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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出台
2009-04-1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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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政策节选自《》:

    十六、政策性照顾项目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

  6、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7、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有免试生资格:

  1、在高中阶段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以上标准,获得相应证书,在自治区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名次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名次前三名,并经自治区教育厅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优胜者高考降分录取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内教体字[2008]14号)认定后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经体育测试合格后择优录取,免试入学。

  2、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可推荐免试入学,减免学杂费,并优先享受助学金。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学生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自治区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一年级在自治区中学生体协注册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六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并经自治区教育厅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优胜者高考降分录取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内教体字[2008]14号)认定后的考生。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8、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

  9、参加技能考核获“优秀”等第的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的各类别(采矿类(煤炭企业)除外)考生。

  (四)烈士子女,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

  3、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七)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九)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有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的条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分累计,累计政策性照顾分不得超过3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考生,如有多项增加或降低分数的条件不可累计政策性照顾分,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政策性照顾分,最高的一项政策性照顾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所有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考生报考体育类、艺术类时文化课累计照顾分数不得超过10分。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盟市级以上(含盟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盟市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十一)保送生、免试生及其他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和享受政策性照顾分的考生,均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和考生所在学校在本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项目加分、降分分值或保送免试资格。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具有单独招生资格高职院校”和“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各方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学院在2008年、2013年通过了两轮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5年取得“自治区具有单独招生资格高职院校”和“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2016年入选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学院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体,以电大与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为两翼 “一体两翼”的办学格局;秉持“崇德乐学,尚技强能”的校训,推行“政校企合作、课岗证融通、教学做一体”办学育人模式;坚持立足乌海市、面向内蒙古、辐射中西部的服务面向;以工科专业为主,在保持工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各专业群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近年来,学院根据乌海市及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在建校初期只设置工科专业基础上,现已建成化工、煤炭、机电、电力、建筑、管理、教育、护理等八大类49个高职专业。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在每一个高职大类专业下,分别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6所本科院校合作试办了化学工程与工艺、采矿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会计学、学前教育、护理学等8个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与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电力通讯职业技术学校、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扎赉特旗职业中学等8所中职学校联合办学,开办“3+2”中高职衔接专业11个。学院现有专职教师262人,外聘兼职教师122人。专职教师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98人,占专职教师比例为37.4%;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70人,占专职教师比例为64.9%。现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和中青年专家2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2人。学院以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现已建成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教学名师5名、教坛新秀7名。自治区品牌专业3个、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精品课8门。开设招工即招生——校企联合招生专业3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7个。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目前,全日制在校生6856人,其中职业本科和高职学生5284人,中职学生1572人。电大与成人教育学生3600余人,建设期内开展社会培训44000余人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历年来均在93%以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超过97%。建校以来,累计培养高职毕业生8300余人,63%的毕业生服务于乌海及周边工业企业,多数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电大系统绩效评估“教学优秀组织奖”、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自治区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和称号。
  • 学校简介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5年的内蒙古体育专科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体育局。2001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为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办学形式为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兼办中等职业教育,目前学生1079名。学院核定事业编制175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6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9名。现有在编人员14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职称31人,中级职称55人,初级职称27人。学院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楼、公寓楼、餐厅、体操馆、摔跤馆、武术散打馆、篮球馆、网球馆、田径场、网球场、力量训练馆等配套设施和生理实验室、新闻实验室、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录播室等先进的教学设施。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4144册。学院高职设有运动训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教育等11个专业,中职设有田径、摔跤、篮球、足球、跆拳道、空手道、网球、曲棍球等19个专项。近年来,学院大力打造自治区体育系统“训练中心、文化中心、人才中心、科研中心、培训中心”,较为圆满地完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任务。与中航联盟、达尔罕、奥威马业等企业深度合作,大力拓宽校企合作道路,积极实施“1+X双证书”制度;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为自治区领导提供智库要报4篇,完成教育厅、社科联、体育局科研项目36项,其中《内蒙古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体育产业的对策研究》荣获2017年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良好奖;建设并维护内蒙古体育博物馆,编辑出版《内蒙古体育文化建设研究》、《体育名人录》、《体育箴言》、《记录内蒙古体育》、《改革开放内蒙古体育40年实录》、《马术运动史话》、《冰雪运动史话》等多部体育文化书籍。学院不仅培养了大量的体育专门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各类体育人才,还培养和输送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拳击81公斤级冠军张小平、2009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王浩、2017年柏林田径世锦赛20公里竞走冠军杨家玉、2016年里约奥运会女子拳击季军李倩、2017年天津全运会马拉松团体冠军宫丽华、何引丽、金铭铭、史立莹以及2020年全国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冠军宝音吉雅等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博学、自强、竞先”的校训,致力于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科学发展,努力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 内蒙古农业大学呼和浩特市
