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校地理位置如何?
我校位于“丝绸山水名城,西部黄河之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的省会——兰州。兰州位于祖国大陆的几何中心,是中国西北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具有“座中连六”的独特位置。市区南北群山对峙,东西黄河穿城而过,蜿蜒百余里,被称为“黄河之都”。城市依山傍水而建,层峦叠嶂,是黄河上游兼具北国之雄与南国之秀的特色名城。
兰州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在沟通和促进中西经济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古丝绸之路在这里留下了众多名胜古迹和灿烂文化,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使兰州成为横跨2000公里,连接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张掖大佛寺、永靖炳灵寺、夏河拉卜楞寺等著名景点的丝绸之路大旅游区的中心。
兰州,是黄河上游经济区经济中心之一和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的支撑点和辐射源,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联系西部地区的桥梁和纽带,是西北的交通通信枢纽和科研教育中心。陇海、兰新、青兰、包兰四大铁路干线交汇于此,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货运站和新亚欧大陆桥上重要的集配箱转运中心,也是西部地区通信枢纽和信息网络中心。
兰州是闻名全国的“瓜果城”。兰州百合,瓣大肉厚,香甜可口,是高级滋补营养品;兰州的玫瑰花,花大色艳,玫瑰油产量占全国的80%;兰州的黑瓜子,板大形正,被称为“兰州大片”,畅销海内外;兰州的白兰瓜、黄河蜜,清香溢口,素有“赏景下杭州、品瓜上兰州”的赞誉。
兰州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干燥,市区海拔平均高度1520米,年均气温11.2℃,年均降水量327mm,全年日照时数平均2446小时,无霜期180天以上,被誉为“丝路夏宫”。国家对兰州的定位是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支点,西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目前,一个功能建设完善的现代化新兰州已经展现在世人面前。
2、你校生活条件如何?
我校现有8个学生食堂,一律实行磁卡售饭、售菜。主副食品花样齐全,经济实惠,学生宿舍窗明几净,设施完善,配备有电视、电话、多媒体网络等,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文明宿舍及寝室文化建设;另有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标准运动场、网球场等文体设施,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你校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大类,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奖项10余项,专门设立高考成绩优异奖对每年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给予6000-20000元的奖励,2010-2011学年度我校奖学金获奖人数为7000余人,获奖金额为940余万元,获奖学生比例超过55%。
学校建立了“奖、贷、勤、补、助”为主的多元资助体系。除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外,学校每年争取各类社会资助金20余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5000余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5600余人次;开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500余个;向社会输送家教超过1500余人次。
4、你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我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14万余人,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面广。近几年来,学校通过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努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就业政策,全面开设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大力开展创业教育,专门设立创业基金用于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力开展毕业生推介和就业市场开拓,每年举办大型就业洽谈会和校园专场招聘会, 实施优秀毕业生集体推荐和就业困难毕业生援助计划,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优质服务,促进了毕业生充分就业。我校毕业生广泛分布于省内外市(州)教育部门、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省直部门、中央在甘单位、部队、大中型企业等领域。毕业生考研率逐年上升,部分专业考研率达到45%。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与同期全国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相比处于较高水平。2009年我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5、你校在教学改革方面有何特色?
学校确立了以“调整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科学发展”为核心的战略思路,积极探索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模式,连续五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引领、示范、带动甘肃基础教育发展。以各类教师专业标准为参照,以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师教育机构认证为抓手,以教师教育质量评估为动力,注重未来教师综合能力培养,注重学士后高端(卓越)教师培养,注重在职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注重对全省乃至周边地区教师教育的引领,继续实施教师教育改革行动计划,保持教师教育优势,认真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为甘肃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服务的综合水平。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文理渗透、学科交叉,使学生综合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高、应用计算机能力强、能适应当今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6、大学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如还想继续深造,你校可以提供那些条件?
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可以报考校内或校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对部分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学校可以推荐免试就读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7、你校教学管理有哪些规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计算学期平均学分(即学生自入学以来考核及格课程的累计学分数除以自入学以来累计学习的学期数)。学期平均学分每学期计算一次,出现学期平均学分不足12学分时给予退学警告。因转专业或转学转入下一个年级学习的学生计算学期平均学分时,在校学习的学期数可以减少2学期;休学学期不计入学生在校学习的学期数。累计四次退学警告后又达到退学警告的学生应予退学。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学生请假手续均由学院办公室存查,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以上时,应予休学。某一门课程因请假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一般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应予重修。公共体育课缺课(包括请假)四分之一者,成绩以不及格对待,须重修。学生在校期间(假期除外)无论何种原因出境,应如期返校并向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返校报到者,按退学处理。
学生出现无故旷课、作弊等违纪行为,要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8、你校学生课程成绩如何评定?
