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大学生文化艺术团,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好且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科考生只限江苏、安徽、山东、四川、浙江、北京)。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1、声乐类: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每人准备两首歌曲,自备伴奏带或自带伴奏员。
2、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均可,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较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每人准备一个舞蹈作品,自备伴奏音乐带和服装。
3、器乐类:中西各类乐器均可,每人准备两首曲目,并且有视奏能力。
4、话剧表演、主持类: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音色纯正,形象好,气质佳。
以上项目可兼报。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4日---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方式:下载 “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冬令营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邮寄到南京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艺术团。
四、专业测试
报名载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将于2007年1月6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测试时间: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报到。
12日上午:开营仪式。
12日下午:艺术特长测试。
报到地点:南京理工大学艺文馆。
五、艺术特长认定
1、凡参加南京理工大学艺术冬令营者,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艺术特长测试,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侯选人,在高考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
2、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侯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则必须参加且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同时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4315287、84303139 传真:84315154
联 系 人:田桂平 王 竞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艺术团
邮 编:210094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