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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问答
2023-03-2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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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现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定程度上存在省级统考覆盖范围不够、高校校考规模较大、考生考试负担较重、高校校考组织压力较大等方面的问题。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等文件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订出台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我省艺考招生改革工作。

二、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模式。

三、艺考招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方案》主要提出了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特色发展、改进专业考试方式、强化考试组织管理、优化招生录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五项举措和任务。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四、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评价方式是什么?如何组织考试?

答:实施艺考招生改革后,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以下简称“校考”)。统考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有关高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五、关于省级统考,具体的改革举措有哪些?

答:《方案》中明确提出,将进一步科学规范调整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统考水平和质量。到2024年,形成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声乐、器乐)(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6个类别的统考,戏曲类专业,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原则上,除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院校外,在甘招生的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对于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相近专业统考成绩。

2024年起,不再组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广播电视编导及相关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不再组织音乐学类(作曲)专业统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纳入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统考招生;不再组织美术与设计类(唐卡)专业统考,相关专业单列计划纳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招生;取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可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也可使用其它省级统考成绩按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具体省级统考专业类别由高校选择)。

2024年起,增设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统考。

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修订完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等,提高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并在2024年统考中正式启用,以后根据实际适时调整优化。

六、对于高校组织的校考,提出了哪些规范性要求?

答: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审批后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考生参加校考时,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院校制定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评人员如何组成?如何管理?

答:实施艺考招生改革后,将进一步健全考评人员遴选机制。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八、在专业考试组织上,《方案》提出哪些措施确保艺考公平公正?

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严把试题安全关,完善考试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把考试入口关,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编排“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探索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九、不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有哪些?将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录取?

答: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十、艺考招生改革后,艺术类本科招生批次有什么变化?

答:2024年起,将艺术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批,合并后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十一、2024年起,对于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类别、分批次按比例划定。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声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声乐(音乐教育))、音乐类(器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器乐(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如下: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十二、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是否还在高校招生环节选拔?

答: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十三、艺考招生改革后,音乐类专业统考有哪些类别?

答: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录取;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录取。

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四个科目。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十四、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5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十五、对于艺术专业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是否可以破格录取?

