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08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345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地区)。高职计划招生240名(分省计划,具体分省计划数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待我院专业考试结束后下达),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地区)。为支持新疆少数民族电影事业的发展,我院2008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定向本科生14名(具体简章、报名、考试时间等详细事宜请于2008年1月中旬以后咨询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具体计划如下: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序号 | 系 别 | 专 业 ( 方 向 ) | 专 业代 码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人数 |
1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 050414 | 4 | 8000 | 23(含新疆定向3人) |
2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文化与传播) | 050414 | 4 | 8000 | 20 |
3 | 导演系 | 导演 (剪辑) | 050413 | 4 | 10000 | 17(含新疆定向2人) |
4 | 表演学院 | 表演 | 050412 | 4 | 10000 | 30 |
5 | 摄影系 | 摄影 (电影摄影) | 050416 | 4 | 10000 | 12(含新疆定向2人) |
6 | 摄影系 | 摄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 | 050416 | 4 | 10000 | 6 |
7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 | 050417 | 4 | 10000 | 17(含新疆定向2人) |
8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 | 050417 | 4 | 10000 | 12 |
9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 050415 | 4 | 10000 | 14(含新疆定向2人) |
10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特技) | 050415 | 4 | 10000 | 12 |
11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虚拟空间设计) | 050415 | 4 | 10000 | 12 |
12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广告导演) | 050415 | 4 | 10000 | 12 |
13 | 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 110302 | 4 | 6000 | 35 |
14 | 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经纪人) | 110302 | 4 | 6000 | 35 |
15 | 电影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媒体理论) | 050414 | 4 | 8000 | 14 |
16 | 摄影学院 | 摄影 (图片摄影) | 050416 | 4 | 10000 | 20 |
17 | 动画学院 | 动画 (漫画) | 050418 | 4 | 10000 | 23(含新疆定向3人) |
18 | 动画学院 | 动画 (动画艺术) | 050418 | 4 | 10000 | 15 |
19 | 动画学院 | 动画 (电脑动画) | 050418 | 4 | 10000 | 30 |
二、高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 系 别 | 专 业 ( 方 向 ) | 专 业代 码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人数 |
1 | 表演学院 | 影视表演 (表演) | 670205 | 2 | 19000 | 120 |
2 | 摄影系 | 摄影摄像技术 (影视照明设计) | 670302 | 2 | 19000 | 20(只招收男生) |
3 | 美术系 | 人物形象设计 (化妆) | 670105 | 2 | 19000 | 30 |
4 | 管理系 | 文化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 660114 | 2 | 12000 | 40 |
5 | 动画学院 | 影视动画 (电脑动画) | 670305 | 2 | 19000 | 30 |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l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l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l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l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l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l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l 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招收计划为:男8名,女7名;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l 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影视照明设计方向)只招收男生。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本科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考我院高职各专业(方向)的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除按省有关规定参加省统考外,还须按照(教学司函[2007]108号)“同意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2008年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文件规定,到我院参加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五、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l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l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考生号”。
l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l 报考我院的专业涉及省统考范围的,考生还需提供《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原件及复件印。
l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凡已有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必须交复印件一份。
l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l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5张(含报名表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
l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l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的报名材料,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动画学院各专业方向报考注意事项
l 网上报名:从2008年1月1日起至1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在1月1日—1月10日前网上提交作品的发榜时间:2008年1月15日于网上发榜。
在1月11日—1月15日前网上提交作品的发榜时间:2008年1月20日于网上发榜。
获得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从网上直接打印《初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我院现场办理初试手续。
动画学院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bjanimation.com。
l 现场报名:
第一次现场报名:2008年1月30日、31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第一次现场报名的发榜时间:2008年2月3日
第二次现场报名:2008年2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第二次现场报名的发榜时间:2008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C号楼)四层。
l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均可(二种报名方式等效),考生可选择其中之一。
l 所有报考考生均需提供素描、速写、色彩各三张(4开或8开画纸)。且提交的作品必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
l 如有自己获奖作品以及其它才艺作品(漫画创作)均可提交,张数不限。
l 详细报名办法及具体提交作品方式请考生上网查阅。
l 报名费: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均为100元。
l 所有提交作品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查看“进入初试榜”的结果同时办理“初试手续”。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查看“进入初试榜”的结果,合格考生直接打印“初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携“初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作品原件”及相关报名材料到学院C楼四层办理“初试手续”。
l 网报、面报的考生均需按“(一)专业报名”相关内容填写信息准备报考材料。
l 考生网上报名、面报均须填写《诚信保证书》(承诺所交绘画及相关作品为本人作品,且真实有效)。网报考生可从动画学院网站上直接下载《诚信保证书》,由本人签名(不得打印姓名),办理“初试手续”时提交动画学院报名处。面报考生可到动画学院现场报名时填写。
l 网上报名的考生初审未合格,可选择面报,所交作品不得重复。
l 动画三个专业方向,只允许报考两个专业方向。作品只需提交一份。
l 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在参加“初试”时:
初试科目一:《速写、默写》。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所报考的两个方向一个《速写、默写》成绩共用。
初试科目二:《命题创作》。由于专业方向不同,各专业方向该科目的考试题目不同。所以考生须按所报考专业方向参加不同专业方向《命题创作》考试,该专业方向《命题创作》考试成绩只计入本专业方向成绩。
