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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9-11-0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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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有关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须参加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改革试点。2019年已招生且2020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申请并经教育部同意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由招生院校视专业培养实际情况安排招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2号)关于扩大春季高考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要求,2020年起,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招生总计划(不含高职扩招计划)的50%。

各高职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根据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各高职院校须于2019年12月1日至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各科类招生专业计划的编报。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厅规划处、职终处进行联合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具体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另文通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被本科高校录取后的缺额计划,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考录取期间根据生源情况统筹使用。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要求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参加广东省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的考生。其中,体育类、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

(三)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且符合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艺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考生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及粤招〔2019〕13号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

(一)考试安排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141号)。

2.体育类、艺术类术科统一考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7号)。

(二)成绩使用

1.文科类、理科类招生专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

2.体育类、艺术类招生专业,考生学考成绩以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成绩当年有效。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40%。

五、招生办法

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进行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

依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情况,以及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有关要求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1.文科类、理科类分数线的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学考成绩情况,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

2.体育类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体育类招生计划及考生学考成绩、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情况,以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3.艺术类分数的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学考成绩(不分文理科)、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情况,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各科类招生计划和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成绩和意愿,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办法和录取另文通知。

(三)投档方式及考生成绩排序规则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依据普通高校招生各科类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投档方式为按照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方式为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2.考生成绩排序规则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体育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体育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术科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考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成绩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学考单科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所有排序科目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排位相同。

(四)录取办法

省招生办公室投出考生档案后,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五)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结束后,对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六)政策照顾

录取时需要照顾的对象、条件以及政策规定,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 2015 〕 6 号)及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七)正式备案

高职院校须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未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六、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上旬,各高职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及制定招生章程;2019年12月28日-29日,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20年1月上中旬进行评卷;2020年2月上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传发动;2020年2月下旬,组织考生填报志愿;2020年3月下旬,组织高职院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是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增强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 认真制定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信息公开体系是高职院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合理分流。

