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林体育学院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我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南岭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临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七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七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1600人,其中本科160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考虑女生比例。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防卫体育方向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育专业体检标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要求身高男1.70m、女1.60m以上,视力4.8以上。
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专业考生符合非体育类国家规定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以考生文化课成绩或文体综合成绩为准,按第一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20%,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文化课或文体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级差30分以上。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ty.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67666
联系人:次春雷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体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关专业学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民族传统体育防卫体育方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