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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6-15 15: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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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国标代码:13905 江苏省招生代码:1810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历层次:本科

  校 址:南京市江宁区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201111000041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30700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199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独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是国家首批入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浦江学院依托百年办学历史的南京工业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教学资源,经过15年艰苦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2013年12月19 日,南京工业大学与泰国正大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26号令)的规定实行战略合作,由正大集团出资兴建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溧水新校区,共同打造一所现代化、国际化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正大集团是世界著名的跨国侨资企业,业务遍及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下属400多家公司,员工人数达40万人。正大集团在中国投资额近60亿美元,设立企业200多家,员工人数超过8万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亿人民币。经过90多年的发展,正大集团形成了以教育、农牧业、食品业、商业零售业为核心,制药、机械汽车、房地产、酒店、国际贸易、金融、传媒等领域共同发展的业务格局。中央电视台的“正大综艺”是正大集团长期赞助的公益性栏目。正大集团怀着报国之心捐资办学,以“工本位”即“校企融合、产教并举、工学交替”的办学理念,立足南京、面向全国、胸怀世界,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并重、开设职业化课程、采用立体化教学方法,为中国培养人文素养好、外语水平高、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的中高级应用型创新型专业人才。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将利用正大集团广泛的国内外资源,与著名高校、顶级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在教育教学上,以优质的师资和先进的设备,建有数字化图书馆,建立学生实验、实训、实践基地,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在学生管理服务上,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工作、学会创新”,着重打造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创业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学生宿舍将采取公寓式管理,舒适、方便、实用,每间寝室设有卫生间、空调、网络接口等设施;校区配置强身健体、文化娱乐等一系列器材和场所,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

  2014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面向全国招生2150人。学院设有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国际酒店与饮食文化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语言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33个专业(含方向)。

  2014年入学新生在江宁校区学习生活,校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峰路96号。建设中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新校区由美国著名建筑设计单位规划设计,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毗邻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占地800余亩。两年内将打造出一个 “园林式、生态型、智慧型”的特色校园。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我校以“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为理念,坚持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学业合格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七条 我院各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必修课。

  第八条 我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条 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招收艺术类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省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我院对进档考生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统考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院对选测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兴趣及擅长合理选报专业。

  第十三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院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4C1合格。

  第十四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院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挡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 、A或B+,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第十五条(江苏省考生适用)我院取舍等效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其原则为: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学费:文科生14000元/人/年,理科生15000元人/年,艺术类16500元/人/年;理科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17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设有各类奖、助学金,资助面广,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激励和保障。

  五、招生咨询方式

  第十七条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66057999 传真:025-66057999

  邮箱:584115015@qq.com

  网址:http://pjxy.njtech.edu.cn/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峰路96号

  邮编:211134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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