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从今年起在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今年率先在西北师范大学招收400名公费师范生,面向偏远市州和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培养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养规模。
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培养能力,统筹制定年度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根据各市州教师需求,确定分专业招生数量,按照考生生源地,分市州招生,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
公费师范生需和培养院校、生源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甘肃省师范生公费培养协议》,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县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一年,我省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专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资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费4500元),生活补助资金由培养学校按照每生每月45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培养成本,对公费师范生的资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公费师范专业、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省教育厅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相关专业。(记者 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