答: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招委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十六、如何加强对艺考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针对艺考招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方案》明确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有关高校要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艺术类专业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初、高中阶段艺术专业教育师资及条件建设,推进与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设置、基本训练、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省招委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是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网站上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成绩查询、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五是严查违规违纪行为。高校要严格执行招考政策,严格遵守高校考试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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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96年。建校之初为甘肃省国防中等专业学校,由教育厅批准成立,甘肃省计委、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省军区共同主管,办学采取军队院校管理模式,培养军地两用人才。2013年5月,经省政府、省教育厅综合评估,通过教育部备案,更名为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层次升格为高等学历教育,2014年纳入国家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学院占地面积230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标准化塑胶田径运动场、网球场、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基本设施完善。设有4个教学单位,开设15个专业。在校生1814人,教职工145人,教师总数94人。其中护理和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分别由兰州大学医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中国航天第九研究院第十六研究所教授及博士讲授,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35%,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把办学基本条件建设作为发展的基础工程,建成省内高职院校第一个高新技术综合实训基地,涵盖了口腔医学技术、生命科学(基础医学)、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工智能焊接、康复治疗技术等多个“高、新、特”专业学科,并全部投入使用。其中人体生命科学馆是省内馆藏标本最多、病理标本最全的医学专业实训中心,也是甘肃省唯一一个对外开放的生命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和科普基地;工业机器人技术实训中心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第十六研究所承建,是该所在筛选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工业机器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项目”“工业机器人示教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也是西北地区高职院校规模较大、机器人型号最全的实训中心,校内实训中心总数达到35个。馆藏纸质图书11.1万册,生均92册,办学条件优越。学院始终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生涯拓展能力。确立了“人文立教,内涵立学”的办学理念和“立德树人,格致精业”的校训,形成了“风清气正,教学相长”的校风,“有教无类,致知力行”的教风和“学问思辩行”的学风,紧跟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着力构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先后荣获“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地两用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园林化单位”和“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办学成效得到社会认同。2017年,在甘肃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被评为“5A”级单位。
  • 学校简介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肇始于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建的民族学院,后民族学院并入延安大学,1949年延安大学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0年8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基础上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文献等406万余册/件(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余元。历经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黄土地”和“黄河”为表征,以“朴实无华,甘于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和“志存高远,奔流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19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25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3个,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师生3万余人。学校拥有“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6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7个,在甘肃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为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为特色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民族教育研究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和协同创新中心11个。建有国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4个,其他省部级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10个。定期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CSSCI来源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其中《西北民族研究》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我最喜爱的优秀甘版期刊”。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00余项,先后2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编纂出版《格萨尔文库》,成为新时代《格萨尔》研究的学术重镇。出版英、法藏敦煌文献,被誉为敦煌文献整理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学校民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入选“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一批骨干企业”,为国内新冠肺炎病毒灭活疫苗提供了70%以上的生产用血清。学校先后同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等数十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交流。在玉树地震救灾中,中国语言文学学部师生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嘉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学校附属医院选派32人白衣执甲、驰援武汉,彰显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团结大爱。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荣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高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模范之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特色智库,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创立的甘肃中医学院;1989年,学校在甘南州卫生学校藏医学专业基础上创办藏医系,逐渐发展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藏医学院;2014年,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整体并入;2015年,学校正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和平校区一期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逐渐完成教学及行政整体迁入;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经过四十载薪火相传和砥砺奋进,学校已实现“办学层次提升”和“办学空间拓展”两大目标。学校现有和平校区、五里铺校区、定西校区及甘南校区四个校区,形成“一校四区”办学格局,四个校区的功能布局分别为:本科专业人才教育基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成人继续教育基地、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民族医药学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校本部所在的和平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坐落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居于甘肃省会东大门,东襟陇右第一名山兴隆山,西拥金城锁钥皋兰山,南倚钟灵毓秀官滩沟,北接丝路通衢连霍高速,遥对滔滔黄河,毗邻座座学府,人文气脉生生不息,医药教育别具特色。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实现了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化培养和综合能力提升的有机结合,努力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及适应中医药国际化的外向型人才。学校本部设有21个教学机构(其中与甘肃省人民医院共建第一临床医学院,与兰州市政府依托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建第二临床医学院),4个直属机构,3个科研机构。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2家实践教学基地(含11所附属医院)。有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目前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135人,其中本科生12441人,专科生1674人,硕士研究生2660人,博士研究生148人,留学生129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954人,其中专任教师819人。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4人,岐黄学者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6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10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8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学校是具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类高校。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其中有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学科(A类)、7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学科。有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有32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权。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学校是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目前馆藏纸质文献资源总量达81.1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0余万册,馆藏线装古籍2.3809万册,外文图书2.956万册,纸质期刊4.327万册;拥有各类数据库49个,电子图书93万册,电子期刊27万册。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省部级和其他科研课题826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励75项(其中省部级9项),获得专利及软件著作145项(其中国家专利32项)。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533部,发表学术论文2646篇。主办《甘肃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医儿科杂志》《甘肃基层卫生》三种学术期刊,其中《中医儿科杂志》为中华中医药学会系列期刊。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拥有院内制剂122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本着“文化先行、医药互促、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通过举办中医药研修班、中医实践和中医理论研修班,开展中医药培训、文化推广和义诊,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训了大批中医药工作者。每年选派教师赴外参加学术交流及研修培训,接待多批国(境)外高校和卫生机构来访团组,不定期邀请国际专家来校举办学术讲座,加强学术交流。已招收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克兰等18个国家的121名留学生在校学习。设立“丝绸之路”专项奖学金,资助在甘接受本科、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及在甘肃就读的品学兼优的长期外国进修生。“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持续提升。学校秉承“勤奋、严谨、继承、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西部求特色发展,传承仁术重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遵循“仁术勤和,玉汝于成”的育人理念,坚持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旗帜鲜明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坚定不移树牢改革创新取向,建章立制顺应依法治理趋向、建强班子把握干事创业航向、夯实基础始终注重基层导向、从严从实确立作风建设指向。坚持“把优秀的人培养成共产党员,把共产党员培养成岗位模范”的“双培养”目标,深入推进涵盖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杏林先锋队”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中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处级干部“三述”制度,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主题立项”活动,着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使之成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坚强堡垒。