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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05-10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粤教考函〔202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一)2022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等4种招生类型,开展院校共67所(含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开展高职自主招生的2所省外高职院校),试点名单(含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三)录取时,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院校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申请增加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其中,增加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应征得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

(四)为规范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招生院校要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普通高中考生

参加了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2.中职考生

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应符合报考院校专业要求。

职业资格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有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出要求,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各招生院校各招生类型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采用学考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如采用省术科统考成绩,需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要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五)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有关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有关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具体条件、中职专业对口要求、获奖等级要求等,由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六)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

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条件和要求,由有关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计算。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5月12日至15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六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二)高校在校生、2022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三)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四)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报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残障生专项招生专业的考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报考。

五、招生录取

(一)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顺序志愿,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

(三)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四)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五)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并联合合作企业对试点录取的学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如试点院校审核不严,造成学生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获取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脱产在有关招生院校学习。

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考入有关招生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有关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有关招生院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具体培养模式。

2.有关招生院校不得将教学地点设在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和合作企业以外的地点,严禁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与其他形式学历教育或培训捆绑,严禁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教学。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合作企业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名单(见附件1)为准。

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1.有关招生院校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协同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教学地点应安排在粤教职函〔2022〕3号明确的教学地点,不得安排在其他教学地点,严禁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

3.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考生报名宣传发动工作,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招生院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或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按照高职自主招生简章中制定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开展工作。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开展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的院校对接,主动了解报名、考试有关信息,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招生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招生院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录取管理,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

1.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培训,不得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试点。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的形式招收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在试点名单以外、超范围招生。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

2.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高职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事宜

(一)省教育厅将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违规考试招生或不诚信招生、引发负面舆情、违反有关文件要求等情形的招生院校,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和省质量工程推荐限额、取消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资格和省质量工程以及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

(二)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包括《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

招生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

附件:1.广东省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

2.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

3.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4.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

