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基本情况
北京印刷学院是一所具有工科、文科、管理等多学科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为北京市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高校。学院以“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贴近行业、面向全国”为办学宗旨,担负着为我国印刷、包装、出版等媒体和传播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适应性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
学院是教育部印刷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包装工程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印刷与包装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已初步形成了“工科与文科结合、科学与艺术结合、学校与行业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招生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院领导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全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2、我院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有美术基础者优先录取。
5、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院所有专业。
四、录取与入学:
1、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均以挂号信函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校网页及各省市招生办予以公布。
2、我院各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外语类5000元/学年,文史类4200元/学年,理工类46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高职:文史类、理工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3、学生入学后全部要求住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50元/学年?1500元/学年。
4、对于不报到的考生,学院将于开学两周后,将其档案退回生源地高招办。
五、其它:
我院全面落实“奖、助、贷、补、减免”五为一体的资助政策。学院奖学金按学年评定,金额500元至3000元/人次,每学年按在校生30%的比例颁发。企业助学金面向学习优秀的特困学生,每学年奖励近160名,金额1000元至3000元/人次。国家助学金用于特困生的生活补贴,另为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25号
邮政编码:102600
咨询电话:010-60261041 语音咨询电话:60261043/4/5
传真:010-60261040
电子邮件:zsb@bigc.edu.cn
校园网址:www.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