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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公布
2023-06-2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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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该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吉首大学。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

(四)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专业为:特殊教育。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车辆工程、农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财务管理。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5950人。其中,根据教师厅〔2021〕3号文件要求,我省40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相应招生计划(共2342人)同时列入教育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以下简称省级优师专项),具体如下: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813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758人。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035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259人。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809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220人。

(四)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8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6人。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55人,类型分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89人。

根据我厅《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高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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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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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由市州教育(体)局分别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七、有关政策

详见《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八、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筹划。要明确相应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确保我省2023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二)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填报志愿考生的户籍确认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对违规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招生培养学校要积极配合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四)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结合所承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加强乡村教师与职教师资培养需求调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师范生培养综合改革。要加强学籍管理,加强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和教学实践技能教育,强化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培养,突出教育实践环节,积极探索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教师培养规律,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湖南省40个脱贫县名单

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

邵阳市:隆回县、邵阳县、城步县、新宁县、新邵县、武冈市、洞口县、绥宁县

岳阳市:平江县

常德市:石门县

张家界:桑植县、慈利县

益阳市:安化县

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

永州市:新田县、江华县

怀化市:沅陵县、通道县、麻阳县、辰溪县、新晃县、芷江县、会同县、靖州县、中方县、溆浦县

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

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永顺县、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

