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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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性质:黑龙江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校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黑龙江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为120%。
3、录取专业时,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外语成绩高者优先,专业间采用分数优先。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但分配专业时以实考分为依据。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动画等十个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和俄语的考生,其中英语、日语、俄语三个专业要求加试口语、国际经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成绩良好以上。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招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8、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9、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
学生奖学金:特等:1500元/学期,一等:750元/学期,二等:400元/学期、三等:200元/学期,单项200元/学期。
对困难学生学校设有校内长期贷款和临时贷款,同时学校可帮助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在保证学习的前提下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学校还设有仪器仪表奖学金、蓝天特困生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招生咨询方式:
电 话:0451-86390111
邮政编码:150080
电子邮件:hlgzsb@hrbust.edu.cn
网 址:www.hr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