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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程序
2021-06-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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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自治区普通高考(含高职对口招生)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按照本办法及其程序,以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第三条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于6月23日至6月25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依照《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的内容,旗县教育考试机构通过“旗县办公平台” 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成功提交后,考生将会收到确认短信。

第五条 考生申请高考成绩复核不限制科目和申请次数,但同一科目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核。

第六条 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以及相应扫描图片。

第七条 复核人员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下列内容逐一认真核对,并做出复核结论:

(一)对应的答题卡图片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

(二)是否存在漏评现象;

(三)是否存在合分错误;

(四)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第八条 考生答题得分的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第九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专用计算机系统环境下进行,记录复核日志,对复核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十条 考生成绩复核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核后的分数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成绩复核结论做出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登录网址:,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到本人提交的复核申请的处理状态以及复核结果。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绩复核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一)当事人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三)可能影响公正复核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本复核程序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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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麓、土默川腹地,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国家城市建设部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举办本科层次教育,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由于经济等原因自治区政府决定进行院校调整,将内蒙古建筑学院又恢复为中专建制,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校。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1979年,经原国家教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等专业举办本科层次教育,连续培养了6届本科毕业生。1994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学校之一。1999年7月,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建设厅调整到自治区教育厅。2002年3月,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内蒙古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并入学院。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在办学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学生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建校64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励学力行,善建筑成”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本科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体,积极开展社会培训和成人教育的办学定位,着力打造建筑业现场工程师和建筑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筑业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基地,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建筑类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和自治区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基地,业已形成“育培并举,五大基地”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建筑工程与测绘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山水绿景生态建设学院)、建筑设备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交通与市政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传媒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部、军体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等14个教学和教辅单位,设有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等17个管理服务职能部门。学校现有生态、新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94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3月,固定资产总额近10.6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馆藏图书62.2万册。设有建筑施工、材料、测量、装饰、艺术、采暖、通风、供热、给排水、机电、消防、交通、管理、信息、传媒等校内专业实训室94个,内蒙古建设行业开放性综合实训基地、内蒙古BIM应用与研究中心等政行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5个,与行业企业建立校外稳定实习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149个。现已建成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2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9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建筑信息模型(BIM)等1+X试点专业18个。近年来,学校《集成校企资源,共建共享“互联网+土建类职业课程”》等5项教改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四方协同,匠心营造—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设模式》等5项教改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583人,专任教师480人,高级职称22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9人),硕士以上学位340人,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逐年攀升。现有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6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3人。获得自治区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等荣誉称号26人。学校坚持“融通校企资源、共育塞外鲁班”人才培养模式,主动对接行业企业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工为主,建筑特色,在保持建筑类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各专业群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已建成以土建大类为主,兼顾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信息管理等8大专业群、46个高职专业的布局。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积极通过合作办学形式举办职业本科教育。目前,分别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等5所本科院校合作举办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会计学等7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学校坚持立足行业、面向内蒙古、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自治区“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400余人,其中职业本科学生663人。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95%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多年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近8万名毕业生,自治区建设行业业务骨干中我校毕业生超过75%。学校内蒙古建筑职工培训中心(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年承接社会和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近万人次。学校在“发明杯”“挑战杯”等国家级“双创”大赛上获奖25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多所区内外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合作关系,先后与美国盐湖城社区学院、美国福克斯谷社区学院、加拿大圣克莱尔学院等学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目前,学校正积极探索中俄、中蒙校际交流机制,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提升质量和融通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与英国、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以联合办学、专业共建和课程引进等方式开展合作与交流。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高校维稳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五一劳动奖”荣誉称号、察右前旗人民政府2018年度“脱贫攻坚‘定点帮扶’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定为工作实绩突出领导班子。(2020年10月修订)
  • 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市
    学校简介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地处京津冀、环渤海、呼包银榆三大经济圈结合部,是亚欧经济带的枢纽城市,享有“中国薯都、风电之都、草原皮都、神舟家园、中国草原避暑之都”等美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启了乌兰察布近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7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乌盟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开始招收大专班。1978年,大专班单独办学。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乌盟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2013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列为全区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全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学校入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617亩,总建筑面积 37.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44.37万册,电子图书104万册。设有附属实验中学1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342人,其中,本科生10107人。在编在职教职工816人,其中363人具有高级职称,461人具有硕博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草原英才3人,自治区“新世纪三二一人才工程”人选3人、青年创新人才2人、青年科技英才4人、获自治区创新创业创优标兵1人。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34个本科专业,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已建成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 1 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成员单位1个,地级协同创新中心 1 个,校级重点实验室 2 个、校级人文社科基地2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2 个、校级研究创新团队3个、校级科研院所 23 个,初步形成了区、地、校多层次科研创新体系。自升本年以来,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12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450项,厅局级科研项目71项,地市级科研项目10项,校级科研项目117项,横向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3481篇;出版专著468部;获批专利111项;获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8项;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首届乌兰察布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3项。《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首批A类学术期刊,2016年荣获首届内蒙古高校学报出版质量优秀奖。多年来学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累计上线1273人,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生在人文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建校60年来,学校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践行“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始终不渝为边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培养了八万多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各类人才,为国家、自治区特别是乌兰察布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乌兰察布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的摇篮和城市智慧的心脏。刘云山同志为母校题词“春华秋实桃李满天下,教书育人英才遍草原”。