l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所提交的作品均以“通过”“不通过”为进入“初审资格”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l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所提交的初审作品,无论是否“通过”,恕不退还。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报名资料请自备两份)并参加该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就会完全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定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认真参加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
3.考生报考我院本科某一专业方向的同时,也可报考该专业方向相同的高职(即:兼报同一专业方向本科与高职的考生,视为报考一个专业方向。单报或兼报高职,报名、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均与本科一致)。只须参加该专业本科的考试,其考试成绩一考两用,该项成绩同时作为本科、高职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在此次报名中未体现兼报的,过期不得补报。
4.凡单报或兼报高职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所兼报高职专业(方向)的名称。报名时没有填写高职专业(方向)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不兼报高职。
5.报考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管理专业本科的两个方向。
6.考生可于2008年4月15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http://www.bfa.edu.cn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08年4月15日前寄发《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高职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艺术类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报名分专业考试报名及文化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本科、高职层次)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含动画学院各专业方向)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凡报考动画专业(各方向,各层次)的考生请注意:为使更多考生有机会报考北京电影学院动画专业,2008年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法。具体的报名方式请详见下面“动画各专业方向报考注意事项”。
所有收到“初试通知书”的“网报”考生,来院办理初试手续时均需提交“网报”作品原件。所交作品一律不退还。凡被发现提供虚假作品者,学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文化考试
1.我院本科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3.5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职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1.5-2.5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领取《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七、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具体报名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文化与传播)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3日—14日 | 2月16日起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3日—14日 | 2月17日起 | |
导演系 | 导演(剪辑)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7日 | 2月19日起 |
表演学院 | 表 演 | 本院B号表演楼 | 2月13日-16日 | 2月17日起 |
高职:影视表演(表演) | 本院B号表演楼 | 2月13日-16日 | 2月17日起 | |
摄影系 | 摄 影(多媒体影像创作)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3日-14日 | 2月16日全天 |
摄 影(电影摄影)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3日-14日 | 2月17日起 | |
高职: 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照明设计)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3日-14日 | 2月17日起 |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起 |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起 |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 本院C号楼一层 | 2月13日-15日 | 2月17日起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特技) | 本院C号楼一层 | 2月13日-15日 | 2月17日起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虚拟空间设计) | 本院C号楼一层 | 2月13日-15日 | 2月17日起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广告导演) | 本院C号楼一层 | 2月13日-15日 | 2月18日起 | |
高职:人物形象设计(化妆) | 本院C号楼一层 | 2月13日-15日 | 2月17日起 | |
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起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经纪人)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起 | |
高职:文化事业管理(影视管理)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起 | |
电影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媒体理论)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起 |
摄影学院 | 摄影(图片摄影) | 本院D号楼一层 | 2月13日-14日 | 2月16日起 |
动画学院 | 动画 (漫 画) | 本院C号楼四层 | 请参看简章中第五项 “报名及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中“动画学院各专业方向报考注意事项”的具体报名时间。 | 2月19日起 |
动画 (电脑动画) | 本院C号楼四层 | 2月20日起 | ||
动画 (动画艺术) | 本院C号楼四层 | 2月21日起 | ||
动画学院 | 高职: 影视动画(电脑动画) | 本院C号楼四层 | 2月20日起 |
(二)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
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文化与传播) | 2月16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材料分析写作 |
2月20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 | |
2月23-25日全天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 | 2月17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2月21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 | |
2月24-26日全天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导 演(剪 辑) | 2月19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和社会常识(考生携带2B铅笔和橡皮) |
2月21日全天 | 复试 | 面试: 1.朗诵(材料自备)2.集体小品 3.口试 | |
2月23日上午 24日-26日全天 | 三试 | 1.笔试: 影片分析 2.面试:(1)命题故事构思 (2)视听素质考察 (3)口试 | |
表 演(含高职影视表演) | 2月17日-2月20日 | 初试 | 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
2月23日-2月27日 | 复试 | 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 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 |
3月2日至结束 | 三试 | 1.音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 |
摄 影(多媒体影像创作) | 2月16日全天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欢迎考生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
摄 影(电影摄影) | 2月17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 笔试:1.文艺及综合知识(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智力测试等内容) |
2月17日下午 | 2.命题创作(根据命题故事内容,创作画出6-8幅画面,叙述故事情节。绘画形式不限,自带画具) | ||
2月20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 笔试:影片读解(观摩故事片后回答与此影片内容相关的问题) | |
2月23日起 | 三试 |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 |
高职:摄影摄像技术 (影视照明设计) | 2月17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及综合知识(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电影、摄影、智力测试等内容) |
2月21日全天 | 复试 | 面试:电影艺术、美术、文艺常识、动手能力、综合素质等考察 | |
录音艺术 | 2月18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 1. 录音作品分析 |
2月19日上午 | 笔试 2.数理知识,文艺常识 | ||
2月21日起 | 复试 |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二首乐曲,命题声音分析 | |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 2月18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 1. 乐理,听写(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
