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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6-01-13 18: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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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最早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在国内外体育竞技比赛中屡获佳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省、部级群众体育运动先进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收项目及名额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田径、游泳、羽毛球、攀岩、篮球(男子)项目共计45人,其中文化单招9人,高考文化成绩二本线65%招14人。各项目预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项目与人数 小项/位置 名额分配
游泳,15人 100自由泳 男:1人; 女:1人
100蝶泳 男:2人; 女:2人
100蛙泳 男:1人; 女:1人
50仰泳 男:1人;
1500自由泳 男:1人;
50蝶泳 男:2人;
50蛙泳 男:2人;
200蝶泳 男:1人;
田径,10人 100米 男:1人;
200米 男:1人;
400米 男:2人;
1500米 男:1人; 女:2人
5000米 男:1人;
跳远 男:1人;
跳高 女:1人
男子篮球,5人 后卫 男:1人
前锋 男:3人
中锋 男:1人
羽毛球,10人 男:5人; 女:5人
攀岩,5人 男:3人; 女:2人

  说明: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计划可以调剂到生源充足且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的项目招生。

  二、报名资格

  1.基本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发展潜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团体前三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

  2.除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外,篮球项目的考生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且在高中阶段至少参加二个学年度的三次省级(含)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湖北省考生认定下述比赛:

  (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篮球比赛(湖北省教育厅主办);

  (2)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及全国高中篮球联赛第一至第四阶段比赛(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

  (3)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篮球比赛、湖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湖北省青少年“蓝协杯”比赛;

  (4)全国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篮球比赛、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联赛(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青少处主办)。

  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3.除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外,攀岩项目的考生,必须近三年获得全国青年攀岩锦标赛单项比赛前六名(含)的成绩.

  4.参加学校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

  (1)游泳项目:

  a.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并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前八名(近三年取得的成绩)的运动员;

  b.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未参加任何专业比赛,并2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或者是1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和1次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

  (2)羽毛球项目:

  a.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并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前八名(近三年取得的成绩)的运动员;

  b.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未参加任何专业比赛的运动员。

  (3)攀岩项目:男子须获得全国攀岩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单项比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攀岩锦标赛16岁以上组别单项比赛前二名;女子须获得全国攀岩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前六名。

  (4)田径项目:必须在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或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中成绩达到或超过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

  (5)篮球项目:必须是在高中阶段至少参加二个学年度的三次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5.报名时请注明是否参加单招免试。

  6.本简章所指全国比赛(除篮球项目和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外)仅限于全运会、中运会、城运会、锦标赛(青年类除外)、冠军赛、大奖赛。

  7.本简章所指国际比赛(除篮球项目和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外)仅限于奥运会、亚运会及各单项的年度锦标赛和汤姆斯杯、尤伯杯、苏迪曼杯。

  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

  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上得到查询认证(认证网址:http://jsdj.sport.gov.cn)。如不能通过官网认证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6年1月12日16:00至2016年2月26日16:00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

  2.从网上打印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近三年中学学籍证明、高考报名号、等级证书网上核实结果保存的截图(该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测试项目、测试小项、比赛时间和批准日期),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名次或获奖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等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16年2月22日-2月29日12:00前(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达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并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所寄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保存原件,报到时需验明原件。

  3.所有报考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我校自主命题的文化考试,未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予录取;其他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4.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个人报名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按最新的项目为准。篮球项目的报名只能填写一个位置。

  5.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6.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凡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体育课部负责资格审核,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2.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16年3月上旬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术科测试。

  3.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中旬 (具体时间地点见我校招生网资格审查公告)

  2.测试前一天为现场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登记照两张及报名时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现场缴纳考务费200元,领取测试准考证。参加文化单测的考生还需另交180元。报名材料与原件不符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3.凡未在网上报名和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4.测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注册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体育课部协助实施,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5.学校招生注册办公室根据考生在我校测试的术科成绩分项目排序,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名单,并于2016年4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6.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取得,除具备相应报名资格外,还将按照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的运动成绩择优选择。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办法

  1.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优惠录取政策为:文化单独考试招生、二本线65%、二本线。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统测并达到相应要求。

  2.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文化成绩应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达到相应文化成绩要求后,按照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

  3.对少数参加我校术科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我校将按照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对于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专业安排:所有入围考生统一安排至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应服从专业安排。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一本线可自由选择专业(菁英班、试验班、基地班除外)。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应按要求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各项比赛。

  6.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运动员,学校将与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所有拟录取的相关考试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与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8.若教育部2016年的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2.所有测试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报名和测试。对在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

  4.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九、注意事项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十、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

  体育课部咨询电话:027-67883149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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