5.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5月9日

附件1:广东省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

附件2-5

附件6: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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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清远市清新区
    学校简介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培养现代财经商贸类高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职业院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学院以“明德精业,乐学笃行”为校训,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尽职尽责奉献社会”为办学宗旨,以“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为办学理念,弘扬“厚人文、立品行、重技能”的校风、“平等待人、真心爱人、用心育人”的教风和“勤思、多练、善用”的学风。 创建于1973年的广东省财政学校(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财经类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四十多年来,学校不断开拓前进,创新发展,先后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学校致力于服务财税、金融领域等部门和行业,注重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职业技能,突出以财务、会计等财经类专业为重点的办学特色,塑造出一批批德才兼备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为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重要支撑。为响应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方针,适应学校在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2012年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项会议,上级部门高度重视,把科学谋划财校高质量发展提上议事日程,同年省教育厅召开进驻省级职业教育基地院校工作会议,初步明确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作为首批进驻省职教城筹建新校区的院校之一。2013年省教育厅向省政府呈报筹设请示,明确提出省财政厅筹建广东财贸职业学院事宜。2014年,省财政厅授权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与清远市土地开发土地储备局签订用地框架协议书,标志着学校筹建选址工作取得重大突破。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筹设广东财贸职业学院,2019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2021年9月9日,正式宣布学校干部任职,配齐以袁本新同志为党委书记、张晓燕同志为院长的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发展从此驶入速度快、质量高的快车道。 学院南北校区占地约95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34.4477万平方米,已建成面积140000平方米(北校区一期约100000平方米,南校区40000平方米)。南校区地处广州白云区南岭西路,北校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金鸡岩风景区-省职教基地,北校区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已竣工和二期工程先行区即将投入使用,可满足2021级新生入学后共8000余名师生的教研、生活需求。北校区第二期后行区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按计划2021年年底全部项目竣工后,可容纳学生13500人。 学院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学制为三年制。主要招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办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科研技术服务等。学院逐步打造成为立足广东,辐射华南、示范全国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适应相关财会事务、经济贸易、资产评估等行业、企业以及县(区)、乡镇财税、经贸、金融等工作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型实用人才,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学院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和招聘引进,组成了一支基础扎实、技术过硬、专业理论水平较高、年龄结构优良、职称和学历层次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60余人,专任教师255人,其中,中、副高职称以上的42人,占16.86%;中级职称75人,占29.41%;“双师型”专任教师68人,占26.67%;研究生178人,占63.11%。 学院开办初期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财务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金融投资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目前根据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和社会财经商贸类行业企业实际需求,构建具有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征、以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凸显文、经、管相结合的现代服务业特色专业(群)布局,根据教育部最新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调整和新开设部分专业。学校目前设有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应用、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共20个专业,计划五年内建立8个二级学院40个专业。 建校初期,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初见成效。2020年12月4日我校“财务管理专业群”被审核通过为第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该专业群以财务管理专业为核心,协同会计信息管理、投资与理财、互联网金融、资产评估等专业共同组建而成,为社会培养“精财务、善理财、通金融、会评估、能创新”的高素质财经人才。经过一年建设,成果颇丰,高质素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创新,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质量全面提升,校企合作办学机制进一步深化,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成效全面彰显。 学校适应现代化职业教育发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7月16日,我校与联想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建新IT产业学院正式签约,双方将在共同开设社会化服务、共建高水平的教学资源、产教融合一体化的产教协同平台、1+X的实践教学基地、高水平双师队伍、产学研用技术创新中心、实习就业合作生态等几方面深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造成为行业新标杆。阿里巴巴与我校共同打造“面向粤北、辐射广东的数字商业产业人才培养生态圈”,双方已达成了合作框架,并于近期推进合作框架的签订,同时推动具体合作方案的出台。 学院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科学发展”为工作思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项目建设规律,坚持依法依规、有力有序,统筹推进、全面建设的原则,按照高起点设计、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的客观要求,努力建设高水平广东财贸职业学院,实现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三年制大专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国家任务大学专科学生。  学校地处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珠江三角洲,位于素有“岭南名郡”、“粤东门户”之称,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称号,被誉为“半城山色半城湖”风景如画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惠州。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格局的形成,惠州得毗邻香港、澳门之利,将成为珠江口东岸区域服务和创新的中心。作为广州、香港、深圳连接粤东、福建和江西的交通要冲,美丽的惠州吸纳了山之仁、水之智,集古老而现代的文化气息于一体,就像一颗镶嵌在富饶的中国南海边的璀璨明珠,已拥有石化名城、数码之都、旅游胜地等著名名片,是宜学、宜商、宜业、宜居的上选佳地。  学校坐落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教育园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周边交通便利,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气势宏伟的图书馆、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完善的体育运动设施、标准公寓式学生宿舍等设施。学校素以教育管理严格、教师教学严谨及文化气息浓郁著称,素质养成与技能培养相得益彰,形成了“诚信、勤奋、创新、精进”的良好学风和“浓厚的政治气氛、浓厚的学习研究气氛、浓厚的文娱体育气氛、浓厚的文明和谐气氛”的校风。校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处处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致知的理想之地。  目前,学校有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与应用外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十个二级学院,设有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应用、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旅游管理、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跨境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书画艺术、体育运营与管理、社会体育等40多个专业,涵盖经济、管理、工科等协调发展的多个领域。