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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03-27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高校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浙江省201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浙江警察学院计划招生全日制本科生816人,女生总比例不超过15%(招生生源计划详见附件1)。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在全省统一划线招生,其他专业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市,各市不再将计划下达到县(市、区)。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部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二、组织领导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进行。

三、考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三)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对过于肥胖的考生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器质性心脏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七)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考)各科成绩均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 (学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其中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综合评价不低于P等)。

四、招生考试办法

浙江警察学院所有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E等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共10科,成绩总分100分。(学校认可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除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外其他专业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总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10%+体能测试成绩×750/300×15%。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总分×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10%+体能测试成绩×750/600×30%。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在高考前进行。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4月10日。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现场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邮编:310053。

2、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于3月21日至4月10日期间,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综合测试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处理: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的有关信息,由浙江警察学院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通报,做好核对、复查工作。

(二)综合测试

1、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参加测试考生范围面试、心理测试时间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舟山425426
杭州、宁波426427
金华、台州、丽水427428
绍兴、嘉兴、衢州428429
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体能测试加试 430日中午1100以前报到并进行体能测试加试

综合测试工作由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

2、面试和心理测试。

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考生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组织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淘汰制。

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1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

所有面试合格考生需要现场签订《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1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进行。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的考生,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须达到240分及以上,并在综合测试期间进行现场报名,同时缴纳体能加试报名费130元。考生须在4月30日中午11∶00前,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参加体能加试。体能加试3个项目为立定三级跳、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4米往返摸点跑。对有体育特长且体能加试三项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还可以于5月3日继续参加特长测试,最后以4项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体育特长是指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及以上的篮球、足球和个人项目田径、游泳、摔跤、武术套路或散打、跆拳道、举重特长。体能测试结束后,对于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3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分数线和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将在浙江警察学院网站公布,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体能测试成绩的复核

浙江警察学院组织人员在5月31日前完成复核,并于6月5日前将核准的信息刻制光盘,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凡文化成绩上线,体检、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

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单列,不占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5个院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同时进行;填报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须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考生如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必须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部属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和录取。

报考公安志愿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志愿。

(五)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治考察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六)政治考察划线

部属院校、浙江警察学院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体检、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根据考生相关成绩和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逢小数点进位)。

部属院校根据高考成绩划定分数线。根据我省普通类专业的分段线,分段确定政治考察名单。每一段均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提供。如遇生源不足,在考生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基础上,按异性别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调剂名额不超过缺额计划的1:1。

浙江警察学院根据综合成绩,先划定全省统招计划分数线,后划定分市招生计划分数线。分市计划若遇生源不足,在考生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基础上,先按同性别跨地市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再按异性别跨地市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调剂名额不超过缺额计划的1:1。

(七)政治考察

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各批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考察。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填报,不得借故延报、缺报。招生政治考察工作有关要求和表格另行下发通知。

(八)录取

部属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分段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1:1.1投档比例,分段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浙江警察学院在7月2日中午12时前完成录取工作。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浙江警察学院按综合成绩及政治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计划。未被全省统招专业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分市计划专业志愿或服从志愿,则参加分市计划的录取,分市计划专业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基础上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体能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涉外警务专业,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20分;治安学专业(公安舆情管理方向),高考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05分;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上政治考察分数线的考生中6项体能成绩总分550分(含)以上者优先录取;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志愿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它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报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各有关加分政策。

(九)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三个月以内发现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其他

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的考生均须报名并参加综合测试,具体专业及招生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公安警察院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面试、体能测试、政治考察、录取等环节,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措施,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把关。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为杜绝面试、体能测试、政治考察、录取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招生院校必须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有错必纠,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咨询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招生通讯、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办法。浙江警察学院组织编印招生宣传手册、招生简章,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以扩大影响,增加生源。要认真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特别是要给考生讲清今年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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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由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与温州冶金机械厂于1999年联合改制而成立。学校地处温州,拥有鹿城府东路校区和瓯江口校区,占地109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学校现设有光电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设计与数字艺术学院、国际商贸学院、现代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温州知识产权学院、温州文化创意学院、温州现代物流学院、温州网球学院、眼镜产业学院等特色产业学院,开设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人工智能、眼视光技术、电子商务、创意设计、跨境贸易、工商管理、旅游与休闲共8个专业群36个高职招生专业、1个四年制本科专业、2个“专升本”本科专业、5个中职专业。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双高”)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省“双高”)建设单位,拥有全国优秀高职院、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学校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2个(智能光机电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库),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双师型”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骨干(重点)专业,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2014年至2020年,在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中,学校四次排名全省高职院校第一名、三次第二名。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秉承“大气致远 精工诚贸”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创新发展,开启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双高”建设,更快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推进“一校两区”建设,依托“三园区三基地”(国家广告产业园、浙江创意园、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数字经济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更强打造园区化协同育人示范地和产教融合集聚地;推进职教高地建设,谋划职教本科发展,更优服务区域产业与文化发展;推进办学模式与育人方式改革,更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支撑。
  • 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市瓯海区
    学校简介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列ESI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73位,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材料科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免疫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1‰。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科疾病)、1个国家药监局眼科疾病医疗器械和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6个B类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现有30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四大学科门类。有在校本专科生14439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5279人(含博士研究生386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66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10%。据2021年省教育考试院数据,我校2020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201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毕业生母校满意度总项排名居省属本科院校第一。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4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800余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69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44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78人,博士学位1273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健康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2人;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一批教师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2个。学校获评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获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5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9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先后与32个国家(地区)15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其中包括20余所世界百强大学,在学生海外交流和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现有中美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美护理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瑞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泰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中韩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2个被列为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与世界百强名校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最高的机构。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合作举办我国首个临床医学教育境外办学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图书馆馆藏文献约203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学术杂志《Eye and Vision》进入SCIE学术期刊,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设有2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保持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排行榜综合百强,附属眼视光医院连续3年综合排名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1名,眼科学稳居全国第二。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2021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第95位。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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