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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06-1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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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实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所有院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此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专业统考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9号)、《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2〕18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录取,段次分别为T、U、V。

T段安排学校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统考成绩,但是不使用我省投档规则的上述高校;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公办本科高校本科专业等。

U段安排学校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安排学校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在U段进行录取;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在W段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在X段进行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号)规定编制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体育类

1.我省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在体育类栏目下,直接公布体育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数。

2.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须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项类别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

3.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计划按三个批次进行编制,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体育类本科二批W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二)艺术类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公布。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院校可不公布计划数。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由于实行平行投档,使用我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3.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校考不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

4.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五、志愿填报

体育、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6月27日20:00至6月29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8月6日20:00至8月8日14:00。

(二)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 (专科)批栏内填报。

(三)征集志愿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1.征集志愿时间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6日20:00至17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日20:00至2日8:00。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1日20:00-8月12日8:00。

2.征集志愿范围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校考为报考院校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填报志愿,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项填报的,以第一专业的专项为准进行投档。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6.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要特别注意院校对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要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器乐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对乐器种类的要求),然后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谨慎填报志愿。计算机在投档时对院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内容不作判断,由此造成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录取

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1.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各批次专业和文化分数线。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1)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二)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T段、U段、V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1.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相应类别统考合格(统考类别与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3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总分×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总分×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三: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总分。