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百千万工程”,打造组织建设、文化环境、学风建设、科技活动、网络阵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七大育人平台,创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学术节、艺术节、体育节和文化节等活动品牌,开展“经典医籍诵唱比赛”等一系列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和“中医中药进社区”等具有中医药专业特点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先后被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统战工作先进单位”。校工会和附院工会被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教育厅立项支持;“锦绣添香中药养生香囊”项目,获省赛金奖、全国铜奖。面对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甘肃省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关键,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保证,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实施质量兴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努力实现学校总体办学实力与水平显著提高,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实现新的突破,各项办学指标明显提升,部分指标进入省属高校和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学科布局更加优化,专业建设特色更加凸显,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学研用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人文特色鲜明、富有大学精神的校园,拥有万余名学子、千余亩土地、百余名名师名医,打造服务甘肃乃至西部发展的“五个重要基地”(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重要的研发和转化基地、重要的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基地、重要的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和重要的对外合作交流基地),建设成为西部一流、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的开放性中医药大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甘南藏族自治州
    学校简介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改建为本科院校,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 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立足自身办学基础和发展优势,确立“以阳光品质办阳光大学”的办学理念,秉承“和合大美、自强不息”的校训,发扬“缺氧不缺志气,艰苦不怕吃苦”的精神,弘扬“刻苦、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 经过近40年的办学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民族师范教育、中华民族文化、高原生态与民族区域经济”为主体的专业群,涵盖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16个教学院系(部),5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建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门省级一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获省、厅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建有14个特色研究机构,其中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培育)4个,建有4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培育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563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41%,62%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少数民族地区杰出人才、甘肃省“园丁奖”、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省级教学名师等近40人。学校另聘有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近100人。 学校高度重视办学保障能力提升,占地面积近千亩,校舍建筑总面积近3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5.6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总面积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33亿元;馆藏各类图书22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4万册。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48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29个。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因材施教,通过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成才提供保障。近年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英语演讲大赛、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6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每年有近百名同学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学校足球队连续三次夺得“全国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甘肃赛区”冠军,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中获高教主赛道金奖,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系展演活动中《甘南手作----艺术工作坊》荣获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等奖项。 学校招生以甘肃为主,面向云南、西藏、内蒙古、陕西、山东、黑龙江等20个省区。现有各类普通在校学生11000人,由汉族、藏族、回族、裕固族、保安族、东乡族等25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68%。为促进学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学校在深化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搭建就业平台,学生满意度逐年提高,在主要生源地形成了就业竞争力强、就业质量高的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学校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获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甘肃省科技进步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国家民委教学成果奖4项。“十三五”以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项。教师发表论文900余篇,其中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收录100余篇,出版专著及教材90余部,授权专利121项。承担科研项目300余项,获省级以上奖励35项。 学校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格局,为师生发展和服务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塞浦路斯、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13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西藏大学、塞浦路斯欧洲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为“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中国—东盟“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等成员单位。 学校党委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立足高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有效发挥了人才培养的基地、科学研究的平台、文化传承的窗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阵地作用,先后为民族地区培育5万多名合格人才,其中在民族教育基层一线工作者达90%以上。学校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甘肃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胡耀邦、汪洋、孙春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莅临我校指导工作。回首过去,伴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学校几代人以校为荣,艰苦奋斗,薪火相继,励志践行;展望未来,全校师生将继续发扬“艰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志气”的优良传统,和衷共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区域一流、西部知名的现代民族师范大学。
  • 学校简介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美丽的全国文明城市—甘肃省嘉峪关市,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办,是甘肃省目前唯一一所国有企业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酒钢公司职工大学,建校于1978年。钢铁学院与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甘肃冶金技师学院)共同办学,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属省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两校实行中高职一体化办学。自2002年起,酒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甘肃冶金技师学院)等机构合属办公,目前实行“多块牌子、一套班子、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办学模式。先后荣获全国“雷锋精神种子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院分设东湖(新校区)、兰新(老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55亩(其中,东湖校区占地660亩,兰新校区占地195亩),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其中,东湖校区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兰新校区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生活及学生活动场所。现有教职工287人,专任教师185人。有“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吕杰老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梁勇老师等一大批“双师型名师”。两校现有在校学生5878人,其中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4200人,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技校学生1678人。学院设有:焊接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资源与能源工程系、现代商贸与服务系、信息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中职部等教学系(部)。目前,高职学院开设黑色冶金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消防工程等29个专业;技校开设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焊接加工、钢铁冶炼、计算机网络应用等16个专业。学院职业能力认定和继续教育功能齐全。设有国家职业能力评价机构2个,甘肃省特种作业酒钢培训站,甘肃省特种设备焊工考试机构、全国营销职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站、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国家二级资质)、国家CAD等级考试认证等机构。学院与北京科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普通高校合作办学,打通了学历提升通道,构建了学习者终身学习的平台。近年来,钢铁学院着力通过打造特色骨干专业、培育技能大师,有力提升学院的内涵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2021年,冶金与材料专业群入选甘肃省“高水平专业群”(A档)。先后建成国家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建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主持省级职业教育教改课题12项。建成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1个,国家级焊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焊接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智能制造与VR仿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获批省科技厅“省市共建甘肃省冶金技术重点实验室”试点项目,建成嘉峪关市冶金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实训)基地。牵头组建“甘肃省焊接专业职教集团”,拥有省级综合性“众创空间”1个,建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吕杰焊接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大师名师工作室2个(“梁勇大师工作室”、“职业教育张鹏名师工作室”)。近年来,组织教师参加全省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获一等奖10队(人)次、二等奖16队(人)次,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培养了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教练2名(吕杰、张鹏);获得甘肃省技术标兵4人,嘉峪关市技术标兵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创新教学团队1个。组织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获优胜奖2人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4人次(焊接技术赛项),三等奖5人次(焊接技术赛项、机械装配技术赛项);省级技能竞赛获奖141人次。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每年承担酒钢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近3万人次的各类职工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学院遵循“严管厚爱、宽进优出”的办学管理方针和“致力于培养明是非、熟技艺、有素养、强体魄的青年,使之阳光自信地走向社会”的价值观,充分利用企业办学、产教融合的天然优势,培养出了一大批以“全国劳动模范”、十八大代表、甘肃省首位“工人教授”杜钧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学院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形成了立足嘉酒地区、服务甘肃、辐射全国大中型央企国企的就业网络。有校企合作联盟企业102家,与酒钢集团、中核集团、中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协议,实现了定向培养,精准就业的态势,自2005年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1.39万人,其中向酒钢公司输送7000余人,向酒嘉地区输送近10000人,2020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83.26%,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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