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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17-02-15 09: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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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役士兵

1

物流管理

15

5

 

 

2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13

10

 

 

3

报关与国际货运

20

10

2

 

4

旅游管理(出境旅游计调)

10

5

 

 

5

酒店管理(烘焙与饮品)

15

5

 

 

6

会展策划与管理

15

5

 

 

7

国际商务

10

5

 

 

8

电子商务

10

7

 

 

9

电子商务(跨境电商)

5

5

 

 

10

会计

20

20

 

 

11

金融管理

10

5

 

 

12

工商企业管理

5

5

 

 

13

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

22

3

 

 

14

商务英语

15

6

 

 

15

护理

48

25

2

 

16

护理(港澳台合作)

10

5

 

 

17

护理(涉外护理)

10

8

 

 

18

健康管理

10

5

 

 

19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18

2

 

20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10

 

 

21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7

 

 

22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

5

2

 

23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5

 

 

24

软件技术

10

5

 

 

25

传播与策划

15

6

 

 

26

艺术设计(广告与展示设计)

15

2

2

 

27

艺术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

30

2

2

 

2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

20

2

 

 

29

环境艺术设计

10

2

 

 

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

2

2

 

31

美术(少儿美术)

12

5

1

 

 

合 计

455

210

15

0

注:专业序号1-25为普通类专业,26-31为艺术类专业。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应届高中生录取规则

1、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考试科目:

科类

统考科目

校测科目

分值(满分)

非艺术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艺术类

素描、色彩

3、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成绩折算办法(满分700分):

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科目: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科技,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有缺考科目的归类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2)录取总分合成原则:

l 非艺术类合成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0分。

l 艺术类合成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折合成绩+(素描+色彩)×3,满分1300分。

(3)录取原则:

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非艺术类先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相同,再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则先比较校测成绩总分,如校测总分相同,再依次比较素描、色彩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有缺额,则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非艺术类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以市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4、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须第一志愿报考,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对获得区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证书;

(2)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达标并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

(3)在高中阶段获得1次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4)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各类体育个人或团体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考生;

(5)获得各类声乐、器乐和舞蹈考级达到“最高级别”者或高中阶段参加各类艺术个人或团体比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前8名的考生。参加市级学生艺术团队考核为“优秀”的考生;

(6)以“负责人”角色参加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获得校级及以上公开交流或奖励的,或者以“参与者”角色获得区级及以上公开交流或奖励的考生;

(7)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颁发);

(8)参加科技活动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9)获得创造发明国家专利的考生。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报名条件: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历届高中毕业生和本市历届、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2、考试科目:

科类

文化考试科目

技能考试

科目

校测

科目

分 值(满分)

非艺术类专业

入学测试

素质技能

测试

入学测试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国际商务基础100分,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

入学测试

素质技能

测试

国际商务基础

艺术类专业

入学测试

素描、色彩

3、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合成原则:

l 非艺术类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50分;

l 三校生中,一志愿报考“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合成总分=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校考成绩(国际商务基础)×40%,满分290;

l 艺术类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色彩),满分350分。

(2)录取原则:

按招生计划,以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非艺术类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有缺额,则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需有色彩或素描成绩。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4、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须第一志愿报考,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获得上海市奖学金者、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优秀毕业生者(上海市教委颁发);

(2)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3)具有二张或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4)具有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或“旅游行业饭店外语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且第一专业填报“旅游管理(出境旅游计调)”者;

(5)获得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且第一专业填报“旅游管理(出境旅游计调)”者;

(6)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颁发);

(7)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上海市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发展基金颁发);

(8)具有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9)具有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和实施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原件),且第一专业填报商务英语专业者;

(10)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各类体育个人或团体比赛中获得前8名的考生;

(11)获得创造发明国家专利的考生。

(三)免笔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面试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时交我校审核,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

3. 面试在笔试前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合格查询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4. 面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录取。

(四)历届高中生计划单列。

(五)退役士兵计划单列,退役士兵录取规则按教委有关文件执行,确认当天至现场报名。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

美术(少儿美术)每生每学年18000 元;

艺术类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

普通类

护理(涉外护理)每生每学年15000 元;

护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 元;

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 元;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每生每学年16000 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每生每学年18000 元;

普通类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 13000 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4人间每生每学年 5000 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

【沪价费(2006)5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57803530 57803531 57800622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57800607

十三、网址

www.lidapoly.ed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二)报名办法:2017年3月1日10:00至3日16: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同时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3月17日、18日9:00-15:00考生到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等。

(三)“统一入学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月30日9:00-15:00,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招办申请成绩复核。

(四)“统一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素质技能测试”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五)免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成绩复核时间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八)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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