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徐汇校区地址为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浦东校区地址为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2019级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浦东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9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 ||||
空中乘务 | 40 | 60 | 1 | 1 |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20 | 35 | 1 | 1 | |||
民航运输 | 60 | 18 | 2 | 1 | |||
民航运输(民航电子商务) | 20 | 15 | |||||
民航运输(航空旅游服务) | 40 | 20 | |||||
航空物流 | 20 | 20 | |||||
机场运行(民航机场气象观测) | 20 | 5 | |||||
机场运行(航空港管理) | 50 | 10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0 | 15 | 3 |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88 | 14 |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42 | 14 | |||||
飞行器制造技术 | 60 | 14 | |||||
飞机结构修理 | 30 | 10 | |||||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 30 | 10 | |||||
通用航空器维修(直升机维修) | 30 | 10 |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中外合作办学) | 40 | 10 | |||||
计划合计:910 | 620 | 280 | 7 | 3 | |||
1、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需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方可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面试信息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zs.shcac.edu.cn. “招生动态”或招生微信公众号mh34693230。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3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具体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7门满分共计7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3个模块: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基础(6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的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专业录取: (1)空乘空保专业 a) 空乘、空保专业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 b)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总分最低录取资格线为600分。 c) 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