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代码
1250(普通专科)
1465(“3+2”专本分段)
1436(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
1670(中外合作办学)
二、学院名称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性质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五十年办学历史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确定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四、校址(办学点)
常州科教城内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鸣新中路22号)
五、奖勤助贷
(一)新生奖学金:面向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报到入学的品学兼优学生,给予新生奖学金
(1)成绩突出奖:对于通过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入的学生,给予新生入学奖励,取得4A的考生奖励5000元,取得3A1B的考生奖励3000元,取得2A2B的考生奖励1000元;对于通过普通高考考入我院专科的学生,高考分数超过省本二分数线的文、理、艺术类考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2)成绩优胜奖:按各批次评选高分考生,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在录取前最后一学年,荣获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二)奖助学金:我院一直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有以下几种形式的帮助:
(1)国家奖学金:面向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学习成绩优良、表现优良的家庭贫困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生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贫困学生,国家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金额分三个档次,分别为4000元/生、3000元/生和2000元/生。
(4)社会助学金
常州福彩爱心助学金:江苏籍大一贫困学生,每人3000元。
唐荆川奖助学金:电子、机电类大二品学兼优、家境贫困学生,每人5000元。
刘大中奖助学金:大一优秀贫困学生,每人2000元。
福建商会奖助学金:福建籍大一贫困学生,每人3000元。
(5)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每学年院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院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习特别奖400元/人;
二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7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单项奖学金200元/人。
(6)学费减免:学院对家庭特别困难、品学兼优学生给予部分学费减免。
(7)帮困助学金:学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因突发原因造成家庭暂时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困助学金。
(8)勤工俭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寒暑假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缓解家庭困难。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取到我院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毕业高中的学校证明》,可到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车费、伙食补助:
车费补助:贫困学生每学期一次的往返火车学生票费用给予报销(不高于二等硬座票价);
伙食补贴:给予少数民族学生清真食品补贴。每人每月50元。
六、录取原则与办法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根据省招办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选测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符合2C(中外合作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和技术科目按我省规定的专科学历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执行,即必测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专业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6、录取具体办法
(1)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理科考生物理等级优先、文科考生历史等级优先);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含附加分),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不含附加分)(外语专业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若再相同,则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的考生。
(4)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收费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2017年学费标准为:文科:4700元/年(体育类专业4800元/年),工科:5300元/年(嵌入式培养方向专业为7100元/年),中外合作:5300元/年,艺术:6800元/年;“3+2”专本分段培养:专科阶段为5300元/年,本科阶段学费参照当年所进该高校高考录取学生收费标准;“4+0”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58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
(4)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根据本年度的奖励政策,可获得相应奖学金,具体情况可查阅学院招生网站。
(5)学院对家庭贫困的考生和品学兼优的考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提供学院各级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奖励和资助。
(6)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7)信息公开。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2017年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七、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学院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并连续多年被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4008280836,0519-86338038, 86338338,86338055
(2)传 真:0519-86338038
(3)联系地址:常州科教城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213164
(4)E - mail:ccit_zs0519@163.com
(5)学院网址:www.ccit.j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