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学校拥有一个配置合理、结构优化、经验丰富的教学团队,打造了一支高素质、敬业爱岗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工并举、崇尚实用”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博学、求真、致用”的校训,确立了既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又“立足惠州、辐射广东、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以培养高素质、高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凸显前瞻性、职业性、实用性的办学特色,形成“学校专业、工厂实业、学生就业三业对接,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双轨并行,教学、实训、技能鉴定和生产经营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成功摸索出了一套符合高职教育发展规律的“43334”治校方略,即坚持办学理念四句话不动摇,实施“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专业建设与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的三大战略不松懈,紧扣“以模式引领发展、以管理促进质量、以软实力提升硬实力”的三大办学方针不放松,推行“班有先进党员,系有战斗堡垒;系有精品课程,院有特色专业;系有教学名师,院有创新团队”的三大实施路径不改变,把学校发展为“学生喜爱、教师留恋、同行认可、社会满意”的特色高职院校的办学四大目标不落空,坚持根植马安、融入惠州、特色发展,努力打造“职业味、企业味、惠州味”浓郁的“三味”校园。  自办学以来,学校教学坚持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社会相关行业、知名企业为依托,面向市场,走合作办学道路,推行“三业对接,双轨并行,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相继建立了IT创新创业研发中心、会计与金融实训中心、雷博尔数控中心、长青汽修车行、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实验室等130多个校内外实训实践基地;大力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实施“订单教育”和“双证教育”,采取“外语+专业+技能”的培养模式,学生毕业时可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业技术资格证、汽车驾驶证等证件。  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评价良好。学校与众多知名企业签订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定向培养和实习实训就业协议,学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后有充分的就业保障。数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高于全省同类院校平均就业率,近三年均超过98%,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  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学校形成了集普通高等职业技术专科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国际学历教育于一体的办学格局,与国内外名校合作开办了“专升本”和成人教育大专脱产班与函授班,并建立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形成了为学生和社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考证服务体系。学校被指定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培训示范基地和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2012年又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升格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自2012年起,学校连续三年被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联合评为“广东高等教育院校(民办)竞争力10强单位”,2015年3月,学校荣获“家长学生信赖品牌学院”称号,2015年7月,学校荣获“2015中国职业技术学院50强”称号。2016年,学校被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命名为“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示范单位”,成为我省18所获此称号的高等院校之一;我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被省教育厅评定为A级;2017年,学校被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授予“2016年广东省好雇主”称号,学校被中国民办教育百强评选组委会授予“2017年度中国民办教育百强”称号,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在“2019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民办院校TOP100”排行榜上位列全国第53名,全省第9名。2019年9月,电竞励志剧《穿越火线》主演鹿晗、宋妍霏来校取景拍戏,惠经职院登上各大荧屏;2021年,学校党委荣获“惠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团委荣获“惠州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被确立为“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高校”。  近年来,学校十分注重内涵发展,致力于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以锐意进取的精神,聚全校师生和社会之力,不断实现办学规模、结构、质量、社会效益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学校将努力铸造独具特色的优质高职教育,力争实现升格为本科高职院校的腾飞之梦。
  • 珠海科技学院珠海市金湾区
    学校简介位居2021年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第二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成立于2004年5月18日,2011年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与吉林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2021年获批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校17年来,学校共为社会输送80000余名本科生、123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已发展成为全国有影响力、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连续7年居于国内各大同类院校排行榜榜首,转设后首次参评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之一软科,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二、广东省民办高校第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党委被评为广东省教育系统和珠海市先进基层党委,荣获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省标杆院系2个、样板支部2个、全省“三型”党支部2个、全省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2个,党建“书记项目”连续两年获省委教育工委通报表扬。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领导和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专家来校调研期间,对学校把党建工作放在最核心位置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学校党委获评“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持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打造一流学科专业学校围绕珠海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对标大湾区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持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现设25个二级学院、6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9大学科门类,拥有省级重点学科3个、市级优势学科3个、校级重点学科15个,拥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项目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转型试点发展专业7个。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科研取得显著成果学校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艾瑞深校友会网2020年中国大学教学质量排名中位居同类院校首位,目前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全国高校就业创业金课1门、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学校设备先进、设施齐全,建设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67个,近五年可支配科研经费总额达1.51亿元,稳居广东省同类院校前列,为区域400余家企业提供了近8100次检测服务,解决技术难题120余项,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和创新成果奖5项、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引进机制和培养环境,组建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研发能力较强、德才兼备、勤奋敬业的教师队伍,其中二级教授15名、博士生导师53名,省级教学名师14名。近五年,学校教师在全国和广东省高校教师教学竞赛中荣获各级各类奖项56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9)》中位列全国同类院校十强。 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稳步实施“海外名校”战略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交流关系并开展实质性合作;大力培养国际化人才,鼓励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深造,截至目前已选派3000多人次学生赴国(境)外留学、交流;大力培育特色项目,积极创新中外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与多所世界知名高校对接,在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英语等5个专业组建“2+2”中外双学位项目专班。注重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学生屡获国内外竞赛大奖学校注重塑造学术品牌,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自2006年起开始举办“科技大师系列讲座”,定期邀请院士来校讲学,迄今已有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第三世界科学院和国际宇航科学院的95位院士光临,并主讲了143场讲座。学校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创新创业类等赛事,近4年来荣获各级各类奖励1677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15—2019年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学科竞赛排行榜》中位居广东省同类院校前列。被誉为国内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坐落于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校园由闻名世界的设计悉尼奥运会场馆的澳大利亚PTW公司按照澳洲滨海建筑风格整体规划设计,环境优雅、椰风海韵、空气清新、风光绮丽,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被誉为国内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 学校简介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创办于1981年。