类别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专业课总分×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类别四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考生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23年7月3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统考合格,统考类别与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2;。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4.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5.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七、违规处理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对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对涉嫌舞弊、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附件2: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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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层次为大专,是甘肃省唯一一所航空类公办高等学校,具有60多年来从事军民融合的航空航天业装备制造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优势。学院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前身是创建于1960年的万里工学院。学院航空特色鲜明,以应用型和军民融合型为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国家、甘肃省航空、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发展需求,实施“一主(临空经济产业)两翼(航空机电、机械智能制造)多层次开放办学”的模式,设有航空机电工程、信息工程、临空经济产业、智能制造、人文学院等8个学院。学院的专业设置紧紧围绕临空产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优势专业群,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举办的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技术等23个普通高职专业,涵盖了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机械装备制造、航空管理服务等职业门类,紧贴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国家重点发展十大领域项目,同时契合军民融合、先进制造和无人机产业等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项目,紧紧围绕“技能甘肃”,打造“工匠摇篮”,所开设的专业及依托的行业背景,极大地契合兰州市以及兰州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助力重振兰州制造和建设数字兰州。学院新校区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西片区,东侧临科体路,西侧临科西路,北侧临纬二十六路,南侧临职教园区KJ4#规划道路,初步规划建设用地6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在中川机场的加持下具有得天独厚的临空经济产业背景优势,能使学院更快地抢抓机遇,融入大局,辐射甘、宁、青、新和西藏,促进职业教育更好的服务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以及临空经济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提供更为有利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我市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培养和输送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学院教学力量雄厚。2009年加入第一个省级职教集团——甘肃省机电职业教育培训集团和“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集团;2016年,加入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2017年,加入丝绸之路职业教育联盟。2013年和2018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次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和2014年分别被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城市学院确定为校外教育实习基地。2019年7月成立数控技术“祁百学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教学设施齐全,除可依托航空企业进行学生的实训、实习外,拥有独立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和生活设施,有完善的机械、电子电气、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PLC及变频、航空服务等各类实训室20余个,拥有机械加工实习工厂 ,内设有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电火机、三坐标测量仪、五轴数控机床、普通车、铣、刨、磨、钻、钳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826台(套),价值1540万元。拥有与教学相匹配的各种工、量、夹具2.5万件。学校图书馆拥有藏书18万册,有设置先进的远程教育中心1个,计算机实训室9个,高端配置的学生用计算机500余台。学院一直秉承“经世致用,航空报国”的校训,荣获“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第五届甘肃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奖”“第六届甘肃省数控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培养的学生在兰州市、全省和全国技能大赛中屡摘桂冠。学院作为航空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积极吸引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目前已经与中航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新疆中泰化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五一零研究院、中车集团兰州有限公司、兰石集团、海康威视、甘肃建投装备有限公司、中核动力有限公司、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吉利汽车、天水华天电子集团等航空产业链、汽车产业链以及区域经济的高端技术与优质服务企业,在人才培养与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技术协同创新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据统计,学院毕业生在航空系统就业的占30%左右,在省会兰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50%左右,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就业的占20%左右,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5%以上。 学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岗、课、赛、证的教学模式;多形式(学历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多层次(大学专科层次,函授本科层次)的教育模式,形成了“敏学、慎思、开物、有为”的校风,秉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教育质量为中心”的思想,把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和“上岗即能工作”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着力打造航空、机械智能制造品牌,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临空经济产业建设与发展、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民航机场服务、机械智能化制造等方面培训技术技能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努力建成服务航空工业产业的军民融合示范性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孔子学院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对口支援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铁路科普基地、国家北斗科普基地、教育部文化传承基地、铁道部继续教育西部基地和西北地区小语种培训基地等一大批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1958年,铁道部决定在兰州创办我国第三所铁路本科高校——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铁道电机、铁道建筑、铁道桥梁与隧道、铁道机械5个系7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由北京铁道学院(即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现北京交通大学)和唐山铁道学院(即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现西南交通大学)成建制迁入兰州,以林达美、沈智扬、胡春农、孙祺荫、张殿执为代表的京唐两院340余名专家学者来到兰州任教,当年顺利实现了446名新生的招生。60年代,又抽调了一批留苏科学技术副博士和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老一辈教育家们带领五湖四海的学子一起,在西北艰苦的环境下初心不改、孜孜以求,以他们建校、爱校、荣校的智慧和情感开启了兰州交大的第一个甲子岁月。2000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2003年,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经过64年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中国铁路工程师的摇篮,坚定地走出了一条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特色办学之路,发展成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享誉国内、在西北地区轨道交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1564亩,校舍建筑面积70.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1.18万册。有22个直属学院(部),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198人,其中本科生22390人,研究生6793人(硕士研究生6442人,博士研究生351人),留学生231人,高职生1754人。有教职工2346人,其中专任教师1780人,教授344人、副教授650人,有博士生导师94人、硕士生导师1195人。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青2人。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宝钢教育奖获得者、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344人。有本科招生专业及方向70个。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管理、英语、地理信息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铁道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5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动车组车辆构造与设计、工程制图、水质工程Ⅱ、大学计算机基础1、数据与场景驱动的高速列车运行控制虚拟仿真实验)。现有6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和住建部专业评估,5个专业接受了2021年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9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依托铁路行业,突出交通特色,交通运输、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省级一流学科在国内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现有8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省级“双一流”特色建设工程项目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4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被评为B类学科,机械工程学科被评为B-类学科。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毕业生中,签约国企比例保持在75%以上,45%左右的学生签约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世界500强企业。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始终秉承交通大学“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优良办学传统,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在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教育部专家好评。学校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一流本科专业提升工程,学校研究生培养规模稳中有升,形成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格局,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积极开展“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挑战杯”“数学建模”“结构设计”“机械创新设计”“机器人”“外研社杯”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五年来,获得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56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共159项。