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最早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在国内外体育竞技比赛中屡获佳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省、部级群众体育运动先进高校。
为了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推动群众体育运动,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
一、招收项目
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运动员招收田径、游泳、攀岩和羽毛球项目,我校定向越野今年暂停招生,拟改为篮球项目,待教育部正式审核批准后,我校篮球项目可招生。具体信息以教育部批复文件为准。
以上项目共计划招收45人,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二、报名资格
1、凡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无伤病、有发展潜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
2、参加学校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
(1)田径项目考生必须在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或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成绩达到或超过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要求;
(2)游泳项目考生必须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或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近三年取得的成绩、健将运动员优先);
(3)羽毛球项目考生必须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或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近三年取得的成绩、健将运动员优先);
(4)攀岩项目考生必须在全国攀岩锦标赛及以上级别的比赛中取得比赛前八名。
3、本简章所指全国比赛仅限于全运会、中运会、城运会、锦标赛(青年类除外)、冠军赛。
4、本简章所指国际比赛仅限于奥运会、亚运会及各单项的年度锦标赛。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3年12月9日12:00至2013年12月28日12:00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8080/HighStandard2010/
2、从网上打印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近三年中学学籍证明、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名次或获奖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等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13年12月29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运动员”的字样。所寄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保存原件,报到时需验明原件。
3.所有报考我校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我校自主命题的文化考试,未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予录取;其他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
4、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个人报名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
5.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
1、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2、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13年1 月上旬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术科测试。
五、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2014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我校招生网公告)
2、测试前一天为现场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登记照两张及报名时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现场缴纳考务费200元,领取测试准考证。报名材料与原件不符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3、测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注册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体育课部协助实施,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4、学校招生注册办公室根据考生在我校测试的术科成绩分项目排序,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名单,并于2014年4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5、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取得,除具备相应报名资格外,还将按照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的运动成绩择优选择。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测并达到相应要求。
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文化成绩应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达到相应文化成绩要求后,按照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
3、对少数参加我校术科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我校将按照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4、专业安排:入围考生应在2014年6月30日12:00前主动向我校体育课部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个人志愿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专业。在校期间,要求学生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各项比赛。
5、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运动员,学校将与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若教育部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2、所有测试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报名和测试。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
4、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八、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
体育课部咨询电话:027-67883149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