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高校名单见附表1)。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实施,切实畅通农村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4号),现就关于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1、我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国家贫困县、自治区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场,以及自治区和兵团所属以农牧业为主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相关县市具体名单见附表2)。
2、报考资格: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3、报名: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务必在平台或学校的招生网站上查看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等信息。
4、资格审核:
5月6日至5月10日,我办将考生信息数据分别下发给各地、州、市,由各地、州、市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学籍、户籍资格进行审核。5月25日前,各地、州、市须将审核结果上报至我办信息科。
5月31日至6月3日,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平台、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5、高校考核: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并在平台、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6、录取: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7、各地、州、市要加大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的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积极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附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附件2:我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县、市名单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附件2:我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县、市名单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
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伊犁州: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
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沙湾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博州: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巴州: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
克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奎屯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