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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考成绩23日公布 教育部门提示注意事项
2017-06-1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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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银川6月11日消息(记者廉军)记者今天从宁夏教育部门获悉,宁夏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公布。宁夏教育考试院还提示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前还需注意的事项。

宁夏教育考试院提示考生需注意事项:报考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应根据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测,具体安排可咨询所报考院校。

有意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须提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或在考生所在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政审表格,按要求填写基本情况,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政审表格收集汇总后交县(市、区)人武部政审。政治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武部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政治考核表》以考生毕业院校为单位进行汇总整理,上交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收集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上报宁夏军区招生办公室。固原市和中卫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30日,石嘴山市和吴忠市辖区考生定于7月1日,银川市辖区考生定于7月2日参加军检,军检当日早上8:00前到达军检地点解放军第五医院。

有意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提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或在辖区派出所领取政审表格,做出政审鉴定,携带政审结论合格、盖有公章的政审表于6月30日—7月1日参加公安面试。固原市和中卫市、吴忠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30日,石嘴山市和银川市辖区考生定于7月1日,考生须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前到达面试地点宁夏警察训练总队。

6月17日8:00至20日18:00,将进行高考网上模拟填报志愿。考生可打开网页浏览器直接输入进入填报系统模拟填报志愿,也可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登录”中的“普通高考”链接进入填报系统进行模拟填报志愿。模拟填报志愿的用户名为14位考生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模拟填报期间的志愿提交码为考生号的最后8位。考生登录后必须修改默认密码。