2月19日上午 | 笔试 2. 数理知识,文艺常识 | ||
2月21日起 | 复试 | 口试:视唱练耳,演奏(演唱)一至二首乐曲,综合素质考察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 | 2月17日全天 | 初试 | 素描 |
2月20日上午 | 复试 | 命题创作(电影场景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考生自带画具) | |
2月23日全天 | 三试 | 口试:文学理论、电影艺术、美术等,基本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特技) | 2月17日全天 | 初试 | 素描 |
2月20日下午 | 复试 | 命题创作(电影特技场景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考生自带画具) | |
2月23日起全天 | 三试 | 口试:文学、电影、戏剧、美术、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虚拟空间设计) | 2月17日全天 | 初试 | 两种形式任选其一:1.素描 2.笔试(文艺理论常识,电脑基础知识) |
2月21日下午 | 复试 | 命题创作(空间创意) | |
2月24日全天 | 三试 | 口试:电影艺术,美术常识,计算机操作,综合素质考察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广告导演) | 2月18日上午 | 初试 | 命题创作(分镜头画面、文案创意。考生自备画具) |
2月21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影视广告作品分析 | |
2月24日全天 | 三试 | 口试:广告、文艺常识,计算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
高职:人物形象设计(化 妆) | 2月17日全天 | 初试 | 素描 |
2月22日上午 | 复试 | 命题创作(人物形象设计,限水彩、水粉工具。考生自备画具) | |
2月24日全天 | 三试 | 口试:电影、美术、文艺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 |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管理) | 2月18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
2月22日起 | 复试 |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 |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经纪人) | 2月18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
2月22日起 | 复试 |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 |
高职:文化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 2月18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
2月22日起 | 复试 | 面试: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 |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媒体理论) | 2月18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综合常识 |
2月22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
2月25日全天 | 三试 | 口试:基本素质考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能力、逻辑分析能力) | |
摄 影(图片摄影) | 2月16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图片基础理论 |
2月19日上午 | 复试 | 现场拍摄(以命题方式现场拍摄,考生自带相机,使用传统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均可。数码相机JPG格式存储,拍摄不超过15张) | |
2月22日全天 | 三试 | 口试:文艺理论常识,摄影理论知识,电脑图形处理常识等(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 |
动 画 (漫画) | 2月19日 | 初试 | 1. 速写、默写(具体考试题目以试卷为准) |
2月20日上午 | 2.命题创作 | ||
2月24-26日 | 复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动 画 (电脑动画) | 2月19日 | 初试 | 1.速写、默写(具体考试题目以试卷为准) |
2月20日下午 | 2.命题创作(要求着色) | ||
2月25-27日 | 复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计算机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动 画 (动画艺术) | 2月19日 | 初试 | 1.速写、默写(具体考试题目以试卷为准) |
2月21日上午 | 2.命题创作(要求着色) | ||
2月26-28日 | 复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
高职:影视动画 (电脑动画) | 2月19日 | 初试 | 1.速写、默写(具体考试题目以试卷为准) |
2月20日下午 | 2.命题创作(要求着色) | ||
2月25-27日 | 复试 | 口试:文艺理论、影视动画、漫画、计算机常识(考生可自带本人作品展示) |
八、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摄影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报考图片摄影方向参加复试现场拍摄的考生,自带相机,使用传统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均可。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凡报名时尚未提交生源所在地考生报名号及未通过艺术统考的考生,务必在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生源所在地考生报名号及未通过艺术统考说明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交及隐瞒统考结果的责任自负。
5.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6.凡单报或本科兼报高职的考生在填写高考志愿时,必须同时正确填写所报考高职专业(含具体方向)的名称。否则学校将一律视为无高职志愿,将不被高职录取。
7.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8.同时领取我院二个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9. 请所有参加专业口试的考生,在办理手续时务必将能够接收《专业考试合格证》以及《录取通知书》的已填写详细地址的信封2个交至所在系(信封请考生自备)。
10.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体检结果与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中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九、录取
专业考试合格后,文化考试成绩参考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我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分本科和高职两个层次,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三种。
1.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导演专业(剪辑方向)、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虚拟空间设计方向)、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动画专业(漫画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按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文化考试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综合排序后,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3.按文化考试成绩顺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其中,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要求必须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高职录取原则为:考生必须同时持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及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按我院投放考生所在省的计划数,以专业排名顺序录取。
影视表演专业(表演方向)、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照明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化妆方向)、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影视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如考生所在省出省线高于我院分数线的,依据省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出省线低于我院该专业分数线的,则依据我院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分省计划数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编制来源计划工作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科、高职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十、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本科、高职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本科、高职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一、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二、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1606600; (010) 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010)8228331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乘车路线:
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21、103运通、304、323快、375、490、498、671、691、743、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08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http://www.bfa.edu.cn“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