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1113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办学特点:
坚持以德立人、以用立业、以特立校,致力于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官校企行四方联动,产学创用立体推进”办学模式。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理念深入人心。学校办学水平被公认处于全国同类院校领先地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0个,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性专业9个,建设专业8个,教育部高职高专“精品专业”1个。国家精品课程41门,省级精品课程51门。示范专业与精品课程数量名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前列。历届毕业生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年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5%以上。2003年学校首批接受教育部举行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以15项评估指标全优的成绩被评为优秀,2006成为教育部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主要领导称赞学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的典范。
八、录取规则:
1.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深圳市外的考生,原则上只录第一志愿,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办理,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提档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4.在同等情况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按原始成绩排队。
6.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乘以30%,加上术科总分乘以70%,再按合计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7.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语种教学为主(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商务日语三个专业除外),其它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微电子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不招高度近视考生;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图形图像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及美术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出版与发行、城市园林、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药学专业不招乙肝考生、不招色盲考生;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不招乙肝考生;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同时,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不招乙肝考生,护理专业不招乙肝考生、不招色盲考生;
行政管理(文秘)专业要求考生双手十指健全,无听力障碍;
其它未注明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9.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学历证书:
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一般文科类专业5000元/年,工科类及热门文科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200-1500元/年。
十一、奖学助学办法:
1.新生奖学金:普通高中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超过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奖励3000元(以上分数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职高类考生全校前10名各奖励1500元。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4.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731715,26731216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邮政编码51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