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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02-2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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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须参加该校测试合格),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由高校审录。

(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规定,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为进一步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强化规范管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中作出如下规定:一是优化招生项目范围。有关高校要紧紧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和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二是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有关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具体条件要求。三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探索利用更多现代技术手段,客观测试学生体育运动水平。2024年前,高水平运动队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四是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有关高校要结合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2024 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五是完善招生录取机制。有关高校要详细明确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的招生计划。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关高校最低要求且专业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相关高水平运动队志愿。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对兴奋剂违规考生,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六是加强入校培养管理。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三)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1.试点高校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

2.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须参加该校测试合格),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3.按照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对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达到高校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报的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

(四)2022年参加试点高校单招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根据《通知》规定,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此部分考生除按照报考院校的指定方式报名考试外,同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至17日。我省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一期朝阳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试点高校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报送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以便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

试点高校要根据《通知》精神,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要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要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对在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有违纪违规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地招考机构和有关高校做好向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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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源起于1956年成立的成都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更名为成都建筑工程学校。1963年迁建至四川德阳,1980年更名为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1992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1994年再次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四川省城市建设学校、四川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中国第二重型机械有限集团公司职工大学并入,集四校之力,学院办学实力迅速增强。2004年,学院通过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级。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受损严重,克服重重困难,夺取了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夯实了学院发展基础。2010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验收,获得教育部、财政部最高等级奖励。2011年,学院在川内高职高专院校中第一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工作站),与四川、重庆、陕西等省(市)的“双一流”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2013年,成都(青白江)校区投入使用,学院总体办学能力得到提升;同年,学院成为四川省首批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5年,学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同年,学院启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被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学院获批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开启了学院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改革与发展,学院秉承“建德明志,筑能笃行”的校训,确立了“培育鲁班传人,服务城乡建设”的办学理念;开创了“多方合作、多元共建”的办学格局。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部确定的“中德合作中西部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建筑技术实训基地、物流管理实训基地”,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道路桥梁工程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城市轨道交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筑工程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四川省首批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率先在四川省高职院校中建成唯一的A类优秀省级大学科技园,获“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学院有德阳、成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129亩,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95.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6亿元,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1254人,全日制学生18484人,继续教育学生31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3个,工程技术创新团队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大师工作室4个,其中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5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书育人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天府学者1人,省级名辅导员1人,省级技术能手1人。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252人,“双师”素质教师512人。博士54人,在读博士68人,硕士751人。学院另有兼职教师350余人,均为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和能工巧匠。学院专业设置以土建、交通、管理类专业为主,兼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测绘、材料、水利、人文等多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12个教学系(院)、1个教学部,开设60个专业,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个、国家示范专业5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四川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四川省重点专业4个,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和西华大学、成都工业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职业本科教育。和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英国林肯学院、丹麦VIA大学及马士基公司合作开设中外合作专业。主持完成国家高职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独立主持)和工程造价专业(第二主持)教学资源库建设。建成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四川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课6门、四川省创新创业示范课2门。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9本、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12本,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2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四川高职院校唯一)。统筹设计、系统推进“双高”建设,做深做细做实产教融合。建有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四川省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牵头组建的四川建设职教集团,入选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建设职教联盟运行良好。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海外工程项目。建立国际化课程体系,制订12本双语施工工艺规程,招收南非、澳大利亚、土耳其、丹麦、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生及短期交换生来校学习。主持制订7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7个行业资格标准,参与制订了18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15个行业资格标准。主持职业教育土木水利类专业目录修(制)订,主持编制职业学校建筑工程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主持编制21本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在央企为主的国有大型企业就业率保持在5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达95%以上,取得了“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的人才培养效果。面向未来,学院将在“十四五”期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以“稳规模、调结构、提质量、同发展”为思路,统筹规模、专业、财力,校企合作、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训并举,全力以赴建“双高”,三足鼎立(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国际交流)促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以服务建筑业为主体的、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与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全面建成四川风格、国内一流、中国特色、世界知名的建设类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 四川工商学院成都市郫都区