    学校简介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历史沿革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办学规模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4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3575人(校本部29791人)。其中研究生4946人(博士研究生724人),留学生198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5万亩(含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学科专业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种。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8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农业科学学科连续五年进入ESI全球前1%。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718人(校本部2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691人(校本部135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58人(校本部7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74%(校本部54.6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63人(校本部1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52%(校本部90.1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3.47%(校本部53.00%)。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112人、草原英才团队41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教学工作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3个。“十三五”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家级7项、自治区级210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17部,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奖8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3项,获全区民族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2021年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2项。科学研究“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8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逾14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合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8项,经费1.96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6项,经费近1.57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和社科成果奖67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26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0余篇,授权专利1032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马、蒙古牛、蒙古羊、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33个。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39人。已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88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社会服务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3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2个。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发挥学校农牧林水草乳沙等特色学科优势,构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横向科研项目497项,经费13657万元;5个益生菌菌种、11个兽用疫苗、3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6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5353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4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所”,参加了有关“一带一路”教育援外项目及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29期,累计培训来自54个国家的762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社会荣誉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 学校简介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学园区,始建于1984年,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政策上享有自主招生的优势。先后为国有和自治区输送应用型人才17万余名,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院占地约521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6万余元,各类图书资料23万余册。建有标准化的护理、中医、针灸推拿实训中心;中药制剂实训室、会计实务实训室等20余个;还拥有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农村医药报社,圣邦驾校,学院并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院等10余家三级甲等医院建立了教学关系,同时建立了6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并与区内相关本科院校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系、理工系、经管系、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畜牧兽医等专业。以医、护专业为特色、理工类和经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集群,形成以发展高职教育为重点、中专及大专续本教育、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护理专业被评为自治区品牌专业,护理实训基地建设还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学》、《基础会计》被评为自治区精品课程。学院办学37年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模式,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相结合,多元化发展的办学之路。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全面发展、育人报国”的办学理念,先后被教育厅评为“教育示范学校”、“优秀办学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就业示范100强”、“百名优秀学生母校”等荣誉称号。党组织也分别于2011年7月和2016年7月两次被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学校简介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由原阿拉善盟师范学校、内蒙古电大阿拉善盟分校、阿拉善盟技工学校、阿拉善电大、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等职业学校、阿左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阿拉善盟业余体校等八所学校组建成立。同时,挂牌阿拉善盟民族传统体育学校、阿拉善盟足球运动学校及阿拉坦其其格长调传承基地、民族首饰工艺协会等。学院现有巴彦浩特、乌斯太两校区,总占地面积871亩。其中,巴彦浩特校区396亩,2018年10月投入使用;乌斯太校区475亩,2009年8月投入使用。两校区已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室5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多家。学院机构设有医疗护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通用航空系、机电工程系、化工系、继续教育部、基础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网络信息中心、科研与技术服务处等12个教学及辅助部门和党政办、组织统战人事处、党群部、计财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8个管理部门。目前开设高职专业22个、中职专业28个,基本覆盖阿拉善优势和特色产业;国家开放大学(继续教育部)开设专本科专业22个。学院党委辖7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170名党员。设党委委员9人。有在职教职工394人,其中正处级以上干部28人(包括2名厅级)、副处级干部25人,正教授3人、副高职称105人,硕士学位教师28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4人,“双师型”教师102人。在校生565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799人(高职生1390人,中职生1011人,技校生398人),电大及成人教育在籍本专科学生2858人。学院秉承“立足地方、以人为本、崇尚品位、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拓空间、以特色谋发展,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稳步推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着力培养服务地区发展的急需、实用、特色人才,努力把学院建成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突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主体责任,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突出招生就业生命线,改革创新招生机制,坚持全员招生、全院招生、全年招生,生源涵盖西部五省区及区内12个盟市,年招生人数保持千人以上,就业率保持90%以上,对口升学率和本、专科上线率均保持100%,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突出教育教学改革,推行以项目化教学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分层次建成院级合格课、优质课和精品课,进而向自治区级优质课、精品课迈进。目前已建成院级合格课程107门,院级优质课程13门。突出师资队伍建设,评选认定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院级教学名师11人,骨干教师24人,教学能手47人(次),双师素质教师106人;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蓝青工程”;累计选派教师参加中高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国家和自治区级培训108人次,院级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150余人次。突出开放合作办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积极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职业院校联盟,与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院校合作,挂牌成立沙产业创新创业学院,围绕旅游、沙生资源、优势畜种等资源和产业拓展合作领域;与中盐吉盐化、太西煤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和区内外多家职业院校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保障了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与内蒙古电大中专学校、卓资职业中学、杭后职业中学、宁夏中卫中职学校等开展合作办学,建立了稳定的生源基地。做为阿拉善风力发电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从2018年开始招收风电专业学生,2020年将紧密联系国电等相关企业,继续做好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服务工作。与阿左旗合作建成阿拉善和硕特旗历史档案馆,搭建了学术研究平台,提升了文化底蕴。同时,创建名师工作坊(室),培养学科带头人,增强教学研究力量。突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对接市场,面向社会开门办学。针对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大众,采取“请进来培训、送出去培训”等措施,紧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就业创业、企业安全生产、在岗职工岗位技能和新员工岗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社会培训5大类约60余个工种或专业,年均培训2万人以上,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突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措并举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思政课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通过党委书记亲自抓、标杆系部带头做、各部门紧跟学,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让“堂堂都是思政课、人人都是思政老师”的教学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理念全面落实。2020年,学院将建成集校史、党建宣传活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突出民族地区办学特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始终,注重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雕刻艺术等专业教学中,加强蒙医蒙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学院软硬件建设中凸显民族文化元素,设立蒙古语标准音培训测试站,每年举办蒙古语培训、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00余人次。2019年新增民族表演艺术专业,针对全盟乌兰牧骑队员学历提升问题,联合内蒙古艺术学院开办民族舞蹈班,为解决我盟乌兰牧骑艺术人才青黄不接与学历提升问题提供了服务保障。学院还设置阿拉善地毯工艺实训基地等,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2020年拟与呼和浩特市娜日培训机构对接,计划在招生、考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突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完善创新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将参与职业技能竞赛作为检验实践教学成果的重要平台,学院教师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6项。突出体育教学特色化发展,充分发挥体育教学和竞技体育职能职责,承担区内外大型赛事备战训练工作,2020年参加自治区柔道、现代五项、自由跤、拳击、跆拳道等比赛,共获得3枚金牌、8枚银牌、3枚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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