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英译名:wuxi city College of Vocational Technology。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投资新建的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530多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坐落在现代化的无锡(藕塘)职教科技园区。学院将于2010年整体迁入新校区。学院现有的老校区拥有二个普专校区,分别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梅园风景区和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内,一级空气,二级水质,宁静、安全、健康、灵气,是一座充满现代气息的新型高等学府,是一个读书深造的好地方!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200多名,拥有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达45%以上,外籍语言专家长年驻校执教。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敬琏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等名师也曾受邀来校讲学。2006年、2007年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委托,承担了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研修班的培训任务,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学校还是中央团校无锡培训基地。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的道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办学格局。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就业分布地域以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就业单位包括:塔塔软件、近铁物流、索尼电子等世界500强企业,五星级希尔顿大酒店等外资企业,威孚集团、赛华监理、年轮设计等大型企业。多年来,已有5万多名毕业生成为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其中许多学生已成为卓有成绩的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才。
第三条 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旅游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和基础课部、国际合作部、继续教育部、培训部等9个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第四条 2009年学院招收专业。普通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景观设计、旅游管理、休闲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计算机应用技术(NIIT)、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物流管理、物流管理(轨道交通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日语)、会计、投资与理财、商务管理;艺术类专业: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景观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游戏美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
第五条 学院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采取冠名班、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学院与无锡天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招收25名酒店管理专业和15名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的学生组成“天星班”,共同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一”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天星班”的学生享受三年食宿全免的待遇,顶岗实习期间企业还给予一定的实习补贴。学与无锡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为无锡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培养输送专门人才。与好莱坞(中国)数码艺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开办“好莱坞”冠名班,共同培养动漫设计与制作(数码艺术)的专业人才。与南京永创教育联盟合作,将IT行业证书培训嵌入相关专业。
第六条 办学性质:无锡市人民政府主办,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校。办学层次:专科。符合条件的专科毕业生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招生的主要对象:普通高考生、艺术类学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09年核准招生计划2400名,其中江苏2210名(1541代号2100名,1775代号110名),浙江40名,安徽40名,山东40名,甘肃30名,江西20名,山西10名,内蒙10名。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轨道交通)、物流管理(轨道交通管理)限招理科考生。
第十四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对考生均不作语种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要求以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旅游系各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天星班”学生要求身高男170厘米,女160厘米以上。
第十六条 学院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江苏省内录取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八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对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两者总分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限招男生,其余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和接收考生和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历钩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当年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2009 新生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414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年,计算机应用技术(NIIT)专业在学费基础上,另收软件工程师培训费3660元/人.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在学费基础上,另收考证培训费2000元/人.年,中澳合作办学班16000元/人.年,中新合作办学班180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学院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八条 学院各系及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九条 学院网址:http://www.wxcsxy.com;招生办公室信箱:wxcs01@163.com、wxzdzjc@126.com;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03100、0510-85522620、0510-85532899。招生咨询QQ号:804409712、463443756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