热门院校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学院秉承“德艺双馨、艺文相长”的院训,坚持“尚美、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精艺善教”的教风,积极培育“尊师、勤学、励志、自强”的学风,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建院近40年来,先后为区内外输送了5千多名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一批又一批学子在这里接受了良好的艺术教育,走上社会大舞台,进而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已成为宁夏乃至西部地区各类艺术人才成长的摇篮。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多位教师获全国和自治区级教育教学奖项、专业类比赛金奖。学院教学体系和设施设备完善,现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传媒、文化管理5系和基础教学部、中专部、继续教育(培训)部、图书馆、实验艺术团等部门。开设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和主持与播音等学科为主体,兼顾学前教育、杂技表演、影视动画、摄影摄像、舞台美术、非遗传承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20余个专业门类。学院被文化部、自治区人社厅分别授予“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 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摄影师工种鉴定);是“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单位”、“中国艺术研究所美术专业考级单位”,被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确定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与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等8所全国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敦大学、美国密苏里州大学艺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形成了特色吸引名校,名校支持学院发展的新格局,使学院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将秉承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培养出专业素质过硬、文化素质全面、用人单位满意的优秀艺术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 学校简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院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98间,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20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8个。图书馆藏书44.7万册。目前在校生5370人,内设机构24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系部6个,群团组织2个),全院教职工331人,其中,专任教师210人,教授20人,副教授66人;博士4人(含在读博士),硕士196人;双师型教师86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2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院级教学名师4人,专业(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8人。学院设会计系、金融系、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外语外贸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通识教育教学部7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1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5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5个。学院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自治区平安校园”等荣誉。
  • 宁夏大学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一页。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占地面积2938亩,教学实验农场1890亩,校舍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在校教职工2690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296人,研究生6355人,少数民族预科生997人,在校留学生179人。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抢抓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等历史性机遇,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促进内涵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工、农、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宁夏大学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到2025年,把宁夏大学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立德树人育人主线”和“以‘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部区合建’发展主线”两条工作主线,制定了七项重点任务,奋力开启西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2938亩占地面积2690人在校教职工1890亩教学实验农场28个省面向28个省997人少数民族预科生6355人研究生19296人普通本科生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和“民族学学科群”2个“部区合建”优势特色学科群,“草业科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1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队伍中,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9人、第三层次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小高地31个。5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3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数理学部委员,15人入选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1人获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5人入选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15人入选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17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2人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按照“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强化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通过构建两个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人格培养方案)、完善两个体系(“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打造五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课程建设平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加以实施。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现有8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9项。学校科研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创新要素,注重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9.11亿元,年均增长率10.89%,与“十二五”(4.67亿)相比增长了4.44亿元;获各类科研奖励成果34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89篇,教育部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宁夏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2项,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9项。学校积极对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以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为途径,以服务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先后与自治区5个市、12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派出了百余名科技扶贫指导员、专家服务团、“三区”科技人才和岗位科学家,建立了“草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创新联盟。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相继推广应用了一批技术、装备。学校现有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阿拉伯国家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宁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43个,各学科领域专业实验室100多个。获批建设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的目标要求,加大与国内合作院校的深度合作,重点对标一流学科与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5所兄弟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对口合建。不断巩固与山东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余所国内高校合作伙伴关系。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学科,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31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合作伙伴关系。与阿联酋迪拜大学合作建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地区唯一的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自1992年招收留学生以来,先后有40多个国家40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面向未来,学校将围绕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目标,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新契机,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的宁夏政法干部学校,历经宁夏司法学校、宁夏法律学校、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整建制由司法厅划归公安厅管理,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三个试点司法院校之一; 2017年承担全国公安便捷机制招录培养任务;201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警察类院校中唯一1所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宁夏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职能划归学院,实现了公安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明晰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政法和实战型警务人才的办学定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已累计培养4万余名专门人才。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两个教学点,内设10个行政机构和12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教职工280人,在编职工194人,硕士学位以上109人,在职在读博士10名,副高职务以上32人。现有学生4246人,开设15个专业, 其中13个专业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90%以上。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学院党委下设7个党总支和20个党支部,党员214名,其中教工党员151名,学生党员35名,离退休党员28名。2017年学院管理体制调整以来,学院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改革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战略新形势,认真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宁夏职业教育“20条”部署要求,抢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机遇。2018年10月,学院获批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同期法律事务、交通管理、刑事执行和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确定为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通过三年建设,对标自治区优质校建设指标体系,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服务社会,以及实验实训设施等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2020年,学院把自治区“双高计划”(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申报建设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举全院之力统筹推进申报建设,完善申报方案,细化申报措施,开展等形式,通过“线上工作坊”集中讲解、专家点评、召开“双高”创建预答辩汇报演练等,积极准备申报材料。目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刑事执行专业群”“治安管理专业群”建设方案,以及答辩等各项工作已准备就序,以期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取得成功,为学院跨入应用型本科院校打下坚实基础。
  •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市兴庆区
    学校简介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是由宁夏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学院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毗邻宁夏大学。 学院占地面积252亩,新校区规划面积877.17亩。面向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260人。学院招生录取连续5年率保持100%,已向社会培养15届共计18939名合格毕业生。 学院现有文学、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个门类,30个本科专业。建有4个院级重点学科,1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6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1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专业(群)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专业,5个专业入选自治区产教融合示范专业。 学院始终毫不动摇地将为社会培养一批基础好、能力强、素质高,有担当、有潜力、有发展的人才作为学院的追求,将“用心”和“责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2016年,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应用型整体转型高校,加入了“全国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构建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课程体系,建成了“四大课程平台”和“七大课程群”。近三年,累计有1766支创新创业团队、8079人次学生参加了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覆盖率连续三年位列全区高校第一。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师资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3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双师型”教师7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青年拔尖人才4人,自治区师德标兵1人,宁夏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个。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中,学院在全国428所民办及独立学院中排名第25位,在宁夏民办及独立学院排名第1位,在宁夏本科高校中排名第4位。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中国台湾朝阳科技大学、铭传大学,中国澳门科技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等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与区内外一批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在宁夏率先建立了校、行、企三方联合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现校行企共建“创新创业+供应链学院”,与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共同建立“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社会满意度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宁夏高校党的建设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宁夏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宁夏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平安校园”。2016年、2019年分别获得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面向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学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向着建设西部地区特色鲜明、较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目标笃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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