2017年分别入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64年来,学校为国家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培养了以中科院院士赖远明、万科集团原董事会主席王石等为代表的20余万名优秀人才,我们的毕业生业务精、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学校始终坚持产学研合作,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在土木结构、环境保护、信息工程、自动控制、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装备制造、绿色能源、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形成了核心技术和优势产业,部分研究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水平。参与了青藏、兰新、兰渝等多个铁路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建设工作,是全国承担青藏铁路科研项目最早的高校,解决了青藏铁路冻土世界性难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现有“西北干寒地区材料与结构耐久性研究”等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国家绿色镀膜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铁路四电BIM与智能应用铁路重点实验室”“甘肃省黄河水环境重点实验室”等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数达到69个。近五年,学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铁建设等国家战略,成立了黄河水环境研究院、常州研究院。五年来,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31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4273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天津大学签署对口支援协议,在博士生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西班牙、巴西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自2003年起,开展与美国依阿华州立大学2+2双学位合作联合办学项目。学校获得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授权与有500年办学历史的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通过首批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现有42个国家和地区的231名国际学生。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战略,为“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单位,与俄罗斯、北马其顿、哈萨克斯坦、老挝等“一带一路”国家和高校开展了深入的合作与交流,为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了1600多名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国际人才。64年风雨兼程,64年春华秋实,从建校第一天起,学校就肩负起“为西北铁路建设和培养铁路高级专门人才”的历史使命,始终与祖国同呼吸,与交通共命运。一代代兰州交大人扎根西北,在变化中坚守,在传承中发展,创造了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西部高等教育特色发展之路!面向未来,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奋发向上、艰苦朴素、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校风和“尚德、励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内涵发展道路,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优势和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和轨道交通行业创新发展能力更加突出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为祖国交通事业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坐落在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美丽的黄河之滨——金城兰州。学校与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相伴而生,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整合相关院校办学资源,设置公办 本科层次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有西固校区,兰州新区校区,白银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1万元,图书260余万册。建有校内实训基地85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38个,其中,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6个、国家级虚拟仿真中心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其中,首届本科生招生800人。有教职员工1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10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80人(教授113人,含二级教授6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80人(博士48人),“双师型”教师650人,兼职教师350人。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全国技术能手3人,国家及省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3人、杰出教师10人;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优秀专家、省级“园丁奖”获得者、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陇原工匠、省级技术标兵等60余人。“十三五”期间,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3项,排名全国第十。 学校紧紧围绕石油化工行业和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有石油化工、应用化工、能源动力、资源开发、智能制造、物联网、服务业新商科等优势特色专业群。现有本科招生专业(方向)13个、高职招生专业77个、中职招生专业17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4个、骨干专业10个,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省级示范、特色、骨干专业18个,构建起有效支撑国家支柱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布局体系,建成国内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等石油化工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国家规划教材25部。牵头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在大学生各类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奖励83项。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8%,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同时,实现了高专业对口率、高起薪、高成长性、高就业稳定性和高就业满意度的“五高”就业质量工作目标。学校培养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21万余名建设人才,涌现出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九大代表、大国工匠、中国石化集团首席技师张恒珍等一大批杰出校友,毕业生遍布全国石化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学校被誉为新中国石化职业教育的“黄埔军校”和“工匠摇篮”。 学校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2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共建研发机构12个、产业学院12个,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近五年,承担厅级以上科研课题53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6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2 项,其中,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发表学术论文2632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7件,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授权471件。建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6个、省级各类技术服务创新平台14个。学校被确定为甘肃省陇原工匠培训基地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年承担各类培训2万余人次。 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再提升”战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现有巴基斯坦、老挝、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的留学生100余人。与加拿大荷兰学院会计专业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准招生,开启甘肃省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办学先河。与阿塞拜疆国立石油工业大学合作开展“3+4”专本硕连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与“走出去”企业协同合作,先后为苏丹、科威特、新加坡等国家输送技术技能人才近千人。学校“中国-文莱1+1+1恒逸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实现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走出去”的有益探索,开创了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的“石化模式”,入选外交部、教育部首批“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20强。 学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首批28所示范校、国家优质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甘肃“双一流”大学建设单位,挂牌成立了甘肃工业技师学院、甘肃石化技师学院,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十大最具特色职业院校”“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思政工作50强”“全国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首批‘1+X’试点院校”“全国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办学65年来,学校坚守职业教育阵地,坚持“锲镂金石 修身诚化”的校训和“根植石化行业 传承铁人文化 人才培养延伸 培训服务前移”的办学特色,秉承“文化育人 精神成人 专业成才 事业成功”的育人理念和“高严细实”的管理理念,栉风沐雨、砥砺前行,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之路,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面向未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走特色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之路,立足甘肃、服务西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探索“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遵循“突出特色 加强基础 宽口培养 方向成才”的教改思路,全面推进本科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培养富有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把学校建设成为西部旗帜、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职业技术大学。
