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南阳理工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653
(三)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校简介:南阳理工学院位于楚风汉韵荟萃之所,商圣范蠡、科圣张衡、医圣张仲景故里、诸葛亮躬耕地——历史文化名城河南南阳。学校坚持“应用型、地方性、服务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持之以恒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100所之一、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类院校、河南省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中原经济区最佳服务高校、河南省十大创新创业典范学校、河南省双创基地,2017年荣获“河南省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2018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南阳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一)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和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稳定生源范围,统筹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区域均衡、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三)计划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共6个专业;专科招生专业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个专业。
(一)录取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
(二)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四)在内蒙古录取规则
1.使用“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美术、音乐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
(五)学校认可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一)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外语语种:艺术类本、专科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三)学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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