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成功申报成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2011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十六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具备以下八类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
A、竞赛获奖、特殊专长学生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发明专利(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证书的专利除外);
3、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4、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
5、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科技创新进中学校园竞赛活动并初审合格;
B、成绩优秀、素质突出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文化成绩排名列前10%,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排名列前15%;
7、我校生源基地中学中文化成绩排名列前20%,且经我校专家组审核在文学、外语、艺术、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专长、才艺或取得较突出成绩;
8、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发展潜质,有志于在航空、航天、民航领域建功立业,并经中学校长特别推荐。
二、计划情况
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的人数控制在我校2011年总招生计划的15%以内。
三、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0年12月1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0日截止。
重要说明:
(1)请考生根据个人申请条件正确选择报名类别。
(2)网上报名系统所生成的网络申请号为重要标识,请考生牢记。
2、准备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1、2、4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800字)。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1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4、初审。我校自主招生选拔专家组将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申请对象中的第1、6类考生不参加面试,其他类考生须参加面试,经过审核的特别优秀的考生免于笔试,只参加面试。对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也将作为确定是否享受优录政策或确定等级的一项重要依据。初审合格者名单、需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及面试分类将于2011年1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5、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1月15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8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我校收到汇款后即在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收费状态,考生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汇款收到情况。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学生姓名。
6、准考证打印。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1年1月2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考场安排及面试安排。
7、报到、测试。面试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笔试时间为2011年2月19日,有关报到和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按相关要求来校报到并参加测试。理科学生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文科学生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
8、优录名单确定。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2011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
(2)入选考生经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优录对象。
(3)自主选拔优录对象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1、优录政策
(1)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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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本一线则予以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2)江苏省外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重点本科线则予以录取。 | 加15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重点本科线。 | 加10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重点本科线。 | 加5分安排专业。 |
2、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培养措施
(1)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将在本科阶段配备学术导师。
(2)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考生入校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我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3)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4)我校新生奖学金设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三个等级。评定新生奖学金时,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可在按其高考成绩所获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最高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
五、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招生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84892459
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七、其它
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