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原名东北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原隶属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现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是我国体育行业骨干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面积1688亩,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其中雪上运动中心占地757亩。现设有14个二级办学单位(系、部)和2所附属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所属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本科专业涵盖教、管、文、理、艺5个学科门类。主要围绕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四大领域组织科研工作。现有教工734人,专任教师487人,全日制本科生7599人,硕士研究生803人。《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CSSCI来源核心期刊,中文体育类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78万册。学校与美、英、法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57所大学和体育组织建立了交流关系。
学校坚持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5万余人。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三大顶级赛事中获得金牌103枚,奖牌248枚。学生运动员代表中国队参加6届冬奥会,包揽我国冬奥史上雪上项目1金4银3铜共8枚奖牌。韩晓鹏在第20届冬奥会上夺得男子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冠军,实现了我国冬奥史上男子项目和雪上项目金牌两个“零”的突破。郑姝音在第31届夏奥会上夺得女子跆拳道67公斤以上级冠军。
目前,学校正在坚持育人为本,强化质量特色,全力推进内涵建设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体育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舞蹈表演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表演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塑造舞台艺术形象的舞蹈表演技能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文艺团体、文化站馆、学校、健身会所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课程:舞蹈基本功训练、音乐理论基础、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国际标准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健美操
修业年限:四年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颁发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只招舞蹈表演专业,面向辽宁、河北、河南、内蒙古、山西、甘肃、山东(校考)招生,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三、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2、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3、身体健康。
四、考生须知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的要求执行,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须参加我校校考为山东省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五、校考报考要求
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报名条件,其它条件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且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专业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2、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4日9:00—16:00
报名地点:沈阳体育学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3月5日7:00入场
专业测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武术体操馆
3、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沈阳体育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表》(见附件1);考生专业测试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专业测试合格者,将在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以《沈阳体育学院2014年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具体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
七、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省份,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院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生需提交《沈阳体育学院经济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院有关规定为准。
相关评优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九、相关信息
在沈阳站可乘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后十字路口东走200米;在沈阳北站可乘333路公交车(注:乘沈阳体院专线车)到沈阳体院站下车;沈阳南站在沈阳体院东800米。
通讯、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02
咨询电话及传真:024-89166657 申诉电话:024-8916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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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syt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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