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面向全国范围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均可由所在中学推荐参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合格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习。
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的保送生条件请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有关文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学院(专业)
外语类专业 | 英文学院 | 英语(语言学) | 文理兼招 |
英语(英美文学) | |||
英语(高级翻译) | |||
英语(国际会展与旅游) | |||
英语(语言信息管理) | |||
英语(文化与传播) | |||
商英学院 |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管理) | ||
商务英语(国际金融) | |||
商务英语(国际贸易) | |||
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 | |||
西语学院 | 法语 | ||
德语 | |||
俄语 | |||
西班牙语 | |||
意大利语 | |||
葡萄牙语 | |||
东语学院 | 日语 | ||
印度尼西亚语 | |||
泰语 | |||
越南语 | |||
朝鲜语 | |||
外语类专业 | 翻译学院 | 翻译 | 文理兼招 |
其他专业 | 经贸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金融学(投资理财) | |||
金融学 | |||
经济学 | |||
金融工程 | 只招理科 | ||
商英学院 | 国际商务 | 文理兼招 |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 ||
物流管理(国际采购) | |||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运输) | |||
电子商务 | |||
财经学院 | 会计学 | ||
财务管理 | |||
审计学(注册会计师) | |||
财政学 | |||
中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只招文科 | |
汉语言(高级涉外文秘) | |||
汉语言(涉外文化管理) | 文理兼招 | ||
法学院 | 法学(法律) | ||
法学(国际经济法) | |||
法学(民商法) | |||
法学(知识产权法) | |||
外交学 | |||
国际政治 |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英语教育) |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 只招理科 | |
统计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与精算)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政管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
行政管理(涉外企业行政) | |||
行政管理(涉外公共关系) | |||
社会工作 | |||
应用心理学 | |||
新闻学院 | 新闻学(国际新闻) | ||
广告学 |
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6所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学校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学校”。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3、工商管理类和计算机类所含各专业“按大类招生,一二年级打通培养,三年级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专业、分专业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