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报考我校三年大专单独招生考试的残障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获得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我校,具体事宜介绍如下:
1.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2.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的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特别提醒: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
2.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注册入学招生、只招中职生专业的高职单招,下同)、保送生招生、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二)根据辽教办发[2017]75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七,我省考生以“具有同等学力”基本资格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需提供有省教育厅办法的辽宁省普通高中等同等学力证书。
(三)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高考加分。
(四)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五)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六)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七)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八)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十)若教育部2019年下发文件调整报名条件,我省将依据调整条款对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1.登陆网站(网址:http://gkbm.lnzsks.com)
2.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特别提醒: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只参加单考单招,请选择单考单招报名并在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高职单招考试或运动训练类或特殊教育等考试报名。
3.报考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