  • 学校简介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10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4月教育部备案、同年秋季开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陇东国家级大型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原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甘肃省庆阳市。隶属于庆阳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守“创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让教师德技兼修,让学生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秉承“明理求真、精工致用”的校训,倡导“勤学善思、砺炼笃行”的校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工匠为培养目标,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重,依托地方优势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推陈出新,守正创新,已成为省内有影响有特色受社会欢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开设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运动训练等31个高职专业。普通高职在籍学生6045人,普通中专在校学生48人,成人学历教育573人。现有教职工320人,其中专任教师28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65人,中级职称143人。学院占地25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6亿元。馆藏图书16万余册。建成千兆校园网,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和办公管理一体化。学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莘莘学子读书生活的理想之地。学院推行课堂教学改革,重视实训实践教学,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战略,为教师搭建平台,让教师成功成名。近年来教师先后申报立项省部级课题35项,公开出版校本教材、专著65部,发表论文450余篇,发明专利30余项。获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二等奖、庆阳市社科优秀成果及“五个一”工程奖。12名教职工受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表彰奖励,43名教师获“省市级优秀辅导教师”称号。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坚持开展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和主题教育,严管厚爱,成己达人。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工业机器人虚拟仿真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二、三等奖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决赛铜奖等奖项,有多名学生在省市级各类技能大赛和各项活动中斩金夺银,获得殊荣。学院多次受到团中央、甘肃省教育厅、人社厅、团省委、庆阳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中国教育报》《解放军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和高职高专网、中国高校之窗、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庆阳电视台等媒体多次予以报道。学院发起成立产教融合联盟,开展校企共建行业学院、企业冠名学院和订单式、冠名班培养,提高毕业生质量和素养,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院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推动“入学即入职、毕业即上岗”,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推行实习就业一体化,让毕业生体面阳光高薪就业,实现“出口畅”带动“入口旺”。积极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军入伍,接受军营生活磨砺,保家卫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升造。吸引大中型企业来校投资建设,搭上了职教政策的顺风车,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学院坚持“高起点谋划,低重心运行,院系两级负责,处室统筹协调,系部条块管理,分类划等考核,个人特色发展,团队绩效奖惩”的管理原则,聚精会神抓质量,励精图治求发展,力争实现“5至10年有特色、有影响、高水平”的办学愿景,建成办学理念先进、教育特色鲜明、校企合作灵活、就业高薪体面的省内一流综合性高职院校,为甘肃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 学校简介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川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全日制公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的前身是经原有色总公司备案隶属于金川集团公司的成人高校-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批准文号〔1984〕教成字033号)和甘肃省首批“标准化中等师范学校”-金昌师范学校(始建于1984年,批准文号甘教师字〔1984〕314号),2010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两校合并改建为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18个专业、23个证书被教育部列为“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甘肃省“双高”院校建设单位、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省级协同创新基地、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金昌市“循环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单位。学院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科学仪器共享平台1个,省科技厅等部门授予省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人社厅授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教育厅授予“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省总工会授予“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2个,市政府授予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金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学院秉承“取精用弘、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和“学无止境、行至于善”的校训,凝练形成“明德厚能、求真拓新”的校风、“知能双教、爱生爱校”的教风和“求知精能、善思笃行”的学风。学院遵循“就业立校、特色强校、合作兴学、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市场为导向,立足金昌、辐射全省、面向全国,重点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人才。学院地处“祖国的镍都”--金昌市,东临紫金花海,南接花博馆,西抱龙首湖、北依植物园,花木繁茂、碧草如茵、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甘肃省唯一一所被4A级景区包围的花园式高职院校。占地面积716亩,现已建成综合楼、冶金教学楼、机电教学楼、图书馆、学子食苑、后勤服务楼、体育场以及2栋实训楼、8栋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15.1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近18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6亿元。学院现设冶金与化学工程系、建筑与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教育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基础部、实训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和16个党政群团及教辅机构,依托金昌市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矿产开采、有色冶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优势,形成了冶金、化工、机电、建筑、信息、教育、经济管理等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共开设28个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汽车检测与安全技术、学前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照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视觉传达设计、软件技术、网络营销与电商直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测绘工程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药品生产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矿物加工技术、酒店管理与运营、旅游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学院现有在校生6180名,教职工283名,其中:专任教师196名(教授5人、副教授33名、讲师76名、硕士47名),专职辅导员20名。教师被评为全国有色金属行业技术能手1人、省级职业教育工匠之师1人,省级骨干教师1人、甘肃省技能能手2人、甘肃省技术标兵2人、全省青年岗位能手2人、陇原“四有”好老师1人、金昌工匠2人、金昌市首席技师2人。教师荣获甘肃省敦煌文艺奖2人、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1 人、陇原工匠提名奖1人,金昌市劳动模范1人、金昌市拔尖人才3人。教师在SCI、EI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460余篇,主编并出版教材69部,已获国家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科研项目获批立项140余项,横向、纵向课题累计争取科研资金496.27万元。获省、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6项,其中,教育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创新成果奖1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3门,市级创新成果奖1项,省高校科研优秀成果1项、省职工先进操作法1项、市级科技进步奖4项。学院鼓励师生参加各级职业技能大赛,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其中: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荣获特等奖5项、一等奖29项、二等奖28项、三等奖48项、省级293项。学院设有金昌市第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对内为冶金学院、金昌技师学院等在校学生考取通用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对外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有冶金行业、化工行业鉴定考试点可进行铜电解、镍电解精炼工、化工总控工、化学检验工培训鉴定。获批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机构可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低压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高处作业等培训取证。教育部1+X证书考核站可进行幼儿照护、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传感网应用开发、建筑工程识图、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数控车铣加工、智能制造设备安装与调试等23个“X”证书培训考试。先后组织通用工种、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1+X证书培训考试42期,共组织3万多名学生和社会考生完成了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取证合格率达到85%以上,学院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93%。学院坚持地企共建、院企融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各合作企业全面推行“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合作模式,形成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合作关系。学院坚持依托金昌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准的矿产开采、有色冶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优势,牵头成立了金昌市产教融合联盟,建成“一带一路”产业学院,已入驻4个分院。与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中盐化工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信发集团、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华住集团、欧菲光集团等200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100余家企业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就业基地,建成校内实训基地10个,实验实训室42个,实习实训和教学科研设备资产总值6005万元。为学生创造了优越的实习实训和就业条件,有力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与金川集团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集团、华住集团、绿地集团、欧菲光集团、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信发集团、上海金蓓幼教中心、等10余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实现了“入学即就业”、从“好就业”到“就好业”的转变,累计订单培养学生3600余名。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85%以上, 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为87.82%,2020届毕业生就业率为87.53%,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率达到92.86%,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50所本专科高校前5名。学院如朝阳般冉冉升起,焕发着青春的朝气,迸发着蓬勃的活力。学院必将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全新的管理模式、一流的设施设备、健全的就业体系为广大学子成才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甘肃乃至于全国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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