    学校简介四川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始建于2001年的“四川师范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04 年设置为独立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5年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建有成都和眉山 2 个校区,分别坐落在成都市郫都区和眉山市东坡区。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守“三心三实”的办学初心,践行“崇工重商、理实兼优”的办学理念,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坚持“根植地方、应用为径、开放融合、学以致用”的办学思路,确立“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立足地方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2076.15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1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196元;各类实验实训室239个;馆藏纸质图书231.83万册,图书馆内建有“三苏”文化馆;校企合作校外实践基地83个。网络基础设施完备,校园网覆盖全校。师资队伍 学校在编教职工1170人。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占比33.61%;硕士、博士学位占比69.43%。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师德标兵、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等30余人;获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科研团队3个。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二级学院11个,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近三年建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6个、省级重点特色专业7个;10余次在全国全省专业建设会上作经验交流,30余所兄弟院校来校考察学习;学校承担省(市)级教学科研项目450余项,获得各类教学科研经费600余万,获得省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4项。转型改革 学校于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实施转型发展“一二三行动计划”,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机制保障”四大工程,实现办学思路“四个转向”。转型改革经验2次被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报送省委省政府等四大班子,并转发至全省各地(市、州)和各高校学习推广,先后8次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典型案例10余次被媒体报道。2018年被评为四川省整体转型发展改革优秀单位和四川省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典型学校。办学特色 学校建设“以文育人、德才兼修”“开放融合、服务地方”“创新创业、协同育人”三大办学特色。立足“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建设以“三苏文化”为特色的校园文化,实施“五位一体”文化育人工程,打造“三苏文化”校园。推行“四个融入”,实施“两个转化”,近三年完成服务地方项目50余个;搭建思政实践育人平台,在凉山州盐源县实施“四百科教帮扶工程”,推广作物新品种及新技术,获得直接经济效益9000余万元,学校成为全省唯一一所连续3年受到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定点扶贫民办高校。践行“三联四融”创新创业模式,2016年起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近三年,获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8项、双创竞赛获奖111项、学科竞赛获奖600余项,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获省级众创空间等荣誉。人才培养 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优先、应用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重点面向“新工科”“新商科”,探索以“产教融合、实训贯通”为主要特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开放式办学,通过校地、校企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了中兴通信学院等5个现代产业学院;与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近三年,本科新生报到率均超过95%,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为96.28%,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总体满意度达95%以上。已为社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6万余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践行“强化三大建设、凸显四大功能”的党建工作模式,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治校,健全基层党组织,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成效显著。图书馆党支部获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并通过验收,获“四川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个学生党支部荣获“四川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1个教师党支部荣获“四川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在全省作交流。民办高校“党建改革”获省级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支持建设项目。学校声誉 近三年,学校荣获“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园林式校园”“四川省高校整体转型改革先进单位”“四川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先进图书馆”“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四川省教育改革创新杰出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国教育在线2019年中学信赖的四川省十大本科高校。2019年“中国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省域科研综合竞争指数”位列四川省同类院校第一。在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连续五年(2017-2021年)跻身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行列,其中2017年、2018年、2020年三年综合实力排行四川同类民办大学第一。面向未来,学校将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完善顶层设计,推进内涵建设、转型改革、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精准施策,认真整改,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国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 学校简介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专科层次医药卫生高等职业教育。2014年1月,自贡市委、市政府将自贡市最大的两所三级甲等医院(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学院的附属医院,形成“一校两附院”运行体制。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四川省青年优秀服务组织”等荣誉,被确定为“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并入选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学院地处享有“江姐故里”“千年盐都”“恐龙之乡”“中国灯城”美誉的自贡,占地面积1488亩,固定资产总值2.1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9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7.99万册。现有教职工530人(其中专任教师34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52人,具有高级职称66人,“双师”教师人数304人。设党政管理机构18个,二级院系7个,开设有临床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19个专业和2个专业方向。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校外市厅级以上课题15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16篇,其中SCI收录9篇,核心期刊89篇;授权专利59件;获成果奖26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成立市级科研平台2个、校级科研实验室2个,校级科研团队11支。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28项,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26项,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获省级及以上奖项17项。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连续四届蝉联全国职业院校康复治疗类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学院对外合作不断深化。牵头组建卫生康复职教集团,发起成立川渝康复职业教育创新联盟,共建共管运动与健康创新研究中心、足部辅具实践研究基地。现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等优质实习基地100余个。与四川杏林医药连锁责任公司、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成都)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紧密合作。与韩国新罗大学、新西兰国立中部理工学院、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等国(境)外高校签订合作备忘录,招收外国留学生,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开展。站在新的百年历史起点,学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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