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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2006-05-23 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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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学院始建于1940年,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理、文、法等学科相结合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原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重庆市管理。学校是重庆市确立的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2001年在重庆市高等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中,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划为即将筹建的“重庆理工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1412人,其中专任教师813人,教授、副教授316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3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15人,其比例在重庆市高校中名列前茅。另聘有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80余名兼职教授。
 学校下设数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重庆汽车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会计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商贸信息学院以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体育教学部等二级教学机构。拥有36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点。现拥有研究生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4000多人。
 学校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其中1个为重庆市“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14个重点学科之一),重庆市精品课程3门、省部级重点课程12门。建有1个国家科技部批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个校级研究机构和114个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近三年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横向合作项目906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4项、专利44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2310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1110篇,被国际三大权威检索收录60篇;出版教材、著作150部。长期以来,学校注重科技开发及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先后被采用170余项,直接经济效益近4亿元。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迄今已与美国、日本、英国等1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新加坡PSB学院联合创立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重工商贸信息学院。学校注重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外学习深造、访问讲学,积极招收外国留学生和聘请外籍专家来校工作。
 学校占地2200余亩,下辖杨家坪校区和花溪校区,总建筑面积44万多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后勤及文体活动设施优良,建立并开通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现有各类馆藏资料155万册。
 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近三年来,重工学子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共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15项,其中获国家级一等奖1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8项。1994年至2005年,学校连续12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终保持在90%以上,位居重庆高校前列。
 学校将以发展为先导、以创新为依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整体办学水平位于重庆高校前列,在西部地区具有较大影响,部分学科居国内先进水平的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2006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06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收学生4720名,其中本科3520名;专科550名;高职专科650名;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14个。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基本情况
1、学校本部
全称:重庆工学院
校址: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2006年普通本科新生就读) 邮编:400054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应用技术学院
全称:重庆工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校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专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商贸信息学院
全称:重庆工学院商贸信息学院
校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重庆工学院B区) 邮编:400050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的总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法规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我校确定考生专业是按志愿优先,适当考虑分数级差的原则(分数级差为10?30分以上)。
(三)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
(四)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良好以上,且需参加英语口试。
(五)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政审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形式为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院(系)等单位,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工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7863(校纪委办)。

六、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
我校按专业和考生录取的类别收费:本科专业4000-6500元/年(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应用技术学院:6000-9000 元/年。商贸信息学院:7000-15000元/年。
(二)奖贷学金设置
1、新生奖学金:
1) 特等新生奖学金5000元
2) 新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500至2000元。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甲等奖: 1200元 / 年/人
乙等奖: 800元 /年/人
丙等奖: 400元 /年/人
3、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
甲等奖: 500元 / 年/人
乙等奖: 300元 /年/人
4、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年
5、国防三线定向奖学金
甲等奖: 1000元 / 年/人
乙等奖: 500元 /年/人
丙等奖: 200元 /年/人
6、单项优秀奖学金
50元至3000元/次/人
7、贷学金:享受面30%
甲等: 1000元 / 年/人
乙等: 600元 /年/人
丙等: 400元 /年/人
8、困难补助基金:享受面15% ,人均500元/年
七、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7465
传真电话:023-68654964
网 址:http://zs.cqit.edu.cn
电子邮件:zs686674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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