  • 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市
    学校简介呼伦贝尔学院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其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合并,重新组建成立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呼伦贝尔盟商业学校、呼伦贝尔盟城建职工中专学校、内蒙古工程技术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紧扣区域和行业需求,推进应用型转型发展,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学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76.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3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8.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1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95.2万册、电子图书40.81万册、数据库2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036.33万元。学校设有23个学院、20个党政管理机构、3个教辅部门和民族历史文化研究院。现有本科专业57个,涵盖文学、艺术学、理学、教育学、法学、工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十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1个、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学校基本形成了以优势学科专业为主体,特色学科与关联专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647人,其中本科生12944人、少数民族预科生116人、专科生703人、留学生6人、成人教育学生195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159人,其中专任教师692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18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86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579人。教师中有全国师德标兵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7人、教坛新秀7人、教学团队8个,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32名教师先后获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学校近几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发表科研论文4090篇(其中SCI、EI等检索101篇),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56项,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有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3人,突出贡献专家3人、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2人。学校与呼伦贝尔市所属旗市区开展校地合作,在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科技服务、文化建设、决策咨询等方面,积极参与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与国家重大社科基金委托项目“蒙古族源与元朝帝陵综合考察研究”合作,围绕北方民族历史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为服务社会和推进区域文化的传承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多所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连续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涉外院校信誉等级一级院校”。学校秉承“明德致和、笃学尚行”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改革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求是创新”的办学精神,不断深化改革,开展内涵建设,推进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自治区有优势、国内有影响、国际有一定声誉,地区和民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 学校简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地处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包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国重点中专包头机械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升格建院,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之一。1999年划转原国防科工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划转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2019年包头市委、市政府在学校挂牌成立“包头工匠学院”。办学66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兵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工匠型人才培养特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7万多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发展规划项目建设院校。学校占地59.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6亿元,拥有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其中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国际评估认定的培训基地1个、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4个。设有11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涉及工、文、管、经、教、艺、医等7个学科,工科传统优势明显。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99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专任教师52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2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9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26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1.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8.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1.65%。拥有市级以上大师、名师工作室11个,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4个、包头市级6个。拥有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2021年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赛银奖2项、铜奖2项。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16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立了美科硅能源、晶澳太阳能、天津圣纳汽车3个产业学院,6个专业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联盟,1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12个专业开展“1+X”证书试点,43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62.98%。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打造高能级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共建产学研用创新中心,引进建设“3S”和“北斗+5G”2个院士工作站,组建成立的“内蒙古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获批自治区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发展,先后承接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内部质量诊改、国家专业资源库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试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8项重大教改项目。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荣获多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及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创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鹿城学刊》两份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学校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包职表达,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构筑以兵工文化为风骨、工匠文化为特质的校园文化体系,文化育人成效斐然,学院兵工文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兵工文化教育展馆被确定为“包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多项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自治区级奖项。学校获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50强。面向未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团结、勤奋、求实、献身”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教定位、属性和特色,立根包头、服务北疆,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传承兵工红色基因、工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现任领导党委书记:郭金虎党委副书记:哈斯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群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建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波
  • 赤峰学院赤峰市
    学校简介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创办的赤峰师范学校。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学校占地面积935亩,设有19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25个二级学院,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现开设本科专业60个,其中,一本招生专业7个,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773人,其中本科生12803人、专科生514人、研究生302人、留学生154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005人,正高职称126人,副高职称41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4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507人,“双师型”教师2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2人,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了22%。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西部青年学者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10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1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8人。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学科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0门。拥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级社科研究基地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136项,总经费7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部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417项,发表国家核心期刊论文934篇,出版专著、教材、编著等168部;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107项,其中,自治区级政府奖27项。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学校成功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创建赤峰大学的战略部署,擘画了学校未来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2021年,学校制定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绘制了高质量发展的“作战图”。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时代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赤峰学院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朝着创建赤峰大学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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