(三)扎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各高职院校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严密组织,强化管理,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请各市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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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广东东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东软出资举办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成立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04年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首批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2005年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国家计算机应用和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14年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广东东软学院,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2018年通过新建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学校坐落于广东省制造业重镇佛山市,地处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园区,毗邻广州。学校秉承“ 教育创造学生价值,学生创造社会价值 ”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服务 IT 行业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升本以来,学校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和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学校借鉴国际先进工程教育理念 CDIO,结合办学实际,构建了TOPCARES 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教学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初步成效。学校先后获得“ 广东省金融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才培养基地 ” “ 广东省信息化人才及 Linux 应用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 “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20 年度品牌影响力民办高校 ”“2021年度创就业典范高校”“广东省征兵先进单位”等多项称号。学校党建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学校党委荣获“ 佛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截至2021年,学校共设置 22 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 4 个学科门类,面向 15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已累计有校友 3 万余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000 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国际合作,积极实施“ 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合作 ”。2015 年获批招收海外留学生资格,是广东省民办院校中少数接受国外留学生的高校之一。2020 年获教育部批准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中外合作开展“ 软件工程 ”专业“4+0 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学校还与普利茅斯大学、印度 VIT 等 8 所大学开展软件工程、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学分互认项目;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台湾地区东海大学和佛光大学签订学术交流协议;与英国、美国等合作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互访和交流活动。
  • 学校简介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广州开发区产教融合基地、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院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学院职教联盟牵头单位,拥有全国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广东省大功率智能控制电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校高端电源系统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智能电气装备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高校大功率高可靠电能变换与控制科研创新团队、广州市高新技术专业继续教育基地、省、市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广州市众创空间。学院立足服务广州开设科技及商贸两大板块,设有11个二级学院,七大专业群,开设2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品牌)专业8个,市级特色(产业、校企合作示范)学院4个。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9000余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35.3%,硕士以上学位占79.6%,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砺学、修技、至善”的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遵循创新发展、质量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协调发展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走“科技助推产业,商贸服务经济”的发展路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设发展,为区域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已达六万多人。学院现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拥有教育部及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9个。深度对接属地、产业需求,构建“四元协同、五创并举”产业学院建设模式,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学院职教联盟,获得了国家省市、媒体等多方关注好评。学院大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推进“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代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了设备先进、特色鲜明的校内实践基地13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7个。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级校内外实训基地13个,近三年参加技能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400余项。学院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与商贸两大板块,努力创建省内知名、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高职院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学院招生就业连续多年保持两旺,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98%,企业满意度超过95%,为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院有普通高考招生、学考招生、自主招生、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等四种招生类型,其中普高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面向理科、文科、美术类、音乐类、3+证书招生,欢迎广大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踊跃报读!
  • 学校简介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1960年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1978年有2项科研成果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励,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列为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2年获批设立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5月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6年1月学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0年7月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9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2021年8月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还进入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世界大学排名中心(简称CWUR)和美国权威的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两个著名权威榜单。学校总面积近23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位于东莞市美丽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部)。学校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4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攀峰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5个。设有普通本科专业37个,覆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7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6省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广东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广东省高校名牌专业2个,广东省高校重点专业4个,广东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项目9项。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17门。近两届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5个临床专科)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9个临床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868人,其中专任教师1329人,博士生导师67人,硕士生导师921人(含附属医院),双聘院士2人,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2人和讲座教授2人,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学校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等8人,广东省教学名师7人,“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4人,省“特支计划”人才2人,“扬帆计划”32人,南粤杰出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60人次,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名中医5人,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17人。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7个,专门建立了1万多平方米、设备齐全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现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14所非直属临床医学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合作教学机构遍布我省各地,形成了良好的校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有科研平台服务管理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6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2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是“广东省医学分子诊断协同创新发展中心”、“湛江市医药产业联盟”、“广东省生命文化学会”等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牵头单位或会长单位。“十三五”期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68项,其中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3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EI 收录论文 1309篇,出版学术著作61部,获国家专利授权128件,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5项。学校网络是广东教育科研网湛江地区汇接中心,全面覆盖湛江、东莞两校区和直属附属医院,校内数字信息点超过3万个,建设有网络教学平台和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学校还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198万多册,电子图书151万多册,音视频材料9000多小时,订有纸质期刊800多种,电子期刊4万余册,购买及可利用中外文数据库30余个。《广东医科大学学报》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全文收录期刊、广东省优秀科技期刊。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葡萄牙、芬兰、波兰、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了各类交流合作。先后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一带一路”热带医学联盟、中芬应用型科学大学联合会,师生参与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活跃度逐年提高,先后获得欧盟“伊拉谟斯+”高校能力建设及教师交流项目。学校于2010年起招收港澳台学生,2019年起招收本硕博层次来华留学生。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守“面向基层兴医强医,培育英才守护健康”的责任担当,形成了面向基层培养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鲜明的特色,获得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专家的高度认可,得到张德江、胡春华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和《中国教育报》等媒体的充分肯定,称赞学校是“基层医生的‘摇篮’”。办学64年以来,学校为国家和地方共培养输送了23万余名医学人才。学校生源充足,是广东省考生报考的热门省属本科院校之一。通过质量工程的建设,毕业生基础知识牢固扎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近5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7.04%,在省内位居前列。2016年至今连续六年获得全国“最佳实践大学”殊荣。学校近五年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国家级170项、省级409项。学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恪守“立志立德、求真求精”的校训,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广东医精神,弘扬“严谨、朴实、仁爱、奉献的校风”,实施特色发展核心战略,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强校为要务,以社会服务为己任”的办学理念,立足广东,融入湾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同类先进、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崇高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深厚人民情怀,富有良好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国际视野,具备坚实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厚实人文素养,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国家和广东省的卫生健康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截至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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