 2、考生可在所有学校范围内任选2所作为第一、第二学校志愿。 3、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考(素描、色彩)测试时间为2014年 3 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有关考试说明如下:(1)考试科目:
生源类型 |
考试科目 |
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普通类高中生 |
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艺术类高中生 |
统一入学测试、校考(素描、色彩)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普通类高中生 |
素质技能测试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艺术类高中生 |
校考(素描、色彩) |
(2)考试内容: “统一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 “素质技能测试”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校考(素描、色彩)均考静物、满分合计200分,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2-23日每天8:30-15:30(免试同学确认时间:2014年2月21日8:3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评优证书(见本章程,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3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提交手续(证书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3日)。(三)退伍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4年2月23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若干等,直接到我院(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四)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2014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