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以来,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学会广州培训基地、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学校目前处于一校三区的发展格局,现建有番禺校区和海珠校区,清远省职教城校区正在筹建中。番禺校区毗邻广州亚运城,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海珠校区在广州塔附近,2016年3月获省人社厅批准为“第二批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成为省级区域共享型的“广东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并纳入中大国际创新生态谷体系一并建设。学校还与番禺区教育局共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番禺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改革示范园。学校现有在校生8900余人,设有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商贸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等五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开设专业近30个。建有136个校内实训室,17个实训基地,20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 学校拥有一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47名;聘请国家级、省级行业大师3名,省级高层次技能型企业兼职教师36名。校内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的占83%,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9.27%,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占75.3%。各专业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并聘请校外的专家、企业家和业内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学校全力推进“三维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2年12月,学校联合近百家政府机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牵头打造了我国首个女性职业教育集团——广东女性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政、行、校、企多方联动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2016年3月,学校又牵头成立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海珠校区建设成省级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学校是广东省委党校唯一指定的中青年女干部培训基地,从1991年开始,已连续培训58期学员,为广东乃至新疆、西藏培养中青年女干部近3000名。学校还与港澳地区及日、美、德、澳等国多个高校和妇女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广东省多所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本科班。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具有高尚品德、高雅气质和高新技能的创新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发挥性别优势,创建女校品牌,形成以女性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大力发展妇女干部教育、妇女技能培训、妇女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女性终身教育的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将“创新强校工程”作为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有教育部骨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4个专业群获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4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7个(含省级公共实训中心4个),校企共建协同育人中心(创新中心)7个。近五年学生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169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8%以上。第三方机构独立调查显示,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98%以上,远高于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建校以来,学校在开发女性潜能、促进女性就业、探索女性特色教育、推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领导对女院给予亲切关怀,张德江、汪洋、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小丹、卢瑞华、张帼英、李鸿忠、刘玉浦、林少春、温兰子、雷于蓝、覃伟中等省领导曾多次莅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办学给予高度评价并寄予殷切期望。
  • 学校简介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于2010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并入我校,开启集团办学新征程。学校现有南海校区和广州校区2个校区,在校学生1.2万余名,教职工700多名。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环保部第一批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首批十个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学校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办学特色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要求,下设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监测学院、环境管理与大数据学院、人居环境学院、节能与安全学院、先进制造学院,食品健康学院等7个二级教学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工作部、中职教育部等6个教学机构。按照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建立起从源头清洁生产到中间循环经济,再到末端工程治理及其延伸专业全覆盖的专业体系。学校始终以专业建设为引领提升办学水平,现有省一类品牌专业2个,省二类品牌专业3个,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3个。设有央财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2个,重点实训基地1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2个,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1个,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当选为全省高职院校“资源环境与能源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在全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中担任“环境保护类”专业的组长单位,环保行业和高职教育界影响力不断提升。学校着力建设一支数量、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院士工作室3个,珠江学者岗位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二级教授2人,博士33 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9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国家环境监测尖端人才1人,省级高职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3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精业、创新、有为”校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者、一切为了学问,一切为了学校”的办学理念,贯彻“与广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崛起共成长,为广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办学宗旨,以“创新强校工程”为抓手,以产教融合为育人路径,深化校企合作,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近年来在全国高职院校水环境监测技能大赛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学校每年举办全省节能与生态环保人才专场招聘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建校以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我省生态环保等行业提供培训服务和技能鉴定逾10万人次,有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学校实施特色办学,走产教研相结合的道路,发挥特色办学优势和师资技术优势,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学校在科研与科技服务方面不断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办学水平,与佛山、珠海、中山、肇庆、江门、清远等地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地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学校教学科研互融互促共同发展。学校积极构建“省市校”三级科研平台融合发展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新技术企业1家、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佛山市科研创新平台5个以及校级创新研发中心10个。学校科研经费投入多年位于全省前列,近两年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均排名第二。未来五年,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把握“双驱驱动”发展战略机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积极申报职业本科专业,推动氢能经济职业学院建设,形成南海高职教学园、氢能科技创新园、广州中职教学园、产教融合园“一校三区四园”的发展格局;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等职业学院,全国技术服务总量最多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等职业学院,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大的生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环境工程技术和环境监测技术力争建设成为职业本科专业,最终把我校建成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本科大学。(2021年9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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