学生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应为40%—50%,期末考试成绩占60%—50%。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作弊或旷考课程、大学体育课除外)。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重修,选修课程可重修或另选,重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以实际得分记载。学生的某门课程考核及格并取得学分,但对所得成绩不满意也可申请重修,成绩以最高分记载。
9、什么是攻读双学位、副修本科、副修专科?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适应学生个性发展,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提高机会,学校实行多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可以选择副修专科、副修本科、攻读双学位。
副修专业教育也称第二学历教育,是指在我校已取得学籍的本科生,在按本专业教学计划学习、且学有余力的同时,申请修读另一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学校现设副修学士学位、副修本科、副修专科三种副修教育层次,目前在学校绝大部分专业实施了副修教育。副修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副修学分达到各专业相应学分要求可申请副修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学分达到本科要求(修读专业课学分达到本科要求,获得毕业论文学分,英语四级成绩达到本年度学位分数线),且与主修专业不属同一学科门类,可申请副修学士学位证书。
修读副修专科、本科教育的学生,修读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必须在取得主修专业本科学历后,才能颁发副修毕业证书;申请副修学士学位的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必须在获取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后,才能颁发副修学士学位证书。副修毕业证书、副修学士学位证书,均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
10、你校本科教学质量及效果如何?
学校始终把教学质量视为办学生命线,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把教学改革当作系统工程来抓,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举全校之力打造一流本科教学。学校在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承担2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质量工程期间,学校共建设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英语国家级特色专业在2008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8门,校级精品课程139门,校级重点课程103门(2007年开始),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3门;建设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校级教学团队24个;编写出版教材218部,其中国家级出版社出版55部,“985”院校出版社出版54部,2部教材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有1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1人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建设成果居省内省属院校第一位。
11、你校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生活情况如何?
为努力促进青年学生在理想信念与品德修养、身体健康与心理和谐、专业学习与素质拓展、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人文素养与科学精神方面自我完善、全面发展、健康成才;构建具有鲜明价值导向、浓郁学术气息、深厚人文底蕴的大学校园文化生态圈,学校全面推进西北师范大学共青团“彩虹计划”,分别由思想引领风帆计划、志愿服务火炬计划、身心砺炼阳光计划、科技创新种子计划、教坛育英园丁计划、青年创业英才计划、艺术风采星光计划七个子计划构成。围绕“彩虹计划”,学校不断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形式,形成了“九月放歌”迎新生大型文艺演出、“丁香花开”中国诗词朗诵会、“木铎剧苑”校园短剧大赛、“师生三人行——和老师一起喝咖啡”师生恳谈活动、“青年学子访谈”、大学生电影节、科技文化节、话剧节、学生心目中“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校园明星”优秀大学生评选等高品位、精品化的校园文化活动。目前学校共有60多个学生社团,会员达20000余人。每年举办“社团嘉年华”、“社团巡礼月”等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其中,学生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项目行动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近年来,学校团学组织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奖”、“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等20余项国家级奖励。
12、新生报到后若想转换专业需要哪些条件?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申请转换专业,具体细则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13、你校收费情况如何?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标准。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900元/人·学年,体育类:4300元/人·学年,工科类:4500元/人·学年,外语类:4400元/人·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1000-13000元/人·学年,具体标准以甘肃省发改委文件批复为准,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
14、你校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我校师范各专业的考生还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对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的考生不予录取。
15、你校对什么样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政审体检要求,对获地市级以上有关机构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单科竞赛获奖者以及中学阶段担任过社会工作,有文艺、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人高考成绩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6、你校对高考单科成绩有何规定?
我校各专业对考生单科成绩均有要求,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的出档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如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7、你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如何录取?
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各专业(含各专业方向)的录取,根据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文化课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文化课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满为止;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艺术方向)专业的录取,根据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外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的录取,根据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情况,划定外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满为止。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全部文理兼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但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