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其他非军事院校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种子科学与工程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八、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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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中南有色金属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湖南省文明高校”。学院位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株洲(湖南)职教城,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学院占地300余亩,总投资6亿元,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实验室65个,实验实训设备总价值约4000余万元,与中国铝业、江西铜业、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等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4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覆盖学院所有专业。学院建有标准的田径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学院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63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超过40%,二级教授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名,省级领军人才2名。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励30余项。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立项共计166项,其中省级及以上项目51项,《高端蓝宝石研抛材料制备技术研究》荣获湖南省“五个100”重大产品创新项目;《现代制造业校企“跨国协同多方共赢”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构建与实践》荣获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秉承“明德笃学、尚技敬业”的办学理念,按照“稳规模、调结构、强特色、提内涵”的办学思路,着力为有色新业态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源环境系(中赞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分院)、冶金材料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共开设矿物加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储能材料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20个专业。有资源环境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建工技术、智能制造技术、财经服务等5个专业群,其中材料工程技术为省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学院目前在校生8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奖项50项。学院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和《高技能人才委托培养意向书》,连续5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近三年毕业生雇主满意度平均为97.06%,母校满意度平均为97.43%,被评为“省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高校”。2013年10月,学院牵头组建了中南有色金属职教集团,集结中国铝业、江西铜业、湖南有色控股、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深圳中金岭南、大冶有色集团、金川集团等10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作为组成单位,持续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德国和韩国相关大学和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2016年,学院成为了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8所试点院校之一。学院制定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专业教学标准”获批赞比亚职业教育国家官方专业标准,填补了赞比亚国家教学标准的空白。2019年8月,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学院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赞比亚分院正式揭牌,学院承担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赞职院是我国高职院校协同企业“走出去”在海外独立举办的第一所开展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它的成立开启了中国现代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新阶段。地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邮编:412006电话:0731-22713089(院党政办公室)0731-22713079 0731-22713066 0731-22713033(招生就业)0731-22713070(培训鉴定科研服务)传真:0731-22713000网址:www.hnyszy.com.cn
  • 学校简介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近3000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89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史、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等15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国家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花鼓戏)、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入选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1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省部共建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动物多肽药物创制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鲤鲫遗传育种中心;3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拥有生物科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和哲学4个湖南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7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南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个湖南省种质资源库,4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5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是湖南首批省级重点智库,拥有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传播研究中心、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专业特色智库;拥有8个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6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是教育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湖南)。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7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7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教学名师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35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6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3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76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37人、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6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27人,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27人。 学校先后同47个国家和地区的197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德国柏林媒体设计学院、美国圣约瑟夫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拥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学校图书馆藏书410余万册,其中古籍22万余册,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115个。学校主办14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7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50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学生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2000余人,长短期国际学生近1200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 学校简介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学院前身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79年,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学院主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占地面积366.2亩,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齐全。学院现有教职工390余人,经过外引内培,现已建设成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学历、职称、专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全面的师资队伍。学院拥有GMP模拟制药车间、GSP模拟药房、食品加工实训室、针灸推拿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室93间,校外实习基地150余个,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生物技术与应用(生物制药方向)实训基地。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科学、行业优势明显。学院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近10000人。开设有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等17个专业,其中药学、中药学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全省唯一一所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在我院,承担全省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是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食品医药行业高技能型人才定点培训基地,为全省食品医药行业各领域培养和鉴定了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坚持面向产业,建立了多种办学形式。目前与沈阳药科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院校及优秀的行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形成了以高职专科为主,本科并存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我院学生多次在全国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坚持服务学生实习和就业需要,目前与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湖南振兴中药有限公司、长沙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构建了深度校企合作模式,与1000多家食品医药企业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毕业生遍布湖南、广东、上海等地食品医药卫生行业,就业率近90%。经过40余年的积累,学院已建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大健康类专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现正致力于将我院建设成为湖南乃至中部地区同层次院校中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食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重点培训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服务中心。
  • 学校简介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学院在教育部办学条件专项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2007、2008年在湖南省独立学院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在全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专项检查中获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二、组织管理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招生就业办、后勤办、团委等管理机构和文学与法学系、外语与商务贸易系、经济与管理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体育系等6个教学系,教学和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学院制订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体制完备,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三、办学理念学院遵循“面向学生成才、面向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至真、至善、至美”的院训,依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利用优质的办学资源,实施“基本素质+特长”的基本培养目标和“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一体化特色,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四、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06亩,校舍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有标准化田径场、现代化体育训练馆、多功能演播厅、美术楼、音乐楼以及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语音室等。校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五、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教授41人,副教授131人,博士25人,硕士157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2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5 人。近三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均在96.3%以上。在省教育厅组织的独立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中,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近五年来,我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0余项。学院教师出版专著30余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六、办学成果办学17年来,我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7000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湖南省独立学院之首。“十二五”期间,学院在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绩斐然,多项教学科研课题获得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立项资助。我院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竞赛或技能比赛中获奖8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3项、国家铜奖1项,省级一等奖23项、二等奖20项、团体一等奖2项、团体二等奖2项。七、办学特色学院坚持实践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专业素质”和“实践创新”三大平台以及“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10个模块,设计了“2+N”的人才培养框架,充分发挥了独立学院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学院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重视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设立了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建设基金,强化网络课程建设,开设了“自主学习服务平台”。学院与美国乔治福克斯大学长期开展友好合作,近年来有近30名学生赴该校攻读,并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有10多名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后在美国就业。学院与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格拉豪预科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我院学生可赴德攻读硕士专业项目(3+1+2)和学士专业项目(2+0.5+2),毕业后可获得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学位证书。八、发展目标立足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形势与要求,全面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活力、办学影响力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
  • 学校简介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衡阳铁路工程学校,1951年由铁道部创办,首任校长是原铁道兵副司令员、原铁道部部长郭维城将军。2000年衡阳铁路运输技术学院并入,2004年划归市委、市政府管理,2005年升格为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衡阳市职工大学并入,2011年更名为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整体搬迁到酃湖高铁新城办学。目前,学院占地面积925亩,建筑面积28.9万㎡,建设总投入近10亿多元。全日制在校生13023人。教职员工618人,其中专任教师434人,副高以上职称184人。学院拥有“五院一部”,即铁道工程学院、铁道建筑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机电学院、思政与体育课教学部,共25个专业。学院现有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3个,铁道工程技术、铁路建筑工程技术、高铁运营与维护。校内实训中心和实训室116个,校外实训基地196个,并建成设备先进、软硬配套,融教学、实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四大高铁综合实训基地。其中,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2个,能全面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办学70年来,为中国铁路培养了近10万“铁军”,被誉为中国铁路的“黄埔军校”。曾荣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铁路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铁道部火车头奖章等荣誉称号。近年来,获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创评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文明高校、省平安高校、省卓越高职院校、省文明标兵校园。连续6年获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获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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